汉语新教会 Chinese New Chu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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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义纲要》

发表时间:2026/10/31 16:05:04  浏览次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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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义纲要》
以马内利·瑞登堡 著

1 过去几年,我出版了几部关于“新耶路撒冷”的作品——“新耶路撒冷”就是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并且《启示录》现已被揭示(*请参阅《揭开启示》),我决定将新教会的全部教义完完整整地公之于众。不过这项工作需要一些年日,先就此内容描个草图,对该教会及其教义有一个总体架构的概念。先有个总体的架构,延伸的每个和所有事物便清晰可见了;因为具体的事物进入总体,正如同种事物进入各自的容器。然而,这份纲要的设计并非为了严格审查,仅仅向世人提供信息,其中的内容将在各自归属的著作中充分论证。当今关于称义的教义将首先提出,接下来是当前教会与新教会在教义上的差别。

2 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3 引自《特兰托会议信纲》,关于原罪:

(a)亚当因他的过犯而经历了身体和灵魂的全然改变和品性的堕落; 亚当犯罪的不良影响并不仅限于他自己,也延伸到他的后代;它不仅向全人类传递了死亡和肉身受苦,而且还传递了罪,这是灵魂的死亡。(第5届会议. 1, 2)

(b)亚当的这种罪,起源于单一的过犯,但是通过繁殖而不是通过模仿传播,被植入每个人的自我之中,除了唯一的拯救者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功德之外,不能通过任何其他措施去除,借着他的宝血使我们与神和好,使我们称义和成圣,并完成救赎。(第5届会议. 3)

(c)因着亚当的过犯,所有人都失去了自己的清白,变得不洁净,并且天生就是愤怒之子。(第6届会议, 第1章)

4 关于称义:

(a)我们的天父,是慈悲怜悯之父,在时候满足之际,差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给世人,既差给律法之下犹太人,还给不遵循正义的外邦人,以致于他们都能得着正义,都能被接纳为儿子。不仅为了我们的罪,而且为了所有世人的罪,因信他的宝血,神立他为赎罪祭(第6届会议,第2章)。

(b)然而不是所有人都接受他的死带来的益处,唯有他受难的功德与其相通之人;因此,除非他们在基督里被重生,将决不会被称义(第6届会议,第3章)。

(c)称义的开始来自于神预期的、藉着耶稣基督赐予的恩典,也就是来自于他的呼召(第6届会议,第5章)。

(d)当被神圣的恩典激动,并通过听道获得信仰时,人们就会被置于正义之中,他们会自由地向神靠近,相信那些以神圣方式所揭示和承诺的事情是真实的;特别是这一点: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因着他的恩典,不敬虔的人被神算为正义;当他们因着对神圣正义的畏惧而意识到他们是罪人时,藉此内心感到不安,于是他们被提升,有了希望,为了基督的缘故,将使他们对神的信仰产生好感(第5届会议,第6章)。

(e)如此性情与预备导致的结果就是真实的称义,不仅罪得宽恕,而且因着神性的赦免和恩赐内在人得以成圣与革新,人由此从不正义成为正义,从敌人变成朋友,并照着对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第6届会议,第7章)。

(f)称义的终极因是神和基督的荣耀,以及永生。动力因是神自由地洁净和成圣。 功德因是神最爱的独生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尽管我们曾是仇敌,但因他极大的爱他爱了我们,藉着他的在十字架上至圣的受难, 为我们争取被称为义,并使我们与父和好。工具因是受洗这一圣礼,这是一种信仰的圣礼,不通过洗礼,无人能被称为义。 形式因是唯独神才有的正义,不是说他因此自己是正义,而是他因此使我们正义,凭着他所恩赐的正义,使我们的心灵得到重生。而且,我们不只被认为正义,而且真称为正义并且成为正义;此事在现实中的成就,乃是照着每个人取悦于他的情形由圣灵赐给每个人的程度(第6次会议,第7章第2节)。

(g)称义是从前一个状态到另一个状态的转化;前一状态是生为第一亚当之子的状态,后一状态是恩典的、因第二亚当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而被接纳为神之子的状态(第6次会议,第4章)。

5 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神修和,不可能进入神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神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神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神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神的正义,因为神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 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 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神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

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6 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神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神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7 从《特兰托会议信纲》中收集的罗马公教会关于称义的教导,可以总结并排序如下:

亚当的罪渗透到全人类,他的状态、并因他全人类的状态变得败坏,与神疏远,他们因此成为仇敌和愤怒之子。于是,神慈悲地差遣他的儿子来和解、赎罪、补偿、满足、因而救赎,通过这些工作,他成为公义。通过在十字架木头上向父神献上自己为祭,因此通过他的受难和宝血来成就和应验这一切。唯独基督配受功德,他的功——出于恩典——被父神藉着圣灵归算、属于、应用、传递给(由此作为接受者的)人。通过如此方式,亚当的罪从人那里被除去;然而,贪欲作为犯罪的诱因仍留在人里面。称义是罪得赦免,由此导致人的内在发生革新,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人与基督的结合得以成就,从而重生,成为他身体之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

8 当一个人相信以神圣方式所启示的那些事是真的,并信赖神的应许,信就因着听(道)而来。信是人得救的开端,是一切称义的根据与基础,没有信就不可能蒙神悦纳并进入他的众儿女的团契中。称义乃是藉着信、望、爱产生;离了望与爱,这样的信不是活的,是死的信,不能与基督相结合。人应当合作;他有能力或进或退,要不然任何东西都无法赐给他,因为这样的话,他将如同一具行尸走肉。

对称义的接受使人重生,它的成就乃是在他合作的情况下、藉着基督之功在他身上的应用,于是得出:行为是有功的。不过,因为它们乃是靠着恩典、藉着圣灵才能行出来,又因为唯独基督有功德,所以神视他自己在人里面的恩赐为有功;由此得出,任何人都不可将任何功德归给自身。

9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

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10 《协和信条》中关于原罪的内容:

(a)由于亚当的堕落,所有人——在本性上从亚当世代相传下来——生在罪中,给那些未重生之人带来被罚入地狱的诅咒和永死。基督的功德是唯一的途径让他们藉此得以重生;因而是他们藉此被复原的唯一补救措施(p9,10,52,53,55,317,641,644及附录部分的p138,139)。

(b)原罪是本性上的如此深入的败坏,以致人的身体或灵魂或他的灵性之中再无半点灵性上的健全(p574)。

(c)原罪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p317,577,639,640,642,附录p139)。

(d)原罪是神形像的全然缺乏或丧失(p640)。

(e)应当区分我们的本性(诸如神所造的)与原罪(存于我们本性之中的)(p645)。

(f)此外,原罪被称为魔鬼的工作、灵性之毒、一切恶的根源、意外、特质,而我们的本性被称为神的工作和创造物、人的个性、本质、实质;二者之间的分别犹如病人和疾病。

11 关于因信称义;标题如下:

(a)藉着圣经和圣事,圣灵被赐予,无论何时且无论何处圣灵出现,总在听福音之人的里面产生信。

(b)忏悔、因信称义、革新、好行为,依次流入;它们要被适当地加以区分;忏悔和好行为无助于拯救,唯独信。

(c)唯独因信称义——就是罪得赦免,从责罚中解脱出来,与父和好,被接受为众子——乃是藉着基督的功德或正义的归算。

(d)因为信就是那正义本身,我们因着信在神面前被算为正义,这是对恩典的信靠与信心。

(e)接下来的革新就是苏醒、重生、成圣。

(f)接下来的好行为——作为信的果子——其本身乃是圣灵的作工。

(g)严重的罪恶会导致信的丧失。

关于律法和福音的一些基本原则:

(h)我们当小心区分律法与福音、律法的行为和圣灵的作工,这些是信仰的真理。

(i)律法乃是让人知罪的教训,所以律法在诅咒和神的忿怒之中,令人恐怖;福音则是教人赎罪,靠着基督责罚中被解脱出来,因而令人安慰。

(k)律法有三个功用:让恶人受约束;带人承认他们的罪;教导重生之人生活的规则。

(l)重生之人在律法之中,但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他们在恩典之下。

(m)在律法中操练自己,这是重生之人的义务,因为活在世上,他们被肉身驱向罪恶;不过,他们在死后将变得纯洁和完全。

(n)重生之人也会受圣灵的责备,承受各样的痛苦;尽管如此,他们乐意遵行律法;因此,作为神的孩子,他们活在律法之中。

(o)对那些未重生之人而言,摩西的帕子仍保留在他们眼前,老亚当仍旧掌权;但对重生之人来说,摩西的帕子被拿开,老亚当已死去。

12 《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仁义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仁义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重生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神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神;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神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仁义,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 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神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神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13 《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

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重生,最终在认知上被重生,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重生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 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神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神行出好行为,而非神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神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

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14 《协和信条》中关于功德的内容:

(a)认为我们的行为配得诸罪赦免,是错误的;凭借理性的正义,人被算为正义,这也是错误的;以为靠自己理性的能力就可以爱神胜过一切并遵守神的律法,这也是错误的(p.64)。

(b)因为信自己行为上的良好,道德上的优胜,这样的信不使人称义,而是因为它紧抓着福音之中所应许的基督之功(p.76,684)。

(c)罪得赦免以及因基督的缘故而被称为义的应许不涉及功德的任何条件,因为它是白白地恩赐(p.67)。

(d)人——一个罪人——在神面前被称义,或者从他的诸罪以及从对刑罚最公正的审判中被宣告无罪,被接纳为神众子之列,全然出于恩典,无需他自己任何功德,无需他自己的任何行为——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的,完全由于基督独自的功德为了正义而归算给他(n.684)。

(e)好行为当紧随着信、罪得赦免和重生之后;因基督的缘故,无论什么污染或瑕疵在他们里面,都不算为有罪或者缺陷;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被成为并宣告为正义和圣洁,这出于基督里的纯粹的恩典和怜悯,流向我们、向我们展现并显明;因此,我们不能因自己的功德而骄傲(p.74,92,93,336)、

(f)有人信靠行为、因而认为他配得什么,他会轻视基督的功德和恩典,以人力来寻求一条基督之外的通往天上的路(p.16,17,18, 19)。

(g)无论谁期望将称义归给好行为并应得神的恩典,对这人来说,好行为不仅无用,甚至有害(p.708)。

(h)遵守十诫的行为被列举出来,还有其它一些必要的行为,神应允为这些行为赐予奖赏(p.176,198)。

(i)我们教导好行为值得称赞,但实际上并非在罪得赦免、恩典和称义上值得,而是值得一些世上的奖赏,甚至此生与来世一些属灵的奖赏,因为保罗说:“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基督说:“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经上常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于是,我们承认永生是个赏赐,因为照着应许,这是我们应得的东西,又因为这是神将他自己的恩赐加在我们头上,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功德(p.96,133,134,135,136,137,138)。

(k)信徒的好行为,出于正确的原因并引向适合的目标而践行的好行为——正如神要求重生者所当行的——是永远得救的标记;父神为基督的缘故接受并悦纳这些行为,还允诺给他们今生和来世的赏赐(p.708)。

(l)尽管好行为值得奖赏,但是对于罪得赦免或永生荣耀的功德上既没有价值也不适合(p.96,135,139,附录p.174)。

(m)在最后的审判中,基督将判决善与恶的行为,作为人们信仰相应的果效和证据(p.134,附录p.187)。

(n)神奖赏好行为,但那是出于恩典,将他自己的恩赐赏给人,这是低地国家中众教会的信仰告白。

15 《协和信条》中关于自由意志的内容:

(a)在灵性之事上,人全然没有能力(p.15, 18, 219, 318, 579, 656,附录p.141)。

(b)自从人的始祖堕落,人已变得全然败坏,以致在关于转变(信仰)和拯救一事上天生就是盲目的,并且导致他视神之道为愚蠢。他持续如此敌对神,直到借着圣灵的能力、通过聆听讲道,他被转变、赐予信心、得重生重生,这纯粹是恩典,无需他这方面的任何配合(p.656,657)。

(c)人全然败坏,对良善麻木不知,以至于就人的本性而言,自堕落之后、重生以前,人没有丝毫灵性的力量存在或存留,可以让他能够预备自己来接受神的恩典,或者抓住所赐的恩典,又或靠自己来接受它,或在灵性的事务上理解、相信、接受、思考、意愿、开始、完善、行动、作用、配合,或调整自己来适应这恩典,或将他的转变归功于别的任何事,全部也好,一半也罢,哪怕一丁点(p.656,658)。

(d)在关乎灵魂得救的灵性和神性之事上,人就像罗得妻子变成的盐柱,或像没有生命,无眼无口无任何感觉的一块木桩或石块(p.661,662)。

(e)人还是能活动,能掌管他外在的肢体,能参加敬拜,能聆听神的话语和福音,但就他个人的想法而言,他轻视这一切,视为愚笨之举,在这方面,他比一根木头还要糟糕,除非圣灵在他里面起作用(p.662,671,672,673)。

(f)诚然,人的转变(信仰)并不仅仅如同把石头雕刻成像,或在腊上盖个印,这些既无知识和感觉,也无意愿(p.662)。

(g)在他的信仰转变中,人仅仅是个被动的对象,并无任何主动的作为(p.662,668);

(h)在此转变中,人根本未与圣灵合作(p.219, 579, 583, 672, 576)。

(i)自堕落后,人保留并拥有认识属世之事的能力,以及某种程度上选择属世与文明之善的自由意志(p.14,218,641,664,附录p.142)。

(k)某些教父和当代一些神学家声称,神吸引人,与人的意愿相一致的方式来吸引他,这类说法与圣经不符(p.582,583)。

(l)当人被圣灵的能力重生,他就能出于新生的能力和恩赐进行配合——这能力和恩赐在他转变(信仰)时,开始在他里面运行,尽管他的配合是微弱的,的确没什么力量,不过自愿的(p.582, 673-5,附录p.144)。

(m)不仅神的恩赐,而且基督自己,借着信,住在重生者里面,如同住在他自己的殿中(p.695,697,698,附录p.130)。

(n)已受洗和未受洗者有天壤之别;因为,照着保罗的教导,一切受洗者已穿上基督,被真正重生,这些人因此获得意愿的自由,也就是如基督所见证的,重获自由。因上,不仅听了神的道而且在真理之中的人还能够——尽管非常微弱——凭着信心去赞同并接受它(p.675)。

当知道,此前引用的内容取自《协和信条》一书(由人照着《奥斯堡信纲》编写而成)。不过,其中关于唯信称义的同样教义被英国和荷兰的更正教成员所坚持和教导;因此,接下来的论述适用于他们全部人;见下文(n.17,18)。

16 新教会教义概述。

接下来对《启示录》第21-22章“新耶路撒冷”所象征的新教会的教义进行简要概述。新教会的教义不仅是信仰的教义,还是生活的教义,在著作中被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

1.主神拯救者,神性的三一集于他。

2.圣经,属世和属灵两层意义,由圣经产生的神圣。

3.对神的爱,对邻舍的爱,二者的一致。

4.信,信与两种爱的连接。

5.由十诫而来生活的教导。

6.改造与重生。

7.自由意志,人与主的配合。

8.受洗。

9.圣餐。

10.天与地狱。

11.人与天或人与地狱的连接,人照此连接于死后的生命状态。

12.永生。

第二部分:

1.世代的终结,或当前教会的结束。

2.主的降临。

3.最后的审判。

4.新教会或新耶路撒冷。

第三部分指明当今教会与新教会在教义上的分歧。我们在此说明其中某些分歧,因为牧师和平信徒认为当今教会处于福音及其真理的真光照耀下,不可能被反驳、推翻和攻击,哪怕从天降下的天使也不能。当今教会也看不见除此以外的任何东西,因为它的理智能力已退离信仰,却已经借助理智能力以下的某种眼光来确证它的各样教条,因为伪谬在这样的眼光中甚至能被确证,看似真理;在那里被确证的伪谬获得一种虚幻的光照,真理之光在这虚幻之光下如同幽暗。

正因如此,我们在此需要加以讨论,将分歧提出来,用简洁的话语来说明这些分歧,以至于理智能力尚未被迷信或盲信完全关闭者首先能在曙光下朦胧看出这些分歧,然后能在晨光之中看清,最终通过著作本身,犹如在正午亮光下明白一切。

这些分歧如下所示。

17 一、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的更正教有诸多不同之处;但是它们在关于三位一体、源自亚当的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唯信称义的认识上是一致的。

18 简要分析:

宗教改革后,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的教会包括那些称自己为福音派、改革派的教会,或自称抗罗宗或更正教的众教会,若照宗派领袖来命名,有路德宗和加尔文宗,在英格兰的教会走中间路线。(在此,我们不讨论希腊教会,他们很久以前已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

抗罗宗或更正教众教会在各事上彼此有别,特别是关于圣餐、洗礼、拣选、基督位格方面的分歧,这是众所周知之事。然而在神性上的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唯信称义上却全体一致,这些事却并非众所周知。原因在于没什么人研究诸教会之间在教义上差异,从中找出它们的一致性。只有神职人员研究他们所在教会的教义,而平信徒极少深入钻研它们并由此研究它们的差异。然而,人们只要翻阅他们的著作,或留意他们的讲道,更正教众教会在上述四项的一致性——无论是总体原则,还是绝大多数的具体细节——自会显明。不过,这只是基于后续内容预先提出并提前注意的信息。

19 二、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上述四项——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因信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仰与仁义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

20 简要分析:天主教和更正教在这四个方面是保持一致的,除了天主教将信仰与仁义联合,更正教将信仰与仁义分离之外,找不出什么重要的区别;这些信息几乎不为任何人所知,到如此不为人知的程度,就连学者们都对如此主张深感诧异。

导致如此无知的原因在于天主教极少接近我们的救主神,取代他的,却是作为救主神之代理人的教皇,还有众圣徒。因此,他们已深埋并遗忘了他们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以及因信称义的教条。然而,这些教条是被他们所接受和承认的,可明显从前文(n.3-8)

引用的《特兰托会议信纲》以及教皇庇护四世的确认(n.2)明显看出。如果将这些内容与前文(n.9-12)从《奥斯堡信纲》与《协和信条》提出的相同内容作比较,将会发现它们之间的区别更多在于文字表达上的不同,而本质上没什么分别。教会的教父们通过阅读和比较前文各节内容,着实可以从中看出相一致的地方,只是仍有些模糊不清。为了让他们,还为那些学问稍浅者,还为了平信徒,可以看出它们的一致性,需要补充说明。

21 三、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因信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仁义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仁义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

22 简要分析:

上述四点——今时在更正教中被广为流传——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也不是三位改教领军人物最先提出来的,而自尼西亚会议时期传承,会后由制订者们教导,并在天主教中因此被保存下来,这个事实可从关于教会史的著述中明显看到。

天主教和更正教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上保持一致,是因为他们都承认三大信经——《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其中教导这样的三一。

关于他们一致接受基督功德的归算,从前文对《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引文(n.3-8)与《协和信条》的引文(n.10-15)相比便可看出。

关于他们在称义方面的一致性接下来讨论。

23 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神修和,不可能进入神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神的话语”(n4.(d)部分)。

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仰与仁义、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 5, 7, 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仁义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仰与仁义——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

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仰与仁义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仁义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

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仁义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仁义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

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仰与仁义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24 四、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

25 简要分析:

尽管改教领袖们将信仰与仁义分离,他们仍把它们连在一起并最终联合,然而他们并不期望它们被视为一体,或者结合在一起作为得救之必需,这可从他们的著述、讲道和公告中明显看出。他们在分离信仰与仁义之后又将他们合在一起,甚至用明确术语而不是含糊地表达它们的联合。例如,称义之后的信绝非唯独,而总是与仁义或者好行为相伴;倘若不是如此,这样的信就不是活的,是死的信(n.13,o, p, q, r, y, bb);事实上,一定要有好行为与信相随(x, y, z);重生者藉着新能力和新恩赐与圣灵合作(aa)。天主教的教导几乎相同,可从《特兰托会议信纲》收集的的引文中明显看出(n.4-8)。

26 在行为的功德方面,改教者们的声明与天主教所言几乎相同,可从《协和信条》的以下引文中明显看出:凭着应许以及因着恩典,好行为是值得奖赏的,在属世和属灵上都值得奖赏(n.14,i,k,l,n);神会以他自己的恩赐来奖赏(n.14,h,n)。

在《特兰托会议信纲》中有类似的声明:藉着他的恩典,神使他的恩赐成为人的功德(n.5, f);还进一步说,得救并非出于行为,而出于应许和恩典,因为神通过圣灵来运行拯救之工(n.5,e,f,g,h,i,k)。

27 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理智,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愿。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理智上就能知道。

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28 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 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 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神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29 之前所声明的事实(n.19, 20)——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因信称义这些观点乃是改教者们从天主教传承过来的——于是显明出来了。解说这些事,是为了说明他们教义的起源,特别是信与好行为的分离、或唯信之教义是如何产生的,还说明了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无非为了与天主教断绝,并且还说明他们之间的分歧归根结底言语多过实质。‘

从之前引证的内容,可明显看出更正教信仰的根基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它们产生于怎样的启发。

30 五、当今基督教神学的整个体系建立在三位神的观念之上,这样的神观起因于三位一体教义。

31 简要分析:

先说明三个位格的三一,因而三位神的三一的根源所在。有三大信经特别提及三一,它们是《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尼修信经》。《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只是教导三一,而《亚他那修信经》教导三个位格的三一。这三大信经出现在许多圣诗集中:《使徒信经》列在《诗篇》之后用来咏唱,《尼西亚信经》列于《十诫文》之后,《亚他那修信经》则另行单列*。

《使徒信经》完成于使徒时代之后。《尼西亚信经》完成于尼西亚会议——公元325年由君士坦丁大帝邀请亚、非、欧所有主教在比提尼亚行省中的尼西亚城举行。《亚他那修信经》乃是在《尼西亚信经》之后由某个人或某些人制定,旨在完全推翻亚流主义,后来被众教会统一接受。

显而易见,前两大信经中有三一的信仰,但第三大信经或《亚他那修信经》却导致三个位格之三一(三位一体)信仰的广泛散播。从此,三位神的观念开始流行起来,接下来会说明这一点。

附注:*关于欧洲大陆的更正教众教会中的情形。

32 主在《马太福音》所说的以下话可明显看出神性的三一:

(耶稣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 28:19);

耶稣受了洗、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 17)。

至于为何主差遣他的众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原因是:那时已被荣耀的他就是神性的三一。他在前一节中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在下一节又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原文是:看哪、所有日子中我与你们在一起、直到世代的结束)(马太福音20:20);这样看来,他所说是单单他自己,而不是三位。

还有,在《约翰福音》:那时还没有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在此之前的话语,是他在“得着荣耀”之后说的,他的“得着荣耀”是指他与父的完全结合,而“父”是自他受孕时就在他里面的神性本身,“圣灵”则是神性之活动或进行——从已“得着荣耀”的他发出(约翰福音20:22)。

33 我们说三位神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

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后说:

父是神,是主;子是神,是主;圣灵亦是神,是主。

尤其还加上这些话: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神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神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神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

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神耶稣基督之中(参阅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34 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神、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神、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神。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神、子神、圣灵神”;因而三位神。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神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神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神。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35 当今全部的基督徒神学建立在三位神的观念之上,这可从天主教和更正教视为头等教义的关于称义的教导看得出来。其中详细地解释了父神差遣他的儿子来救赎和拯救人类,并赐下圣灵来运行这些事;听见、读到或复述这些教导的任何人不可避免地在他的思维中将神一分为三,也就是必然产生三位神的观念,并以为有一位神差遣另一位,并由第三位来运行。神性之三一被区别为三个位格(或身位)、每一位皆为神,这样的三位一体观持续地遍及当今教会其余的诸般教义信条中,正如从头遍及全身;关于这方面信息将在后文适当章节中详述。

在此期间,请查阅一下之前关于称义的叙述,并从总体和细节上审阅一下神学,同时,在教会听讲道或在家祷告时,尤其当你向其中一位,然后分别向另两位祷告或唱诗时(正如通常那样),请留意一下,看看有没有三位神以外的理解和想法。

由此可以证实以下命题的真实性:当今基督徒领域的全部神学建立在三位神的观念之上。

36 三位神的三一观念是与圣经对立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正如经上所说: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神(以赛亚书45:21,22);

我就是耶和华你的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的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

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以赛亚书44:6);

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他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

除此之外,其它地方还有很多类似的经文。

37 从诸多因素可以看出,三位一体的观念违背了开明的理性。哪个有理智的人可以忍受听到三位神创造了世界,或者可以忍受听到创造和维持、救赎与拯救、改造与重生是三位神的工作,而不是一位?另一方面,哪个有理智的人不愿意听到那个创造我们的神也救赎了我们,并重生和拯救了我们?由于后一种观念而不是前一种观念与理性相符,因此,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一个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智的国家不承认神的独一性。众所周知,伊斯兰教徒以及亚洲和非洲的某些国家拒绝基督教,就是因为他们认为基督教崇拜三位神。基督徒对此指控的唯一答案是:尽管是三位,但拥有同一本质,因而是一位神。凭着赐予我的理性,我可以肯定:我能清楚地看明,除非来自独一的神,无论世界,还是天使之天,还是教会,甚至其中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存在。

38 关于上述内容,在此引用荷兰等众教会被多特会议接受的信仰告白:

我信一位神,同一本质,有三个位格,自万世之先就真实确切地分别为不可互通的属性,也就是父、子、圣灵;父是可见与不可见之万物的起因、源头和初始;子是道,是智慧,是父的形像;圣灵是由父和子发出的永恒的德行和能力。不过,务必承认如此说法远远超出了人类思想的理解范围。因此,我们只有等到了天上才能对此有完全的了解。

39 六、在“三个位格的三一、因而三位神”的观念被抛弃,并且“一位神、在他有神性的三一”的观念被接受之后,上述神学的教条就显出它们的错误。

40 简要分析:

在一位神观并且圣三一在这一位神之中被接受后,基于三位神观(源于字面理解的三个位格的三位一体)的当今教会信条才显出它们的错误,在此之前不可能看出它们错在哪里。在此之前,就像某人在几颗星光下来看见物体,尤其是看雕像,以为它们是活人;或者像一个人在天亮前躺在床上,似乎看到空中的幽灵,就以为见到天使;或者像某个人在愚痴的幻想中看到许多事物,就以为它们是真实的。众所周知,这些东西并不是真的,也无法被真实地认清,除非这个人进入白昼的光照中;也就是说,除非他的理智被彻底唤醒。

这与教会的属灵事物相似,当真理在其自身的光明(也就是天上的光明中)显现时,就能看出之前那些东西已被错误和不当地理解和证明。往内看,有谁能不明白所有基于三位神观的教条都是错误和不当的呢?我说“往内看”,是因为神观构成教会、宗教和敬拜的一切;还因为信仰上的事在人心智中的地位高于所有其它事,其中神观至高。因此,如果神观是错的,那么由这个初始之错谬所衍生的一切事物都是错误的或者被歪曲的;因为至高(也是至内在)构成源于它的一切事物的真正本质,该本质就像灵魂一样,按照它自己的形像将所有事物形成一体;当它往下降落在诸理之上时,它甚至会将自身的瑕疵和错误传染给它们。三位神的观念在神学中就好比位于心脏或肺部的疾病,患者都以为自己是健康的,因为医生不知道患者的病,说服患者他是健康的;但是,如果医生知道了,仍然说服患者他是健康的,那么他就会被谴责用心险恶了。

41 七、于是,信独一神的真正得救之信,与好行为一起,被承认和接受。

42 简要分析:

独一神之信在先前三位神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神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

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神,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神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神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

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神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43 八、此信乃是对救主耶稣基督这位神的信仰,其简单形式如下:

1. 有独一神,神性之“三”在这“一”位神之中,这一位神就是主耶稣基督。

2. 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

3. 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

4. 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神且来自神。

5. 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

44 简要分析:

以上是新教会信仰的简单形式。在附录中将作更进一步阐释,并且将在(关于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主要著作中论及主神我们的拯救者以及在他里面的三一、对神和对邻舍的爱、信及其与两种爱的联合、以及照那里的次序涉及的其它相关内容中作更充分地说明。不过,有必要在此对该信仰的简单形式作一定程度的解释。

关于第一点,也就是“有独一神,神性之‘三’在这‘一’位神之中,这一位神就是主耶稣基督”,可通过下文的概括来说明。神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有神性的三一,这些是既定的和不变的真理;因此,由于神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于是得出:神是一位(one Person,一个身位或位格);并且,当他是一位时,“三”在那“一”位之中。

至于这一位就是主耶稣基督,可从以下内容看出:他由父神受孕(路加福音1:34, 35)。因而就他的灵魂和生命本身而言,他是神。因此,正如他自己所说:父与他为一(约翰福音10:30),他在父里面,父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认识他也就认识父,看见他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 9);除了在父怀里的独生子,从来没有人看见父(约翰福音1:18);父的一切都是他的(约翰福音3:35, 16:15);他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结果,由于他在他里面,所以他自己也是他。并且,照着保罗书信所言,神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信在他里面(歌罗西书2:9);先知书上还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他名称为神和永在的父((以赛亚书 9:6);经上还说他有权柄掌管所有人(约翰福音17:2);他有天上地上一切权柄(马太福音28:18)。于是可知,他是天和地的神。

第二点,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可从以下得知:耶稣说,信他的人要活过来,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父的旨意是要使每一个看见了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独一的儿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1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而且神的愤怒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至于余下的三点,也就是:诸罪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神且来自神;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不需要在此解释,因为整本圣经从头到尾都可以证明这些,总而言之,无非教导避免作恶,努力行善,信靠主神。此外,倘若离了这三点,也就不是属于任何宗教了,因为宗教是生活的宗教;而生活就是避恶和行善,除非仿佛凭自己来主动这么做,人就无法行善和避恶了。如果把这三样从教会拿走了,那么圣经连同宗教也一样同时被除去,教会也就不成教会了。

关于新教会的信仰,在后文(n.116,117)将从总体和具体两方面进一步详述;并且,所有这方面内容都将在(关于各教义的)著作本身展开说明。

45 九、当今教会的信仰已使宗教与教会脱离,因为宗教在于对独一神的承认以及出于仁义*之信对这独一神的敬拜。

附注:*charity,对邻舍的爱或者对邻舍持守不奸淫、不杀、不偷盗等诫命,称之为“仁义”;因为它是爱的一种,在此也可理解为“爱”。

46 简要分析:

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神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神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 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 h, m, 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 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

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神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仁义,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 q, 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

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 22, 23);后来他们附加上仁义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47 十、当今教会信仰不能与仁义相联并结出果子或好行为。

48 简要分析:

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仁义、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理智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仁义;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49 从好行为的由来可明显看出,唯独信不可能产生被称为“果子”的任何行为,正如没有男人,一个女人不能凭自己生出孩子。因此“信的果子”这个说法只是空洞的几个词而已。此外,整个世界中没有什么不是出于“婚姻”曾经被产生或能够被产生——婚姻的一方与善相关,另一方与理相关;反之,一方与恶相关,另一方与谬相关。因此,除非出于如此婚姻,没有行为能被孕育,更别说被产生;好行为产生于善理相合,坏行为产生于恶谬相合。

50 仁义不能与当今教会之信相合,因而好行为不能从任何婚姻中被产生的原因:归算供应一切——赦免罪恶,让人称义,重生,成圣,赋予天上的生命并因此得救,所有这些白白得来,人什么都不用做;那么,应当与信相合的仁义,无非是个多余和徒劳的东西,仅仅是对归算和称义的附属和补充,对归算和称义却毫无用处,这样的仁义又算什么呢?

此外,如上所示(n.39, 40),建立在三位神之神观这个基础上的信是错误的;在自身为仁义的这个仁义也无法与错误的信相联合。还有两个原因可让人相信当今教会之信仰与仁义之间并无联合的纽带:其一,因为他们视自己的信为属灵,视仁义为属世的道德,认为属灵与属世不能相联;另一个原因是,唯恐有来自人的东西,因而人以为值得回报的功德流入他们的信,他们唯独以信为得救之法。

此外,仁义与那个信之间没有联结,但与全新的信却可以相联(关于此信,请参阅n.116, 117)。

51 十一、从当今教会之信导致口头上的敬拜,而非生活上的敬拜;口头上的敬拜只有与生活相一致时才会被主接受。

52 简要分析:

通过经历来说明这一点。如今,根据宗教原则,按照十诫的戒律和主的其他戒律生活的人数有多少?如今有多少人愿意直视自己的邪恶,进行真正的悔改,从而进行生活中的敬拜呢?或者说,在那些表现虔诚的人当中,除了口头和言语上承认自己是罪人,并照着教会的教导向父神祷告,因圣子为他们的罪在十字架上受难,除去了他们的诅咒,并以他的宝血为他们赎罪,圣父出于怜悯而慈悲地宽恕他们的过犯,以至于他们在他的审判台前站得住脚,除此以外,作了其它任何悔改吗?谁看不出这种敬拜只是出于肺而非发自内心,也就是说,是外在的敬拜,不是内在的?因为在这样的敬拜中,一个人祈求罪得宽恕,却不知道自己身上有什么罪孽;如果他理应知道的话,他会加以偏袒和放纵,或者以一种想当然的被洁净和宣告无罪的信念将它包起来,自己这一方没任何行动。

这可以比作一个仆人,满脸煤烟衣衫脏乱来见主人,大声说:

“主人,主洁净我。”他的主人难道不会对他说:“你这个愚蠢的仆人,你在说什么?瞧,那里有水,肥皂和毛巾。你没有手,不能用它们吗?赶快自己洗干净!”同样,主神难道不会说:“从我这可得到洁净的工具,你还可以从我得着意愿和能力。因此,利用我的这些恩赐和你自己的才能吧,你就能洁净。”

还可通过另一个例子来说明。假设应该在家中和教堂中祈祷一千次,以求父神为他儿子的缘故使你免受魔鬼的侵害,但你并没有同时出于选择的自由——主一直保持我们有这样的自由——远离邪恶,因而远离魔鬼,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主派遣的一个营的天使也保护不了你;因为主不能行事违背他自己的神性规则,他的规则是:一个人应该自我省察,发现他的恶,抵制这些恶;人好像出于自己那样去做,尽管它们出于主。事实上,这些在今时并没有成为福音;然而,它理应是福音;因为福音就是我们被主拯救。

至于口头上的敬拜只有与生命相一致时才会被主接受,是因为人在神和他的众天使面前的言语乃是出于他对爱和信的喜爱之情而发声,而一个人里面的爱与信与他的生活是一致的。如果对神的爱和对他的信在你的生活中,你说话的声音就像鸽子。如果生活中充满了我欲和自负,那么说话的声音就像猫头鹰,不过你还是可以尝试模仿斑鸠的声音。属灵品质在声音之中,会影响发声。

53 十二、当今教会的教义被诸多似是而非的东西混杂,这些似是而非的东西被信仰所接纳;因此,当今教会的信条只能进入记忆,不能进入记忆之上的任何理智部分,只能在记忆以下层面被证明而已。

54 简要分析:

教会的领袖们坚持理性应当屈从于信仰;他们甚至声称,对未知之信(其实是盲目或盲从的)才是正确的信仰。这是第一个似是而非的东西。因为信属于理,理属于信;为了使理可以属于信,它必须在自身的光中并在那光中被看见;要不然,错谬的东西也能被信。从这种信仰引发出似是而非的东西有很多,列举如下:父神在万世之前生了圣子,圣灵从两者发出,三者之中的每一个自身都是一位并且是神;主无论灵魂还是身体都是从母亲而来;创造了宇宙的这三位(因而是三位神)当中的一位为了使人类与父和好并借此拯救人类降世并呈现为人;因恩典而获得此信并认同这些似是而非内容的那些人通过将他的公义归算、运用并转移给他们自己而得救;在初次接受此信时,人就像个雕像、木桩或石头一样,这样的信仅需通过听道而流入;唯独信是得救的途径,无需律法的行为,并且它与仁义(charity)没什么关系;在没有事先悔改的情况下,这样的信能引起罪得赦免;一个不思悔改之人单凭罪得赦免便可称义、重生和成圣;后来的仁义,好行为和革新自然而然跟随而来。此外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从基于三位神观念的教义大量涌出,如同从不正当关系的床榻非法所生的私生子女。

55 即便这些东西可能(出于表象和谬误进行推理)在记忆以下层面被证实,但有哪位明智者看不出它们只能进入记忆,而不会进入记忆之上的理智*呢?对人的理智而言,里面有两种光,一个来自天上,另一个来自世上。来自天上的光是属灵的,流入到记忆以上的心智;来自世上的光是属世的,流入到记忆以下。通过后一种光,人可以证明但凡他乐意证明的东西,能将其证明为真,也能证明为伪;经过证明,他能将伪谬完全视为真理。(正如最近发表的《婚姻之爱》作品某则见闻(n.233)中所说的那样。)

附注:*intellectum,英文intellect,与才智、认知、思维等相关。

56 针对上述内容,在此补充这个从天上来的奥秘:上述所有似是而非的东西,根据它们的证明,居住在人们心智中,捆绑成一束,或者结合成一团。 它们还同时进入教会之教义的每一主张之中;以至于论及信、仁义、悔改、归算、称义等任何主题时,它们都会进入每一细节并被包含于其中。人自己并未意识到这些似是而非的东西是如何在每一个主张中积累或聚集;但是与人同在的天使清楚这一点,他们称其为“malua”,即混乱和幽暗。

57 我预见到被灌输了如此信仰中似是而非之说的很多人如今会说:“理性如何能明白神学之事?神学不是超越理性的属灵之事吗?因此,如果你可以,那就请解释一下救赎和称义的奥秘吧,以便让理性可以看清并顺从。”

这个奥秘因此被披露如下:谁不知道神是独一的,除他以外没有别的神;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者他是善本身和理本身;正是这位神自己——在关于神性之理,也就是道(Word)方面——降临并呈现为人,来驱除诸地狱,因而从人身上除去被罚入地狱的惩罚,他是通过争战并获胜来征服魔鬼,也就是征服地狱,因为地狱在当时侵犯并在灵性上杀戮每一个来到世上的人;之后,他通过将神性之理与神性之善在他的人(His Human)里面的结合而荣耀了他的人,因而回到他从其所出的父那里?

人若理解这些,《约翰福音》中的以下话语就能被领受: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

从这些陈述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如果没有主的降临,就不会有世人得救,而那些信他并过良善生活者得救。如此信仰在圣经的启发下如同在光天化日中清晰可见;这是新教会信仰的形式(如n.116, 117所示,其中说明了新天和新教会信仰的普遍和具体形式)。

58 十三、当今教会的信条,若不费尽周折就无法被掌握和记住,因为它们容易被忘记;若不格外小心谨慎以免其裸露出现,就无法传讲也无法教导,因为健全的理智既不理解也不会接受。

59 简要分析:

理性服从信仰这一主张是被设立于当今教会之信条之前的一个座右铭,这就意味着这些信条的内在是奥秘或秘密,因为它们超越了人的理解能力,因此无法进入人的理智层面,也就无从被理解(n.54)。教会中那些神职人员为了使自己在智慧上表现出色,并希望在属灵之事上被尊为权威,于是在这些经院学术中沉迷并被吞没,尤其是那些超越他人理解力的东西;他们对此热情洋溢,但却困难重重。于是,他们因此被尊为有智慧,那些从这些隐藏的智慧宝藏中脱颖而出的人们被授予博士帽和主教长袍的荣誉;他们在自己的思想中打转,从他们讲台上传授的内容不外乎唯信称义,好行为只是谦恭的侍从。从他们关于这两点的学术内容来看,他们以某种奇妙的方式时而将它们分开,时而又将它们结合在一起。有点像一手持着信,另一只手拿着好行为;一时伸张了双臂,它们分开,一时又使双手合在一起,使他们联结。

关于这一点需要通过示例进行说明。他们教导说,好行为对得救来说并非必需,因为如果由人行出来的好行为是为了求功;同时,他们又教导说,好行为必须紧随着信,信心与好行为在得救之事上要合一。他们教导,无需好行为的信,是活的,能使人称义;同时又教导,没有好行为的信,是死的,不能证明人为义。他们一方面教导,信的持守与保持并不依靠好行为;同时又教导,好行为从信而来,正如果子从树而来,阳光从太阳而来,热从火而来。他们教导,好行为与信相结合时,可以令信更完美;他们也教导,如同婚姻或结合一体,好行为就剥夺了信的拯救本质。他们教导说,基督徒不受律法的约束,与此同时又教导基督徒日常生活中也必须遵守律法。他们教导说,如果好行为与因信得救之事(例如在罪得赦免、称义、重生、复苏和拯救)相混,就是有害的;但如果不相混,就是有益的。他们教导说,神将他自己的恩赐(也就是好行为)冠以属灵的奖赏,却不是救恩和永生;因为他们说无需好行为的信心才配行救恩和永生的冠冕。他们教导说,唯独信就像一位王后,步履端庄高贵,好行为就像她身后的一排侍从;但是如果这些侍从走到她的前面并亲吻她,她将被从宝座上扔下去并被称为淫妇。特别是他们同时教导信心和好行为时,他们一方面认为值得赞赏,另一方面又认为无所价值,任凭他们用不同的意义来轮流选择表达方式;一种意义用于平信徒,另一种意义用于神职人员;对平信徒,此信的赤裸不会出现;对神职人员,就赤裸可见。

现在请想想,听到这些互相矛盾的东西,是否有人能从中总结出引向拯救的任何教义,或者是否变得盲目,然后就像在黑夜行路的人那样摸索拯救之法。在此情形下,谁能从行为的证据中看出他到底是有信还是无信,是冒着求功德的风险去行出好行为,还是冒着失去信心的风险而省掉不去行,哪样更好呢?

朋友们,请远离这些自相矛盾的教导吧!

避恶如罪,行出好行为,信靠主,得救之义自会临到你。

60 十四、当今教会的信仰将人的属性归于神;例如,神向人类发怒;他希望得到和解,并因着对儿子的爱和他儿子的中保来和解;需要通过看到儿子的受难而得安慰,从而重归于怜悯;他将他儿子的公义归算给不义之人,这些人仅凭信就可以得到;他因此使他们从敌人变成朋友,从愤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

61 简要分析:

谁不知道神是慈悲和宽容本身,因为他是爱本身,是善本身,而这些是他的自有或本质?慈悲本身或善本身能向一个人发怒,成为他的敌人,转身远离他,还决意使他受咒诅,还保持着同样的神性本质或者仍然是神,谁看不出这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呢?这类行为几乎不能归于一个正直的人,只能归于恶人;不能归于天上的使者,只能归给地狱的使者;因此将它们归于神是极其恶毒的。然而,从早期直至今时,诸多教父、信经和教会的宣告都证明这类行为被归于神。还有,从已确定的原则推至派生的事物,或者说从原因到结果,就好像从一个头延伸身体各部分,一些必然的推论接踵而来;例如,他希望得到和解,并因着对儿子的爱和他儿子的中保来和解;需要通过看到儿子的受难而得安慰,从而重归于怜悯;他将他儿子的公义归算给不义之人,这些人仅凭信就可以得到;他因此使他们从敌人变成朋友,从愤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这些也不过是世人的观念而已,在本书最后的分析中将可以看到。

62 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神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神)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神。但是,在圣经中神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神相背,所以被称为神之“怒”。因此,并非神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神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神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神的公义。

更多内容可在《揭开启示》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神中以及来自神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神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神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神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神——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神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63 将人的属性归于神的原因在于一切属灵的悟性和启发唯独来自主。因为主是道或神性之理,是照亮所有人的真光(约翰福音1:9);他还说他作为光来到这世上,凡信他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这种光随着由此产生的悟性流入那些承认主为天地之神并单单仰望他的人;它不会流入那些接受三位神之观念的人,就像从基督徒教会开始被建立以来的情形。如此观念纯粹属世,除了属世之光外,不会被其它光接受;如此观念无法被打开以允许和接受属灵之光。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神身上看不到属世以外性质的原因。此外,如果他们看到这些属于人的性质与神圣本质有多么不协调,并且倘若将它们从有关称义的条款中删除,那么在为新教会指定的时日之前——届时将会发生真理的充满和复原——他们就已经完全背离那个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三位神敬拜这一基础上的宗教了。

64 十五、从当今教会的信仰中已经产生、并且还可能产生各样怪胎——例如,直接凭怜悯可瞬时得救;预定论;神并不关注人的行为,只在乎人的信;仁义(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在皈依宗教中,人就像根木桩;以及其它许多邪说:类似的还有关于洗礼和圣餐礼的,他们根据唯信称义之教条推导出这些圣礼理应带来的益处;还有关于基督身位之说。这些邪说从初期直到如今,除了源自以三位神观为根基的教义,再无其它源头。

65 简要分析:

除了直接怜悯而瞬时得救之外,今时所信的救恩再没有别的了,可由此明显看出:唯独信——仅凭嘴上说出,同时在气息上表现出的保证——而不伴随仁义,嘴上的信就变得真实,气息上的保证就变成发自内心之信,这被认为是完成拯救的全部工作。因为,如果取消了通过由人自己践行仁义举所实现的合作,那么所谓“信自身流入”的自发性合作就成为被动之举,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话。这样的话,除了这些张口即来的直接呼求——神啊,求你拯救我们!因着你儿子受难,他以自己的宝血将我从罪孽中洁净了,因而在你的宝座前,将我们表现为纯洁,正义和神圣——还需要其它什么吗?据说,如果这些话没有更早说出,即便在死前最后一刻的这么做也可以作为称义的种子。

然而,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如今是教会中一条飞行的火蛇,宗教因它而废止,并引入虚假的安全感,还将罚入地狱归咎于主(详情可参阅1764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天命》一书第340节)。

66 预定论也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因为它源于对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的相信,以及人在属灵之事上的全然无能为力和没有自由意志的信条(关于这方面更多信息,请参见下文n 68, 69)。预定论从这些信条跟随而出,如前文所述,就像一条飞行的火蛇生出另一条,或者一只蜘蛛孕育出另一只。预定论还从以下错误观念得出:在皈依宗教之举动上,人就像一根木桩那样毫无生机,事后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是一根因恩典而活着的木桩。因为,据说神在他乐意的时间和地点(因而由得神高兴)通过听道将信赐给人(n.11a);此外,拣选只不过是神的恩典,与人这方面的行动无关,无论这种活动来自属世的能力还是来自恩典(协和信条,p821, 附录p182)。跟随信并由此作为信之证据的行为,当思想这些行为时,反映在心智上的貌似它们是肉体的作为,而运行它们的灵并未显明它们的起源,而是使它们像信一样成为恩典、因而出于神乐意所产生的效果。

【2】由上可知,预定论的教条很明显是从当今教会之信的而来,就像树苗从它的根发出,我可以说,这是该教会之信几乎不可避免的结果。这个教条首先由一些预定论者提出的,然后由高德加(Godoschalk),再由加尔文和他的追随者逐渐形成,最后在多特会议上坚定地并被确认,从那时起,它就被和堕落前预定和堕落后预定论者(Supra and Infra Lapsarians)作为的帕拉迪姆神像(希腊智慧女神帕拉斯的神像),或者或者更确切地说,作为帕拉斯盾牌上的戈耳工(Gorgon)和梅丢萨(Medusa)两个蛇发女怪迎入他们的教会。

【3】照着预定论,有一些人注定要遭受诅咒,还有什么观念比这个更可憎,还有什么比这更残暴的概念可以施加于所信的神呢?因为对神有以下想法极其恐怖:作为爱本身和慈悲本身的主,愿意让许多人为地狱而生出,或者说无数人生下来就注定走向灭亡,也就是,注定成为魔鬼和撒旦;并且,出于他无限的神性智慧,他并未也不会为那些生活良善并承认神的人有所预备,借以逃脱永火与折磨。

然而事实上,主是所有人的创造者和拯救者,他独自引领每个人,不愿一人灭亡。那么,还有什么比以下想法更骇人呢——在主引领和照管下的众多民族和百姓,被预定作为猎物交给魔鬼来满足它贪得无厌的欲望??然而,这真的是当今教会之信的产物;不过新教会之信避之如怪物。

67 神并不关注人的行为,只在乎人的信,这是从前两者(参阅n.64, 65,一个是直接凭怜悯可瞬时得救,另一个是预定论)衍生的新邪说;当它被深入研究和细心思量时(正如当代一些睿智的神学家在做的事),可以看出它是来自唯信是第三个产物——借着预定论这头“狼”作为母亲被生出。然而,由于这个邪说是疯狂的,不敬的和阴谋的,因此迄今为止,它一直被封闭起来,可以说,就像被藏在子宫,或分娩后藏在胞衣内,以免丑态显露。(关于它的疯狂与不敬,可以在《揭开启示》AR463中看到)。

68 关于仁义(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仁义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 h, i, 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 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仰与仁义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仁义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仁义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仁义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仁义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仰与仁义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仰与仁义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69 关于在皈依宗教中,人就像根木桩,这个邪说已被当今教会接受为它的自然产物,可从以下话语明显看出:在灵性之事上,人全然没有能力(n.15a, b, c);在皈依宗教中,他就像一根木桩, 一块石头,一尊雕像;他无法自己去适应和应用于接受恩典,而像毫无知觉并起不了任何作用的事物(n.15c, d);人只有运动的能力,借此得以去教会听道和听福音(n.15e);凭着圣灵而重生之人,出于所接受的全新能力和恩赐倒是能以某种方式配合(n.15l);还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语。

上述内容是对一个人在皈依宗教和从恶行悔改的描述,也是出自唯信称义这同一个蛋或子宫的产物;如此描述甚至达到一个程度:人的行为可被完全废除,与信没什么关系,甚至挨不到边。

【2】但是,因为这些观念有悖于人们对皈依宗教和恶行悔改的一般理解,所以他们加上以下话:“已受洗和未受洗者有天壤之别;因为,照着保罗的教导,一切受洗者已穿上基督,被真正重生,这些人因此获得意愿的自由,也就是如基督所见证的,重获自由。因上,不仅听了神的道而且在真理之中的人还能够凭着信心去赞同并接受它(n.15n,《协和信条》p.675)。我呼吁有理智的人们啊,你们思量一下,后面加上的话与前面的内容是否一致呢?二者相比,是否自相矛盾:在皈依宗教的阶段,一个基督徒就像根木桩或石块,以致他没有能力使自己适应于接受恩典,然而当每个基督徒受了洗,通过洗礼就变得不仅拥有听神之道的能力,而且能够凭着信来表示赞同并接受它。因此,将一个基督徒比作一根木桩或一块石头的比喻应当从基督教所有教会中驱逐出去,就像流星从一个睡醒之人眼前消失;因为还有什么在理性上比这更矛盾的呢?

【3】不过,为了阐明新教会关于人皈依宗教的教导,我在此转述《揭开启示》一个见闻中以下段落:

谁看不出,当人被指示有一位神,他有思想神或不思想神的自由?这就是说,在属灵的事上,每个人都有自由,正如在文明和道德的事上一样。主无时无刻不将这种自由赐给每一个人。因为这个缘故,人犯罪而成为罪犯也是照着他自己的想法。人之为人,正是基于这种自由;动物之为动物,就是因为缺乏这种自由。所以,人有能力改造和重生自身,似乎是凭自己,只要他从内心承认这能力乃是来自主。凡悔改并信主的人,都能被改造和重生。一个人必须好像凭自己悔改并信主,不过这种‘好像凭自己的想法也是出于主,因为主既赐下意愿还赐予能力,从未将它们从任何人身上拿走。

人实在不能凭自己得以重生,丝毫不能。但是,我们不是被造为一尊雕像,而是被造为人。我们可以依靠主行出悔改的动作,仿佛是凭自己。只有这样,人方能借着爱与信的回馈与主联合,使人与他联合一直是主的心意。一言以蔽之,你当自觉努力,并相信你是靠主而做,仿佛是自己在做。不过,好像凭自己而做并非从被造之始就是赐予给人固有的能力,因为只有主才能凭自己而做,但是主始终将这种能力加在人身上。人若践行良善,相信真理,仿佛凭自己而做,他就是天上的使者。反之,人若犯罪作恶,认同伪谬,也仿佛凭自己而做,他就是地狱的使者。后者的‘仿佛凭自己而做’,可从他祷告看出,因为他祈求被保守远离魔鬼,免得魔鬼诱惑,将他自己的恶施加于他。无论何人,若认定他是凭自己而做,那么不论他是行善还是作恶,都为有过;若相信只是仿佛凭自己而做,就免招罪过。因为人以为但凡凭自己所行的,都归给自己;倘若出于这个想法而行善,他以为是自己行的,并将其归给自己;但事实上是凭神而行,且来自神。倘若出于这个想法而作恶,他也以为是自己行的,并将其归给自己;但事实上是凭魔鬼而行,且来自魔鬼。

类似的还有关于洗礼和圣餐礼的邪说,他们根据唯信称义之教条推导出这些圣礼理应得到的好处;还有关于基督身位之说;以及从基督徒教会初期直到如今,从那些以三位神观为根基的教义衍生而出的诸多异端邪说;在这个主题的简要分析中就不一一列举,在相应主题的著述中再作阐释。

70 十六、当今教会走到尽头,其末后状态以“主的降临和世代的终结”(马太福音24:3)来象征。

71 简要分析:

我们在马太福音中读到:门徒进前来、把殿宇指给他看、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将来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耶稣在橄榄山上坐着、门徒暗暗地来说、请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有这些事、你降临和世界(原文是:世代)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 (马太福音24:1-3) 。如今,饱学的神职人员和有学问的平信徒们将“殿宇被拆毁”理解成被维斯帕西安(罗马皇帝)毁掉,将“主的降临和世代的末了”理解成这个世界的终结和毁灭。不过当知道,“殿宇被拆毁”不仅意味着被罗马人毁掉,还象征性表示当今教会被毁;“世代的末了”以及随后“主的降临”象征性表示该教会的终结和一个新的教会由主兴起。有这样的象征意义,是因为那一章从头到尾所论的,可以说,仅仅是基督徒教会衰落和败坏、直至它走向结局时被毁所连续经历的状态。狭义而言,“殿”指耶路撒冷中的殿;广义而言,象征主的教会;更广泛的意义,象征天使之天;最高的意义,在他的人(His Human)这方面象征主自己(参阅《揭开启示》AR529)。

“世代的末了”象征教会的结束,当圣经被歪曲,教会因此不再有任何真理的教导,因而走到尽头(参阅《揭开启示》AR658, 676, 750)。“主的降临”象征主在圣经中的到来,一个新的教会取代先前结束的那一个;可从同一章30-34节他自己的话明显看出;还可从启示录最后的第21和22章看出,那里有以下话语:

我耶稣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是了、我必快来、阿们、主耶稣啊、我愿你来(启示录22:16, 17, 20)。

72 该教会处于末期,不再有任何信之理,因而再无仁义之善,这是显而易见的。信仰的诸谬消灭了教义诸理,生活的诸恶烧毁了仁义之诸善。哪里有信仰的诸谬,哪里就是生活的诸恶;哪里有生活的诸恶,同样,哪里就有信仰的诸谬(在适当章节将会详细论证)。

至于为何迄今为止人们不知道“世界(原文是:世代)的末了”乃是象征教会的末期,是由于当诸谬被教导,由诸谬导致的教义被相信并奉为正统时,不可能知道该教会已走到尽头,因为谬被视为理,理被视为谬,于是谬驳斥理并将其抹黑,就像墨汁倒进清水,或煤烟涂抹白纸。人们皆相信,并且当今世代的博学者皆声明他们沐浴在福音至明亮的光照下;但事实上,就福音的一切意义而言,他们陷入幽暗之中;因此,一块白班覆盖着他们双眼的瞳孔。

73 马太福音第24章,马可福音第13章,路加福音第21章出现过的类似话语,都不是描述耶路撒冷及其圣殿被毁,而是依次序描述基督徒教会中连续变化的状态,直至末期,走向终结(将在解读这些章节的著述中陈述详情)。同时,还可从福音书以下话语中显明: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0, 31,马可福音13:26, 27,路加福音21:27)。要知道,在耶路撒冷被毁时未见也未听说这些事,而当相信,这些事乃是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

同样,我们在启示录读到类似的话语,从头到尾只涉及教会的末期状态,我们读到:看哪、(耶稣基督)驾云降临、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启示录1:7)。这些话的解读可参阅《揭开启示》(AR24-28);还可参阅“地上万族”和他们的“哀哭”的解读(AR27, 348, 349)。

74 十七、在当今基督徒教会台的诸谬横行,因而一切理的终结或荒芜,就是马太福音(24:21)中“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所象征性表示的意义。

75 简要分析:

从前文(n.73)可知,主在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预言和描述的是基督徒教会的衰落和败坏的连续阶段。在那里还讲到“好些假先知起来”并且“行毁坏可憎”之事(24:11, 15);他说: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马太福音24:21)。

由此可见,在圣经各处讲到的“大灾难”乃是象征真理被诸谬侵扰,直到从圣经得来的纯正真理无一不被歪曲,直至荡然无存。此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众教会不承认神的“一”中有“三”以及他的“三”集于“一”所表达的其实是一个位格,而是三个位格;因此他们建立了这样的教会:嘴上承认一位神,但心智上持三位神的观念。因着如此行,他们使自己与主分离,并最终在某种程度上对主之人(the Lord’s Human)毫无神性的概念(参阅《揭开启示》AR249),但事实上,主之人(the Lord’s Human)是神性真理本身,是神性之光本身(正如他在圣经中明明教导的那样)。由此产生的“大灾难”在如今广泛流行,从接下来几节可以看出,这些事主要因着(以唯信为媒介的)称义和归算的教条而产生。

76 这样的灾难,或者真理被诸谬所侵扰,在启示录中有七章论及这方面内容。这也是羔羊所揭印之小书卷中出来黑马和灰马所代表的意义(6:5-8),还有从无底坑上来与两个见证人交战并杀死它们的兽(11:7);那个龙也代表如此,它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孩子的,然后追逐她到旷野,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第12章);同样,从海里上来的兽,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13:2);还有三只污秽的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16:13)。

这层意义还用以下具体内容来描述:在七位天使将盛着神大怒的七碗(碗里头是七灾)倒在地上、海里、江河与众水的泉源上,还倒在日头、兽的座位上、幼发拉底大河上,最后倒在空中,于是发生自从地上有人以来从没见过的大地震(第16章)。地震代表教会的颠倒,皆因诸谬以及对真理的歪曲所造成。

这层意义还以这些话来表达:那天使就把镰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丢在神忿怒的大酒榨中、那酒榨踹在城外、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高到马的嚼环、远有六百里(原文是:一千六百司他町)(启示录14:19, 20)。这里的“血”象征被歪曲之理。

在那七章中还有诸多类似的事情。如果你愿意,可查阅当中的解释,还有那几章解经末尾的附录见闻。

77 十八、当基督徒教会走向终结而处于末期阶段时,不再有爱,也不再有信,善与理的知识荡然无存,这种状态正是马太福音先前所说那一章中以下话语所表达的意思: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78 简要分析:

在圣经的先知书部分,与马太福音24:9关于日头、月亮和众星的类似表达。例如:在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 10);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 32:7, 8);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 2:1, 2, 10);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断定谷、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 3:14, 15)。

在启示录: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击打、白昼的三分之一没有光(启示录 8:12);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红像血(启示录6:12)。

先知书以上章节所论的是犹太教会的末期,主在那时降临世间。马太福音和启示录中所说的意义相同,不过它们论及基督徒教会的末期,主在那时再次降临——他在圣经中显现,圣经就是他自己,他在圣经之中。因此,紧接着马太福音24:29的那些话之后,就说: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

上面所说的“日头”象征爱;“月亮”象征信;“众星”象征善与理的知识。“天势”(或“天上的权势”)象征这三要素是天使所在之诸天和人所在之教会的支撑和根基。因此,综上所述,归结一个观点:当基督徒教会走向终结而处于末期阶段时,不再有爱,也不再有信,善与理的知识荡然无存。

至于“日头”象征爱,请参阅《揭开启示》(AR53, 54, 413, 796, 831, 961);“月亮”象征信(AR53, 332, 413, 423, 533);“众星”象征善与理的知识(AR51, 74, 333, 408, 419, 954)。

79 根据上述预言,今天的基督徒众教会中存在着如此浓重的黑暗,以至于白天没有来自太阳,夜间没有来自月亮和众星的光,完全归因于唯信称义之教条;因为该教条断言: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信的流入、进程、内驻、运行和功效,迄今为止没有谁见过任何迹象;十诫的律法、仁义、好行为、悔改、生命的追求等都不是信的理由,或者说,与信没有丝毫关系;因为该教条断言,信了之后,这些事会自然而然地发生,对持守信仰或获得救恩没有丝毫用处。此外,这一教条还声称:唯信赋予重生之人、也就是赋予那些已经获得此信的人充分的自由,从而使他们不再受律法的约束;还有,基督在父神的面前遮盖了他们的罪,就像它们未被发现,于是父神宽恕了他们,并为他们冠以重生、圣洁和永生。这些以及其它许多性质相似的观点是该教条的内在事物;至于外在事物——不参与那些内在的事物——则是仁义、好行为、悔改的动作、律法的践行等宝贵之事;因为上述教条的拥护者认为这些只不过是奴隶和苦役,跟从在信这位女主人身后,连靠近她都不行。但是,正如这些领袖们知道平信徒们视仁义与信在得救一事上的作用同等重要,因此他们小心谨慎地将其纳入讲道和谈话中,并假装将它们与称义结合在一起并作为其中一部分。然而,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安抚百姓的耳朵,护卫自己的权威,以免这些说辞看起来像个难解之谜或占卜者的解说。

80 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

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 85, 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 590, 591, 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 702,附录p.62, 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 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 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神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 198,附录p.158, 159, 172, 266)。生命的重生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 685, 688, 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 91, 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 686, 687, 719, 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 18)。

81 令人惊讶的是,唯信称义这一教条在整个改教后的基督教中如此盛行,也就是说,它在那里一统天下,几乎是神圣规则所定,作为神学的一个且是唯一的要点。这是寻求牧职的所有学生在大学中渴望学习和吸收的东西,然后在众教会中如此教导,并印刷发表,宛如受到天上智慧的启发。他们通过如此行,寻求获得学问卓越的地位以及令人尊敬的名誉。他们由此获得了文凭,讲道的权柄,以及奖赏。这些事情就这么做成了,尽管如此,单单由于唯信称义之教条的缘故,日头如今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从天上坠落(是就是消灭了)。

我已经清楚地知道,归算为义的信心之说已经蒙蔽使这个时代人们的心智,以至于他们不想,因而仿佛他们不能在阳光或月光下看到任何神性真理,只能在夜晚的火光中观看。因此,我可以预见,倘若关于仁义信相合、关于天、关于主和永生的神性之理从天降下来,即使用银字写成,那些高举唯信称义之说的人们都认为不值一读。但如果从地狱向他们传来关于唯信称义的一张纸, 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据《协和信条》所说,关于唯信称义(或关于信仰的公义)的条款是全部基督徒教导的主要条款,律法的行为被完全排除在该条款之外(p.17, 61, 62, 72, 89, 683,附录p.164)。

82 十九、但以理书和马太福音中的“公山羊”象征那些固执于当今称义之信者。

83 简要分析:

但以理书中如此说:我见了异象的时候、见有双角的公绵羊、两角都高、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我见那公绵羊往西、往北、往南抵触、自高自大、我正思想的时候、见有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全地、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非常的角、它往公绵羊那里去、向它发烈怒、折断它的两角、将绵羊触倒在地、用脚践踏、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长出四个非常的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用脚践踏、并且它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常献给君的燔祭、毁坏君的圣所、将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话、又有一位圣者说、这除掉常献的燔祭和施行毁坏的罪过、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要到几时才应验呢、他对我说、到二千三百日(原文是:晚上和早晨)、圣所就必洁净(但以理书8:2-14)。

很明显,这是预言教会未来状态的异象,因为它说“除掉常献给君的燔祭、毁坏君的圣所、公羊将真理抛在地上”;此外还说“一位圣者说、这除掉常献的燔祭和施行毁坏的罪过、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要到几时才应验呢”,并且“到晚上和早晨、圣所就必洁净”。“晚上和早晨”象征旧教会的结束,一个新教会的开始。

84 在马太福音中这么说:

人子对左边的山羊说、离开我、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马太福音 25:41-43, 46)。

明显看出,这里的山羊与绵羊与但以理书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代表同样的人群。山羊代表当今固执于唯信称义者,可从以下事实看出:被列举出来与绵羊相关的那些仁义行,他们都做了;当同样的行为论到山羊时,就说他们没做到,因此他们受罚。

当今固执于唯信称义者忽视行为,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之中的有拯救或教会的任何东西。当仁义被这样除去,由仁义而来的好行为不再被人记起,再没有做出任何努力从十诫之法回想起它们。在宗教中有个普遍规则:任何人只要不意欲良善,并因此不行善,他就会意欲邪恶,并因此作恶;反之亦然,人只要不意欲邪恶,并因此不作恶,他就会意欲良善,并因此行善。后者是“绵羊”,前者是“山羊”。倘若所有恶人在那里被象征为“山羊”,取代他们未做的那些仁义行,他们所作诸恶恐怕就被明确列举出来了。

85 在灵界的经历清楚地向我表明,除了上述意义以外,山羊并不代表别的什么。灵界会出现了物界各样事物,例如房屋、宫殿、乐园、花园以及其中各种树木,还有田野、耕地、以及平原和青翠的草场,当中有羊群和牛群。所有这些都与我们地球上的类似;除了后者起源于属世而前者起源于属灵之外,再没有任何其他区别。

我经常在那儿见到绵羊和山羊,它们之间也有争斗,正如但以理书第八章所述。我还见过有角向前和向后弯曲的山羊,它们愤怒地冲向绵羊。我也见过的山羊一些有两个角,有些有四个角,他们用这些角猛烈地攻击绵羊。当我想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时,就见一些人在一起争论关于仁义信相合与仁义信分离的话题。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就本质而言,当今与仁义脱离的“唯信称义”之信就是“山羊”,与仁义相合之信就是“绵羊”。

86 撒迦利亚书中的“公山羊”也用来象征这样的人: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惩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还有以西结书中这些话:(看哪、)我必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判断、你们在美好的草场上吃草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一切瘦弱的(绵羊)、你们用角抵触、以致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掠物(以西结书34:17, 18, 21, 22),以及接下来的经文。

87 二十、启示录中的“龙”、他的两个“兽”、“蝗虫”都象征那些固执于当今“唯信称义”之教条者;被确证后的这个信仰还以“大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两个见证人在这里被杀害)和“无底坑”(蝗虫从这里出来)来象征。

88 简要分析:

关于启示录中有七章论述了更正教之中的教会堕落状态,两章论述天主教中的教会堕落状态,以及二者的这些状态(正如当今存在的)如何遭受谴罚,已在《揭开启示》一书中详细解读,绝非凭空揣测,而是有充分的证据。在第十二章中提到的“龙”象征更正教使神为三,使主为二,使仁义信分离,视他们的信、而非仁义为属灵与拯救(AR532-565,以及附录见闻AC566)。如此信进一步在第十三章以“两个兽”来描述,其中一个从海里上来,另一个从地里上来(AR567-610,以及附录见闻AR611)。在第九章中提到的从无底坑上来的蝗虫也象征这样的信仰(AR419-442)。得到确认的如此信仰在第十一章中以“灵意上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大城”来象征性表示,两位忠诚的见证人在此被杀(AR485-530,尤其在AR500-503,以及附录见闻AR531)。它们还在第九章中被称为“无底坑”,有烟从无底坑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烟昏暗了,然后蝗虫从烟中出来(AR421-424)。

89 我可以确定并完全相信:“无底坑”除了象征持“龙”之信仰者,别无他意;这信仰的孵出,来自三位神的观念,以及无视基督之人身的神性;该信仰被称为让人称义、重生、苏醒、成圣和得救的“唯信”;为此,我被允许考察那个无底坑,与其中的人交谈,还看到由此出来的蝗虫。我已在《揭开启示》中描述了那个大坑和深渊,是本人的亲身见证;由于亲身见证的描述可用来证明一些东西,因此从该书(AR421)中转述以下内容:

那个坑,像一个炉窑口,看上去在南方,其下的洞穴向东延伸很远的距离。里面有光,但若从天上来的光被放进来,整个地狱变得黑暗,所以深坑的上方被关闭。

其中有一些仿佛砖砌的拱形屋顶的房子,房子里面还分成若干小房间,每小间摆一张桌子,台上有书本纸张。每个人坐在各自的台前,这些人在世时捍卫唯信称义并得救,视仁义行不过是属世的道德举动,以为仁义的行为只不过是社会生活的行为,人们借此获得世上的回报。人若为了得救而去做这些行为,他们还诅咒这样的行为,其中有一些人极为严重,因为他们认定这些行为中包含人的动机与意愿。

在这坑中的所有人在世都是博学多识者,其中还有一些形而上学者和经院派学者,比其余人更受推崇。当我被许可与其中一些人交谈时,认得其中一些人。

然而,他们的命运却是如此:当他们最开始进来时,坐在最前面那一小间里。当他们通过摒弃仁义的行为来捍卫唯信这一信条时,就离开第一个居所,进入更靠东的小房间,就这样循环往复,直到尽头,那里的人利用圣经来捍卫这些信条。于是,他们禁不住歪曲圣经,他们的房子就消失了,见自己身处荒漠之中。

在这个坑的下方还有一个深坑,那里的居民同样捍卫唯信称义并得救,不过在他们独处时,心灵深处却是否认神,并且内心嘲笑教会的神圣事物。在那里,除了争吵、撕裂自己的衣裳、爬上桌子、踢人、互相恶言谩骂,就不做别的。不过,不允许伤害其他人的身体,所以他们动嘴巴和挥拳头来彼此威胁。

90 为了让我可以确定并相信那些固执于当今唯信称义之信仰者也是“龙”的象征意义,我被允许看到成千上万这样的人聚集在一起,他们隔远看起来就像一条龙,尾巴很长,看起来满身像荆棘似的尖刺,这些象征诸谬。另一次还显现一条更大的龙,后身抬起,尾巴甚至向天举起,为要从天上拖下众星;众星象征诸理。

91 二十一、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马太福音24:22)象征性表示除非一个新的教会被主建立,无人能够得救。

92 简要分析:

“减少那日子”意味着结束当今教会并建立一个新的;因为,如上所述,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描述了基督徒教会的衰落和败坏、直至完成和终结以及主在那时降临的连续阶段。至于“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原因在于当今教会的信仰是建立在三位神观这个基础上的,任何拥有这一观念的人都无法上天;结果,无人能持当今教会之信而上天,因为三位神的观念会渗入信仰的全部和每一部分;此外,在那样的信仰中,没有从仁义的行为带来的生活。当今教会信仰不能与仁义相联并结出果子或好行为(n.47-50)。在一个人里面形成天的要素有两样:信之理,仁义之善——信之理产生主同在的效果,指明通往天上的道路;而仁义之善产生与主联合的效果,并引人入天。每个人在那里照着他对真理的喜爱之情被引入相应的光明中,照着他对良善的喜爱之情被引入相应的温暖中。由前文(n.48)可知,对真理的喜爱之情是本质上的信,对良善的喜爱之情是本质上的仁义;信仰与仁义的结合构成教会(教会与天是一体的);此三者已不存在于当今教会之中,当今教会建立唯信之上(这个主题已在前文充分说明)。

93 我有时在灵界与那些固执于唯信称义之人交谈,我跟他们说这种信仰是错误的,也是荒谬的;它会导致在属灵之事上带来麻木、盲目、休眠和黑夜,从而导致灵魂的死亡;因此,我劝他们放弃。

不过得到的回复是:“我们为什么要放弃它?神职人员比平信徒在学识上的优越性不就是取决这样的信仰吗?”

于是我回答说:“在那种情况下,他们关注的不是灵魂的救赎,而是他们自己的显赫;当他们将圣经的真理应用到自己的错误原则,因而玷污真理时,他们就是无底坑的使者,被称为亚巴顿和亚玻伦(启示录9:11);以此代表那些对圣经全然歪曲来毁灭教会的人们(请参阅《揭开启示》n.440,以及附录的见闻n.566)。

但是他们回答:“你这是什么话?我们不是因为对该唯信称义之奥秘的了解而成为传达神谕者吗?我们不是如同从圣所那样从这个教义给出答案吗?因此,我们不是亚巴顿,而是亚波罗。”

我对这些话感到愤慨,并说:“如果你们是亚波罗,那么也是利维坦。你们中间为首的是曲行的利维坦,稍次的是快行的利维坦,神必用他坚硬锐利的大刀施行刑罚(以赛亚书27:1)。”

但他们对此大笑。在《揭开启示》中可以看到他们被刑罚和被刀剑灭亡的象征意义(AR52)。

94 为什么除非主建立一个新的教会,否则无人能得救?其中奥秘在于:只要从天被抛下的“龙”与他的跟随者仍留在中间灵界,那么与神性之善相联合的神性之理就无法在不被消灭或滥用的情形下从主那里传给地上的人;这使拯救成为不可能。 这就是启示录中以下话语所表达的意义:大龙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地与海(的居民)有祸了、龙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妇人(启示录7:9, 12, 13)。

不过,在龙被扔进地狱之后(启示录20:10),约翰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他还看见一个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降下(启示录21:1, 2)。至于“龙”的象征意义,哪些人是“龙”,可参阅前文(n.87)。

95 二十二、对当今教会信仰之教义的揭露与拒绝,以及对新教会信仰之教义的揭示和接受,正是启示录以下话语所象征的意义:坐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重生了、又说、你要写上、因这些话是可信的、是真实的(启示录21:5)。

96 简要分析:

当约翰看到“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时,“坐宝座的”(也就是主)向他说了这些话。(关于“新耶路撒冷”象征新教会,将在下一章解释。)至于为何在新教会信仰之教义的真理被揭示和接受之前,当今教会信仰之教义必须首先被揭露和拒绝,原因在于它们这是因为它们没有一点或在任何细节上是一致的,因为当今教会之教义建立在这样的信仰上:是否拥有教会的本质,在这样的信仰中是不可知的。教会的本质——将自身与一位神的信仰相结合的诸要素——是仁义、好行为、悔改、守神性之法的生活;由于这些与信仰一起影响并感动着人的意欲和思维,所以它们使人与主联合,主与人联合。因此,由于这些要素没有一个能迈入当今教会信仰的第一道门槛,也就是与称义的活动都无关,于是就不可能知道这种信到底在人的里面,抑或不在;因此,也就不可能知道它到底是个什么事物,或者仅仅是个概念。因为有人说,人在称义的活动中如同一根木桩或一块石头,就其接受而言,他既不能意欲,也不能思考,更不会合作;甚至不能在最小程度上使自己适合或适应(n.15c, d)。因此,由于没有人能猜出,更不用说知道此信是否在他里面;因而它到底是绘画的一朵花,还是田野里的一朵花在他里面;或者是一只飞过他身边的鸟,还是在他里在已筑巢的鸟;人可以通过什么标志或迹象来知道呢?如果回答说,因着此信产生的仁义、好行为、悔改和守(神性之)法而知,当他们仍然坚持认为这些事与信仰没有任何关系时,那就留给明事理的人们来决定,看看那些与信仰无关之事是否可以作为证明信仰的标志。因为他们断言,他们的信仰既不需要上述事来被保守,也无需它们来保持(n.12m, n)。

由上所述可得出以下结论:在当今教会信仰之中并没有任何属于教会的东西,因而它什么也不是,只是个概念而已。既然如此,那么这样的信仰理所当然被拒绝;诚然,是它拒绝自己,因为当中没有任何值得被教会认可的东西。

97 新教会的教导或教义就截然不同了;这些都是(天与教会)必不可少的要素,在每一教导中都有天与教会的存在;它们皆朝向“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这一目的(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 15:4-6中这么说)。除了(人与主、主与人)如此联合,没有其他什么可以构成基督徒教会。由上述简短的评论便可以清楚地看出主的以下话语表达什么意义:

坐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重生了、他又说、你要写上、因这些话是可信的、是真实的(启示录21:5)。

98 基督教陷入如此信仰——这相当于放弃了天和教会的一切理与善,甚至与天和教会隔离——的唯一原因在于他们将神一分为三,且不相信主神我们的拯救者其实与父神是一体的,因而没有径直接近主。然而,唯独他——对于他的人而言——是神性真理本身,他是“道”,“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是“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真光”,且“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2, 9, 14)。

在其它地方也证明了他是真理本身,因而是光本身;因为他说:我是世界的光(约翰福音8:22, 9:5)。在另一处,他说: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6, 46)。

在启示录中,他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3, 16)。

在马太福音:(耶稣)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

由此可看出那个虚构的信仰为何并从何处降临世间,也就是说,因为他们并没有接近主。根据我的所有经历,因而通过从天而来的见证,我可以肯定地声明:从任何其它源头、而非单单从主得出哪怕一条纯正的神学真理都是不可能的,从其它源头的不可能性,就像从英格兰或荷兰航行到太空中的昴宿星或从德国骑马到太空中猎户星那样不可能。

99 二十三、由主建立的新教会就是启示录第21和22章所说的“新耶路撒冷”,她还被称为“新妇”和“羔羊的妻”。

100 简要分析:

新教会之所以被称为“从天降下的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是因为耶路撒冷是迦南地的都城,在那里有圣殿,有祭坛,在那里献祭,全迦南地的男子被要求一年三次在那里举行神圣的敬拜;而且,还因为主曾在耶路撒冷,在那里的殿中教训人,后来在那里荣耀了他的人(His Human);因此“耶路撒冷”象征教会。

至于“耶路撒冷”象征教会,从旧约中关于主将要建立一个新教会的诸多预言中明显看出,在那些预言中它被称为“耶路撒冷”。

【2】只需引用以下经文,内心明智者从中都能看出“耶路撒冷”在这些经文中乃是象征教会。仅从先知书中引用如下: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因我造耶路撒冷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为人所乐、我必因耶路撒冷欢喜、因我的百姓快乐、(那时、)豺狼必与羊羔同食、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以赛亚书65:17, 18, 19, 25);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直到他的公义如光辉发出、他的救恩如明灯发亮、列国必见你的公义、列王必见你的荣耀、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你在耶和华的手中要作为华冠、在你神的掌上必作为冕旒、耶和华喜悦你、你的地也必归他(原文是:必结婚)、看哪、你的拯救者来到、看哪、他的赏赐在他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你也必称为被眷顾、不撇弃的城(以赛亚书 62:1-4, 11,12);

锡安啊、兴起、兴起、披上你的能力、圣城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因为从今以后、未受割礼、不洁净的、必不再进入你中间、耶路撒冷啊、要抖下尘土、起来坐在位上、我的百姓必认识我的名、在那日、他们必知道说的就是我、耶和华安慰了他的百姓、救赎了耶路撒冷 (以赛亚书52:1, 2, 6, 9);

锡安的民(原谅作“女子”)啊、应当歌唱、耶路撒冷的民啊、应当满心欢喜快乐、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你中间、你必不再惧怕灾祸、他在你中间必因你欢欣喜乐、默然爱你、且因你喜乐欢呼、我必使你们在地上的万民中有名声、得称赞(西番雅书 3:14, 15, 17, 20);

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耶路撒冷必有人居住(以赛亚书44:24, 26);

耶和华如此说:我现在回到锡安、要住在耶路撒冷中、耶路撒冷必称为诚实(原文是:真理)的城、万军之耶和华的山必称为圣山(撒迦利亚书8:3, 20-23);

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且又住在锡安我的圣山、那时耶路撒冷必成为圣、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耶路撒冷必存到万代(约珥书3:17, 18, 20);

到那日、耶和华发生的苗必华美尊荣、那时,剩在锡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必称在耶路撒冷生命册上记名的为圣(以赛亚书4:2, 3);

末后的日子、耶和华殿的山必坚立、因为训诲必出于锡安、耶和华的言语必出于耶路撒冷(弥迦书4:1, 2);

那时、人必称耶路撒冷为耶和华的宝座、万国必到耶路撒冷、在耶和华立名的地方聚集、他们必不再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行事(耶利米书3:17);

你要看锡安、我们守圣节的城、你的眼必见耶路撒冷为安静的居所、为不挪移的帐幕、橛子永不拔出、绳索一根也不折断(以赛亚33:20);

以及其它地方(以赛亚书24:23, 37:32, 66:10-14,撒迦利亚书12:3, 6-10, 14:8, 11, 12, 21,玛拉基书3:4,诗篇122:1-7, 137:4-6)。

【3】在以上章节中,“耶路撒冷”象征将要被主建立的教会,并非指犹太人居住的耶路撒冷,这一点从引用经文所描述的细节明显可知。例如,耶和华神要造新天新地,同时还造耶路撒冷;她必作为华冠和冕旒;耶路撒冷必被称为圣、诚实(原文是:真理)的城、耶和华的宝座、安静的居所、不挪移的帐幕;在那里豺狼必与羊羔同食;在那里,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它必存到万代等等;还有许多论及耶路撒冷中的民,说他们是圣民,都在生命册上记名,被称为耶和华所救赎的。

【4】而且,在这些经文说耶路撒冷如此这般时,都论及主的降临,尤其论到主的再来。因为在此之前,她还未嫁,也就是尚未成为“新娘”和“羔羊的妻”,正如启示录中描述的新耶路撒冷那样。

前教会(也就是当今教会)在但以理书中以“耶路撒冷”来象征,该教会的开始被描述为以下话语:你当知道、当明白、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原文是:弥赛亚君王)的时候、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都必在艰难中恢复并重建(但以理书9:25)。该教会的结束则以这些话来描述:那行毁坏可憎的如飞而来、并且有忿怒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结局(但以理书9:27);这句经文影射了主在马太福音所说的话: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马太福音24:15)。

上述经文中的“耶路撒冷”并非表示犹太人所居住的耶路撒冷,从经文中说它已全然毁坏,还说它将要被毁灭(耶利米书5:1, 6:6, 7, 7:17-34, 8:6-22, 9:10-22, 13:9, 10, 14, 14:16,耶利米哀歌1:8, 9, 17,以西结书4; 5:9-17, 12:8, 19, 15:6-8; 16; 23,马太福音23:37, 38,路加福音19:41-44, 21:20- 22, 23:28-30等等);还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耶利米书23:14,以西结书16:46, 48);还有其它地方。

101 基督徒可以从圣经中得知:教会是主的教会,并且出于属灵的婚姻——也就是善与理的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娘”(或“新妇”)和“妻子”,尤其是以下经文:约翰论到主,这么说: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约翰福音3:29);耶稣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原文是:婚宴之子)同在的时候、他们不能禁食(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20,路加福音5:34, 35);我看到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有一位(天使)来对我(约翰)说、你到这里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天使就带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将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创世记21:9, 10);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原文是:他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 9);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圣灵和新妇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都可以白白地取生命的水喝(启示录22:16, 17)。

102 二十四、新教会的信仰绝无可能与前教会的信仰并存,如果在一起,抵触和冲突势必发生,会导致人里面属于教会的一切事物毁灭。

103 简要分析:

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与前教会(即当今教会)的信仰并存的原因在于它们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能达成一致。启示录第十二章中以龙来描述前教会的信仰,以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来描述新教会的信仰,妇人被龙迫害,众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见n.87-90)。二者不能同处于一城,更不能同处一室,因此他们无法同心合意在一起。如果一定要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此事:妇人将持续遭受那龙的愤怒和疯狂,会一直处于防范那龙吞吃其子的恐惧中。因为在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这么说: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就逃到旷野(启示录12:1, 4, 5, 6, 14-17)。

前教会的信仰属于黑夜的信仰,因为人的理性从中领会不到任何东西,并且还说人的理解要屈从于信仰。人甚至不知道这样的信是在他里面,还是在他身外,因为人的意欲和理性与此信无半点干系;仁义、好行为、悔改、十诫之法以及许多的确存在于每个人心智中的许多东西都无缘于此信(可参阅前文,n.79, 80, 96, 97, 98)。

但是,新教会的信仰却与上述(教会之)各要素都缔结了婚约,并与其结合。正因如此,新教会之信融入天上的温暖之中,在此热之中的也在其光中,因而是一种受光照的信仰。

如今,正如猫头鹰和鸽子不能共处一巢,黑暗与光明的信仰再也不能并存。在这种情形下,猫头鹰与鸽子都会下蛋,坐在上面孵化出它们的幼鸟,然后猫头鹰会将鸽子的幼鸟撕成碎片,并将它们分给自己的幼鸟作食物;因为猫头鹰是猛禽。

前教会的信仰和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并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们是异质的;因为前教会的信仰源于三位神的神观(参阅n.30- 38);新教会的信仰来自一位神的神观。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之间存在分歧,因此,如果他们在一起,必然会发生抵触和冲突,以致教会的一切都会毁灭;也就是说,当涉及到属灵之事时,人们会陷入混乱或麻木的状态,长久下去,他最终几乎不知道什么是教会,或者到底有没有教会。

由此可见,固执于旧教会信仰者无法在不危及他们属灵生命的情形下接受新教会的信仰,除非他们首先拒绝并因而逐一拔除先前信仰的一切要点,连同它的崽或产的卵(即各种教条,其性质已在前文说明,请参阅n.64-69)。

104 如果有人拥护新教会的信仰却又保留旧教会关于主之功与义的归算这一教条,那么也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因为从这一教条会发散出前教会的所有教条,就像从一个根发出好多嫩芽。倘若发生此事,就好比一个人好不容易从那条龙的三个头解脱出来,又纠缠于剩下的四个头中;或者好像一个人刚逃离猎豹,又遭遇狮子;或者就像一个人刚脱离无水之坑,又掉进满水之坑中淹死了。

关于这种情形,在下一个主题解释过后就可以看到更多内容,那里会对归算作进一步说明。

105 二十五、天主教今日对基督之功的归算以及因信(基督之功的归算)而称义已经一无所知(尽管他们的教会最初乃是建立在这些信仰上),因为天主教完全被掩盖于外在的各样敬拜形式中。因此,如果他们在某种程度上从外在的敬拜仪式中收敛,并直接亲近救主神耶稣基督,在执行圣体圣事时饼杯一起领受,那么他们就可以比更正教更容易被引向新耶路撒冷,也就是进入主的新教会。

106 简要分析:

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神啊,请帮助我。”

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

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仰与仁义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仁义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仁义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

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107 这一信仰今天在天主教徒中已被忘却,以至于他们几乎丝毫不知;并不是说它已被任何教皇下令否定,而是被琳琅满目的外在崇拜仪式所掩盖了,总体上包括对基督之代理人(也就是教皇)的崇拜,对圣徒的祈求,对圣像的崇拜;还有诸多类似之事,被尊为神圣,影响着感官;例如用听不懂的言语,加上服装、灯光、焚香和游行盛况进行的弥撒;还有关于圣体圣事的奥秘。通过这些以及许多类似的事情,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如此归算而称义的这个信仰——尽管这是天主教的原始教义——已被移出视线并从记忆中撤出,就像把东西埋在地里面,在上面还盖了石头,教士们还增设一个看守人员监视着,以防被人挖出,使它被人记起。倘若一旦被人们记起,教士们那些赦免罪过、因而使人称义、成圣和得救的超自然能力的拥有就将停止,随之而来的是他们一切圣洁、优越和巨大收益全部结束。

108 天主教徒比更正教徒更容易被带入新耶路撒冷(即新教会)的第一个原因在于因信基督之功的归算而被称义这个与新教会之信无法共存(n.102:4)的错误信仰对他们来说已忘却,乃至被完全抹去;然而,它可以说已被刻写在更正教之上,因为这是他们教会最重要的教义。

第二个原因是,天主教徒对主之人(the Human of the Lord)抱有一种神性主权的威严感,在这方面比更正教徒要突出,从他们对圣体的崇拜中可明显看出。

第三个原因是,对天主教徒来说,仁义、好行为、悔改和对新生人的关注是救赎的基本要素;这些也是新教会的基本要素。只是固执于唯信的更正教徒则不然;对他们来说,上述活动与信并无干系,即不是什么基本要素,也不是什么必经程序,因此对得救毫无贡献。

以上三个原因解释了为何天主教徒若不间接而是直接地亲近救主神自身,并同时领受两样圣体圣事(同领饼杯),他们比更正教徒更容易接受活泼之信以代替僵死之信,并借着天使被主带到新耶路撒冷或新教会的大门,伴随着极大的喜乐被引入其中。

109 基督之公义或功德的归算这一观念已作为其灵魂融入了改教后的基督教全部神学之中。正是因着归算,这样的信——在教会中被视为得救的唯一途径——在神面前被确认为公义(如上所示, n.11d);因着如此归算,人就被说成因信而披上公义的恩赐,就像国王当选时披上皇家徽章。不过尽管如此,归算——出于仅仅声称一个人为公义——起不到任何效果,因为它只是入耳,并不会在人里面起作用,除非公义的归算也是(通过沟通并授予)公义的应用。罪得赦免、重生、革新、成圣并因而得救等这些说法都因着归算的作用接踵而来。还进一步声称,藉着这样的信,基督住在人里面,圣灵在他里面动工,因此重生之人不仅仅被称为公义,而且就是公义的。不仅神的恩赐,而且基督自身,可以说,圣三一的全部都因着此信而住在重生之人里面,如同住在他们自己的圣殿中(参阅前文,n.15);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是公义的,并被宣告为公义(n.14e)。从这些事情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基督之公义的归算意味着它的应用,并由此而授予,人凭借归算而有份。

如今,因为归算是更正教信仰的根源、起点和基础,它所作用的一切都是为了使人得救,因此,它在今时基督教的圣殿中可以说已成为圣所或神龛,有必要在此以推论的方式来增补关于归算的一些内容;不过,这些论点将照着以下次序清晰排列:

1. 每个人的恶在死后都归算给他,善也如此。

2. 一个人的善向另一个人的转移是不可能的。

3. 相信基督的公义或功德的归算或应用是一个虚构的信仰,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110 1. 每个人的恶在死后都归算给他,善也如此。为了让这一点看起来更明显一些,按以下几点逐一说明:

(1)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有的生命;

(2)各人自己的生命死后继续保持;

(3)对恶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恶那时被归算给他们;对善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善那时被归算给他们。

首先,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有的生命,因此与他人的

生活截然不同存在着永恒的变化;因为存在无限多样性,没有两样东西是完全一样的。因此,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我”(proprium)。从人脸可明显看出这一点;没有一个人的脸面与另一个人的完全一样,永远也不会有,因为不存在两个相同的心智,在脸面与心智保持一致。可以说,脸面是心智的相,而心智的源头及其形成都来自生命。一个人除非就像拥有自己的心智和脸面那样拥有自己的生命,否则死后不会拥有与他人不同的生命;而且,天也无法存在,因为天由无限多样化的其他事物组成,天的形式仅仅产生于灵魂和心智的多样,它们被排列为这样的次序,以至于可以合为一体;在天上每个人和所有人里面都有其生命——就像灵魂在人里面那样——的发那个“一”(或那“一位”)使天上万有合为一体。倘若并非如此,天将会消散,因为它的形式将分裂瓦解。其中每个人和所有人的生命从“一”而来,将天的形式联合为一体的也是“一”,这个“一”就是主。

【2】其次,各人自己的生命死后继续保持;教会中的人们透过圣经也知道这一点,例如以下经文:

人子要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我看见案卷展开了、死了的人、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在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哥林多后书5:10)。

行为——每个人照此受报应——就是生命;因为生命表现行为,行为与生命保持一致。多年来我被恩准与众天使交流,并被许可与从世上新进灵界的人们交谈,我可以肯定地声明:每个人过往生命的品性都会在那里受到检验;每个人在世所聚积的品性与他一起保持到永远。我已经与许多年前在世生活过的人们进行了交谈,这些人的生活从历史上已为我所知,我发现他们与历史所描述的情形相仿。我还从天使那里听到,没有一个人的生命在死后能被改变,因为每个人的生命乃是照着他的所爱和所信、因而照着他的所行被组织而成;倘若它被改变,那么这个组织势必被瓦解;但这永远不可能做到。我还被告知,组织的改变只有活在物质的身体之中时才能发生,在物质之身被搁置一边后,于灵性的身体中绝不可能发生。

【3】第三,对恶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恶那时被归算给他们;对善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善那时被归算给他们。

死后,恶的归算并非如同世上那样的控告、责备、批评或下判决,而是恶自身之所为。恶者出于他们自己的自由与善者分开,因为他们无法共处。爱欲邪恶之乐与爱欲良善之乐针锋相对,并且诸乐从那里的每个人身上散发而出,就像地球各样植物发出气味一样;因为诸乐并没有像以前那样被物质的身体所吸收和遮掩,而是从他们的爱欲随意地流入了灵性的氛围中。恶在那里被感觉到,可以说,凭气味可知,正是这一点指控、责备、定罪和审判,并非在任何具体的审判者面前,而是每一位活在良善中的人在场时就会如此;这正是归算所表示的意义。

善的归算类似如此,发生在那些在世时已承认他们里面的一切善来自主、没有丝毫来自他自己的那些人身上。这些人在被预备好之后,被引入他们自己之善的内在之乐中,然后一条通往天上的路向他们打开,由此进入与自己内在之乐类似的社群之中。此事乃是由主来完成。

111 2. 一个人的善向另一个人的转移是不可能的。将以下观点依序呈现就可清楚看出这一点:

(1)每个人生于恶中;

(2)通过重生(或重生),人被主引入善中;

(3)藉着对主之信以及遵照他诫命的生活来达成此事;

(4)因此,一个人的善无法通过应用于他人而被转移,因而无法被归算给他人。

首先,每个人生于恶中,这在教会中人人皆知。此恶还被说成自亚当传下,其实它从先辈遗传而来,每个人的禀性(也就是他的倾向)来自他的先辈。从经验和理性都可清楚地证明事实如此,因为父母与子女以及孙子女在长相、性格和行为方式上的相似性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家族可被众人识别,他们的习性也得以被评价。因此,先辈自身所积累的诸恶通过繁殖传播给他们的后代,并藉着朝向这些恶的某种倾向显明出来。人被生于恶中,其渊源就在于此。

第二,通过重生(或重生),人被主引入善中。主在约翰福音(3:3, 5)中的话清楚地说明有重生(或重生)的存在,除非重生(或重生),否则任何人都无法上天。所谓重生,就是从诸恶中被洁净,带来生命的重生,这在基督教界是无法掩藏的事实,因为理性也看出这一点,同时还承认每个人都生于恶中,除非通过悔改,否则无法就像用肥皂和水去污那样洗净和清除诸恶。

第三,藉着对主之信以及遵照他诫命的生活来达成此事。如前文所述,有五个重生之准则(n.43, 44),其中包括: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神且来自神;当仰望主,为让他可以引领我们以这种方式来成就此事。让每个人自己细细思量并权衡,看看人是否还能以其他任何方式被引入善中;要知道,如果人不在善中,他就不能被拯救。

第四,因此,一个人的善无法通过应用于他人而被转移,因而无法被归算给他人。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人通过重生而在灵这方面被重生,这是通过对主的信仰以及同时遵照他诫命的生活来达成。有谁看不出这种重生只能不时地进行,与树木从种子开始生根并逐渐生长和长成几乎雷同?对重生和重生持不同观念者对人的状态一无所知,对恶与善也一无所知,因为它们彼此完全对立,除非诸恶被移除,否则就善无法被植入。他们也不知道,任何人只要还在恶中,他就会反对在自身为善的善。因此,如果将一个人的善依附于、从而转移给另一个活在邪恶中的人,这就好比把羊羔扔给狼,或者将珍珠钉在猪鼻子上。

由上可知,将善从一个人转移给另一个人是不可能的。

112 3. 相信基督的公义或功德的归算或应用是一个虚构的信仰,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上文说过,每个人所处之恶被归算给他自己,善也如此(n.110)。 因此明显得知,如果将归算定义为将一个人的善应用于并从而转移给另一人,那么这样的归算就是个幻想。在世上,恩惠或功德或许可以说能够被人转让,也就是说,身为父母的缘故,可以将利益恩泽授予子女,或者出于偏爱之善意而授予朋友。可是,这些恩惠或功德的好处无法被刻写于他们的灵魂,只能从外部毗连。就人的属灵生活而言,这种转移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如上所述,必须将其植入;如果不是通过遵照上述主之诫命的生活被植入其中,人就会留在他所生之恶中。在这之前,任何善都不可能对他起作用;或者说,如果的确作用于他,它会立即被排斥,从而使其反弹,就像弹在石头上的弹力球一样,要不然就像被扔进沼泽的钻石一样被吞噬。未被改造之人,就他的灵而言,就像黑豹或猫头鹰,或者可以比作荆棘或荨麻。但是重生(或重生)之人就像绵羊或鸽子,或者可以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那么,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你思量,如果归算表示转移的话,一个像豹子的人如何通过归算而转变成像绵羊的人,或者猫头鹰变成鸽子,荆棘变成橄榄树,荨麻变成葡萄树?为了实现转变,难道不应该首先去除豹和猫头鹰的凶猛本性以及荆棘和荨麻的有害特性,从而植入真正属于人的和无害的东西吗?主在约翰福音(15:1-7)中教导如何达成此事。

113 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114 关于上述观点,在此附加两个摘自《揭开启示》的亲身见闻;第一个如下(摘自AR531):

有一次我突然患上几乎致命的重病,整个头沉重下垂。从那被称为“所罗玛和埃及”的耶路撒冷散发出如同瘟疫般的气体。我极度痛苦,痛得半死,盼着终结。在这样的状态下卧床三天半,灵魂如此,身体跟着受苦。

然后,我听到周围有声音说:“看哪,他躺在我们城里的街上,就是传扬要悔改以求罪得赦免的那个,他还宣扬唯独基督这个人是神呢。”他们向一些牧师征询他值不值得安葬。(正如启示录11:8-11中所说的被杀于那城的两个见证人。)

牧师们的回答:“不,就让他躺在那,让人们观看。”

人们来来回回经过,嘲笑讥讽。

事实上,当我在解读《启示录》这一章时,这些事都临到我。

然后我听见一些嘲讽的话语,特别是这些话:“没有信,人怎么悔改?基督是人,怎么能当作神来敬拜?我们得救在于白白的恩典,没有任何我们自己的功德,那还需要我们做什么,除了单单相信父神差他儿子除去律法的咒诅,将他儿子所成之功归给我们,因此我们在他而前称义,藉他的使者,就是他的祭司们来宣告我们罪得赦免,然后赐下圣灵在我们里面引导向善?这些事不符合圣经,不合理性吗?”

站在周围的群众一片欢呼。

【2】听到这些话,我无法回应,因为躺在那里,几乎要死。不过,三天半后,我的灵魂复元,在灵里,我离开那街,进了城,再次传讲:“你们要悔改,信基督,你们的罪方得赦免,得以拯救,要不然你们会灭亡。主自己不是传讲悔改为罪得赦免,还传讲你们当信他吗?他不是吩咐门徒们也传同样的道吗?不是以生活的完全来遵循你们所信的教义吗?”

不过,他们却这样回复:“一派胡言!子所作之功不是已满足这些了吗?父不是将此归给我们,称我们这些信的人为义了吗?所以,我们被恩典之灵所引领。那么,在我们里面还能有什么罪呢?死与我们还有什么关系呢?传扬罪与悔改的人哪,你不明白这福音吗?”

然后,从天上有声音传来,说:“一个不悔改之人的信仰若不是死的,还能是怎样的信仰呢?你们的末日来了,临到你们这些麻木不仁的人身上,你们看自己无可责备,凭你们的信俨然称义,你们这些魔鬼。”

城中突然出现一道裂缝,越裂越宽,变成又长又宽的鸿沟,城中的房屋一栋接一栋倒塌,被深沟吞没。有水从沟中冒出,漫过那片废墟。

【3】他们就这样被水淹没,眼看就要溺死。我想知道他们在沟底的命运如何,有声音从天上告诉我:“你会看到和听到的。”

看似要淹没他们的水在我眼前消失了,因为灵界中的这些水乃是对应,显现于这些陷入伪谬之人周围。然后,我见他们在一片沙地上,沙地上有石堆,他们在上面奔跑着,为他们从大城落到此处而哀号。他们哭喊,扬声大叫:“这些事为什么临到我们身上?因着在世上的信仰,我们不是被洁净了,被称为义,且成圣了吗?”

其他人还哭喊着说:“我们的信不是洁净了我们,我们不是被称义和成圣了吗?”

还有人说:“不是因着我们的信,我们在父神面前不是显现为如此,看起来算为洁净、正义与圣洁了吗?不是向众天使宣告我们已经成为这样的吗?我们不是因着和解、挽回和代赎而从罪中得赦免、被洁净、称为义且成圣了吗?基督不是消除了律法的谴罚吗?那我们为什么被投到这里,好像受罚呢?

“那个胆大包天的罪恶传道人在我们的大城里传讲‘要信基督,还要悔改’。我们不是信了基督的吗?我们相信他的功德啊!我们没有悔改吗?我们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啊!那为何这些事会临到我们呢?”

【4】突然有个声音从另一边传来,对他们说:“你们知道自己有什么罪吗?你曾省检过自己吗?结果有没有视恶如同敌对神的罪那样避免作恶吗?任何人若没有像避免犯(如同敌对神的)罪那样避免作恶,仍然陷在恶中。罪不是魔鬼吗?所以啊,你们就是主所说的那类人:那时、你们要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他要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你们还是《马太福音》7:22,23中所说的那类人。所以,每个人去你们自己的地方吧。你们会看到通往洞穴的洞口,进去,你们每个人在那里都会分派各自的活,按劳分配食物。如果你不进去,会饿到你进去的。”

【5】在这之后,天上有声音向地面上那些城外的人们(就是《启示录》第11:13所说的“其余的”)大声说:“你们要当心,和这些人相处要小心。你们不明白是被称为罪恶与罪孽的那些恶事使人不洁净吗?若不是凭真实的悔改和信靠耶稣基督,人怎能从恶中被洁净呢?真实的悔改就是省察自己,意识到并承认自己的罪,对这些罪恶有内疚感,在主而前坦白,恳求他的引领并依靠他的能力来抵挡这些罪恶,戒除这些恶罪恶,开始新生活,犹如自己在做这一切事情。去领圣餐时,一年做这么一到两次;之后,若这些让你内疚的罪再发生时,对自己说:‘我们当拒绝行这些恶,因为这是犯罪敌对神’。这才是真悔改。

【6】“有谁不明白,人若不省察自己并看到他的罪恶,仍陷在这些罪恶中呢?一个人生来就以恶为乐,乐于报复、通奸、欺诈、亵渎,特别是出于我欲而支配他人。不正是以此为乐而让他对这些恶视而不见?倘若有人偶然说它们是罪恶,难道不是出于其中的快乐而为这些罪恶找借口?恐怕还会利用伪谬之词来说服自己并去确证这些并非罪恶,于是继续陷入其中,后来作这些恶比先前更严重,直到不再知道什么是罪,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罪这回事了。

“真悔改就不同。他认识到并承认他的恶,称其为罪,因而抑制自己不去触犯,不喜欢这些恶,曾以为乐的事现在觉得不快乐了。而且,越是这样表现,就越是明白并爱上良善,最终乐于行善,这是天上的快乐。总而言之,任何人只要拒绝魔鬼,就被主接纳,受主教导和带领,并凭着主避免作恶,被带入良善。这是由地狱通往天上的方法,除引以外,别无它法。”

【7】令人惊讶的是,更正教徒对真悔改有根深蒂固的反对、抵触和憎恶,程度如此之深,以致他们无法迫使自己去自我省察,不能看见他们自己的罪恶并在神面前坦白。当他们思想这些时,仿佛有某种恐惧感来侵扰他们。我就此在灵界向多人探询此事,他们都一口认定那种做法超出他们的能力。当他们听说天主教徒仍这么做,也就是他们在神父面前省察自身并公开坦白他们的罪恶,他们十分惊奇,声称更正教徒即便私下面对神也做不到这点,尽管在取圣餐前被要求类似这么做。有人查究其因,发现是唯信导致这样不悔改的状态,产生这样的性情。

然后让他们见到,那些敬拜基督、不求圣徒、不拜教皇或所谓的钥匙掌管者的天主教徒们得救了。

【8】在这之后,我听见像雷轰和说话的声音从天上传来,说:“真让人震惊!告诉更正教徒会众们,当信基督,并要悔改,你就得救。”

我这么说了,并且说:“洗礼不是悔改的圣事吗,不是由此被引进教会吗?受洗者所承诺的不是与魔鬼及其恶行决裂吗?圣餐礼不也是悔改的圣事吗,不是藉此进到天上吗?领圣餐的人没有被告知在领受之前务必要行悔改之工吗?

“教理问答,也就是基督徒教会通行的教义中,没有教导应当悔改吗?第二块石版的六条诫命中不是写了你们不可以行这样那样的恶,你们当行这般那般的善吗?

“所以你们要晓得,人避免不作恶的程度如何,他热爱良善的程度就如何;在这之前,他不知何为善,甚至不知何为恶。”

115 另一个亲身见闻:

有位天使曾对我说:“你想清楚了解什么是信仰与仁义,与仁义分离的信如何,与仁义联合的信又如何?我想给你一个形像的说明。”

“有请!”我回答。

“代替信仰与仁义,”他说:“请思考光与热,你将看得清楚。信,就本质而言,是与智慧相关的真理;仁义,就本质而言,是与爱相关的情感。在天上,智慧的真理就是光,爱的情感就是热。天使享受的光与热,本质上无非如此。由此你还能清楚看得出,与仁义分离或联合的信像什么。与仁义分离之信如同寒冬里的光,与仁义联合之信则如同春天里的光。寒冬季节的光,光中无热,与寒冷相连,彻底剥光树上的叶子,杀死小草,令土地坚硬水结冰。然而春天里的光,是与热相连的光,令树木生长,生出嫩叶,开花结果;还解封松软土地,长出小草、鲜花、灌木等植物,还使坚冰融化,泉水再次从源头流出。

“信仰与仁义确实如此:与仁义分离之信令带来死亡,与仁义相合之信带来生机。在我们所在的灵界,这样带来死与生的情形能明明看见,因为在这里的信为光、仁义为热。哪里有仁义信相合,哪里就是乐园、花圃与草地。但是哪里仁义与信分离,那里寸草不生,唯一的绿色只是荆棘刺条所产生的。”

不远处站着几位牧师,天使灵称他们为唯信的称义者和成圣者,还称他们为奥秘的师傅。我们将同样的内容告诉他们,还列举了充足的证据,以便让他们知道所说内容的真实。然而,当我们问他们:“是这样吗?”他们转身走开,说:“我们没听见。”

于是我们提高嗓门向他们喊着说:“那请注意听。”

可是他们伸手蒙着双耳,叫嚷着:“我们不想听。”

结论: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说、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改正行动作为、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也就是教会)、你们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且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说、我们可以自由了、你们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殿岂为贼窝吗、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116 附录:

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普遍形式如下:

万世之前的主——耶和华——曾来到世间,为征服地狱,并荣耀他的人(His Human);若非如此,无人能被拯救;信仰他的人得拯救。

【2】使用“普遍形式”这一措辞,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于信仰的整体和细节之中。

无论是本质上还是位格上,神都是一位,圣三一在这位神里面,这位神就是主神拯救者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

除非主已来过世间,否则无人能被拯救;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

主来到世间,为要将地狱从人类移除;他借着与地狱作战并赢得各战的胜利来达成此事;以这样的方式,他征服地狱并使其归入秩序,令其服从他自己;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

主来到世间,荣耀他在世间所呈现之人,就是将这人与万有之源的神性相结合,从而永远地保持地狱归入秩序并服从他自己;要成就这样的结合,唯有凭借他的人所经历的诸般试探,直至最终极的试探——十字架受难,他甚至忍受了这个试探;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

以上是关于主这方面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3】信仰的普遍原则在关于人这方面:人应当信仰主;因为通过对他的信仰,人得以与主连接,从而得救。信主意味着满怀信心他是救主;因为唯有那些生活良善者方有如此信心,因而信他也意味着生活良善。

117 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具体形式如下:

耶和华神是爱与智慧本身,或良善与真理本身。他以神性真理——与神同在、就是神的道(约翰福音1:1)——的形式降世显现为人,目的在于使天上的一切、地狱中的一切和教会中的一切都归入次序。因为那时地狱势力胜过天上的势力,地上恶的势力胜过善,全部被拖进地狱的威胁迫在眉睫。【2】这个即将来临的咒诅被耶和华神凭借他的人(也就是神性真理)除去,天使和世人因而被救赎。然后,他将神性真理在他的人里面与神性良善结合(或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结合),如此,与他的被荣耀之人一起、并在这个被荣耀之人里面返回到他万世之先的神性。

这正是《约翰福音》中下列经文的意义: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在同一福音书:我由父而出、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去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

从这些话可清楚看出,主若未曾降临人间,无人得救。现今的情形类似,若非主以神性真理(也就是道)的形式再次降临世间,无人得救。

【3】此信仰的具体形式,在人方面:

(1)有独一神,神性之“三”在这“一”位神之中,这一

位神就是主耶稣基督;(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神且来自神;(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

前两点是关于信,接下来两点关于仁义,第五点是关于仁义信相合,因而主与人的联合。(可参阅n.44。)

118 接下来是取自《揭开启示》的几个灵界亲身见闻;第一个亲身见闻:

我在解释第二十章经文,正思考龙、兽和假先知时,有人向我显现,问:“你在想什么?”

我说:“假先知。”

他说:“我带你去个地方,那里就是被称为‘假先知’的那些人所住之地,他们就是假先知。”他还告诉我,《启示录》第十三章所说的“另有一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也是对这等人的描述。

我跟着他,看到一群人聚集,其中还有一些是教会领袖,他们一直教导除了信,其它没有什么能使人得救;还说,要有好行为,但不是为了得救。不过,他们认为当照着圣经教导这些好行为,为了让平信徒,特别是头脑简单之人能更规矩地顺从他们的地方官的指令,因而易受管治。好让他们借着宗教信仰,去行出道德慈善。

【2】他们当中有个人看见我,说:“你想进去看看我们的教堂吗?里面有代表我们信仰的雕像。”

我跟着进去看,颇为壮观, 中央一个妇人的雕像,身穿朱红色衣裳,右手持一枚金币,左手持一串珍珠。不过,雕像和殿宇都是幻想造成的形像,因为地狱中的灵能用他们的幻想来表现一些壮观的场景,乃是通过关闭心智的内在成分,仅打开其外在来完成的。当我意识到所有这些只是魔法手段时,就向主祷告,我心智的内在突然被打开。取代殿宇,我见是一间破屋,从屋顶到地板,到处都是裂缝。那妇人所站之处,挂着一张画像,龙头、豹身、熊腿、狮口,正如《启示录》13:2所描述的海中上来的兽。而地板则成了充满青蛙的沼泽之地。我得知,在沼泽之下有一块巨大的方石,方石之下藏有圣经。

【3】看到这些,我问那行魔法的:“这是你们的殿?”他说是的。

突然,他的心智之内在突然也被打开,让他看见我所见的真相。看到这些,他大叫道:“这是什么?从哪里来的?”

我告诉他,是因为来自天上光照的结果,揭示了所有形式的真实本性。我告诉他:“这种景象正是你信仰的属性——与属灵之仁义分离之信。”

突然间起了东风,将一切吹走,并吹干沼泽地,巨石露出来了(圣经在巨石下面)。之后,一阵犹如春天里的暖风从天上吹来。在那原处显出一座帐棚,外表极其简朴。

与我同在的天使说:“看哪,亚伯拉罕的帐棚!那时三位天使到他那里,告诉他以撒将要降世。这个帐棚看起来简单,但随着从天降下的光照,会变得越来越壮观。”

然后他们被赐能力,打开在智慧中的属灵天使所在之天,从那里倾下光芒使帐棚看起来如同耶路撒冷圣殿。我往里看,见那块基石,其下藏有圣经,那石头周围镶满宝石。有光从这些宝石发出、射到墙壁,墙上有基路伯的形像,光彩夺目。

【4】对此我惊叹不已,天使对我说:“你将看到更奇妙的景象。”然后许他们打开受爱驱使的属天天使所在的第三层天,从那里光芒照下,整个圣殿消失了;取代圣殿之处,只见主一人在那里,他站在那根基石之上,此石就是圣经,主的形像如同约翰在《启示录》第一章所见。众天使心智的内在于是被敬畏感充满,有俯伏敬拜的冲动。突然,从第三层天来的光照被主关闭了,第二层天的光照被再打开,圣殿重现,还见到帐棚,不过这次同帐棚在圣殿里面。

这些经历可用来描述了启示录中这些话的意义: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启示录21:3);我未见(新耶路撒冷)城内有殿、因为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

119 第二个灵界摘自《揭开启示》亲身见闻:

我在解释第二十章经文,正思考龙、兽和假先知时,有人向我显现,问:“你在想什么?”

我说:“假先知。”

他说:“我带你去个地方,那里就是被称为‘假先知’的那些人所住之地,他们就是假先知。”他还告诉我,《启示录》第十三章所说的“另有一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也是对这等人的描述。

我跟着他,看到一群人聚集,其中还有一些是教会领袖,他们一直教导除了信,其它没有什么能使人得救;还说,要有好行为,但不是为了得救。不过,他们认为当照着圣经教导这些好行为,为了让平信徒,特别是头脑简单之人能更规矩地顺从他们的地方官的指令,因而易受管治。好让他们借着宗教信仰,去行出道德慈善。

【2】他们当中有个人看见我,说:“你想进去看看我们的教堂吗?里面有代表我们信仰的雕像。”

我跟着进去看,颇为壮观, 中央一个妇人的雕像,身穿朱红色衣裳,右手持一枚金币,左手持一串珍珠。不过,雕像和殿宇都是幻想造成的形像,因为地狱中的灵能用他们的幻想来表现一些壮观的场景,乃是通过关闭心智的内在成分,仅打开其外在来完成的。当我意识到所有这些只是魔法手段时,就向主祷告,我心智的内在突然被打开。取代殿宇,我见是一间破屋,从屋顶到地板,到处都是裂缝。那妇人所站之处,挂着一张画像,龙头、豹身、熊腿、狮口,正如《启示录》13:2所描述的海中上来的兽。而地板则成了充满青蛙的沼泽之地。我得知,在沼泽之下有一块巨大的方石,方石之下藏有圣经。

【3】看到这些,我问那行魔法的:“这是你们的殿?”他说是的。

突然,他的心智之内在突然也被打开,让他看见我所见的真相。看到这些,他大叫道:“这是什么?从哪里来的?”

我告诉他,是因为来自天上光照的结果,揭示了所有形式的真实本性。我告诉他:“这种景象正是你信仰的属性——与属灵之仁义分离之信。”

突然间起了东风,将一切吹走,并吹干沼泽地,巨石露出来了(圣经在巨石下面)。之后,一阵犹如春天里的暖风从天上吹来。在那原处显出一座帐棚,外表极其简朴。

与我同在的天使说:“看哪,亚伯拉罕的帐棚!那时三位天使到他那里,告诉他以撒将要降世。这个帐棚看起来简单,但随着从天降下的光照,会变得越来越壮观。”

然后他们被赐能力,打开在智慧中的属灵天使所在之天,从那里倾下光芒使帐棚看起来如同耶路撒冷圣殿。我往里看,见那块基石,其下藏有圣经,那石头周围镶满宝石。有光从这些宝石发出、射到墙壁,墙上有基路伯的形像,光彩夺目。

【4】对此我惊叹不已,天使对我说:“你将看到更奇妙的景象。”然后许他们打开受爱驱使的属天天使所在的第三层天,从那里光芒照下,整个圣殿消失了;取代圣殿之处,只见主一人在那里,他站在那根基石之上,此石就是圣经,主的形像如同约翰在《启示录》第一章所见。众天使心智的内在于是被敬畏感充满,有俯伏敬拜的冲动。突然,从第三层天来的光照被主关闭了,第二层天的光照被再打开,圣殿重现,还见到帐棚,不过这次同帐棚在圣殿里面。

这些经历可用来描述了本章话语的意义:

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启示录21:3);

我未见(新耶路撒冷)城内有殿、因为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

120 第三个灵界摘自《揭开启示》(AR961)亲身见闻:

主许我见识诸天之中以及诸以下诸般奇事,我受命以此为任,将所见所闻传递给大众。以下是见闻之一:

我看见壮丽的宫殿,中央是座大教堂。教堂当中有一金台,上面摆放一本圣经,两位天使侍立两侧。

绕着金台有三排座位:第一排座位是以紫色的丝绸包着,第二排是蓝色丝绸,第三排是白色丝绸。屋顶下、金台之上,有华盖铺开,闪烁着宝石光芒,效果如同雨后碧空的彩虹一般。

突然,一帮牧师出现,坐满了所有的座位;都照各自服事职分穿着圣袍。

在教堂一边,有个橱柜,一名天使守卫着,橱柜中照着完美的次序排放着华丽的衣裳。

【2】这是主召集的一次会议。我听到天上有声音说:“开始讨论吧。”

参会者问:“关于什么?”

有声音说:“关于主和圣灵。”

在他们准备去思考这些话题时,他们发现自己得不到启发。于是他们祷告,有光从天射下,先照亮他们的后脑,然后是太阳穴,最后照到他们脸上。

于是他们开始,首先讨论主。讨论的第一点:谁在童女玛利亚中取了人的样式?

金台边上的一位天使从台上拿起圣经向大家宣读《路加福音》中以下话:

(天使对玛利亚说)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他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34,35)。

然后天使又读《马太福音》(1:20-25)中相关话语,特别强调第25节的内容。除此之外,天使还从福音书中宣读了很多话,论到主在关于他的人方面被称为“神的儿子”,出于他的人,他称耶和华为他的“父”。天使还从先知书中宣读了预言耶和华自己要降世的话语,其中下面两节来自《以赛亚书》: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他、他必拯救我们、他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他、我们必因他的救恩(原文是:拯救)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当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主耶和华必像大能者临到、他必像牧人牧羊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3,5,10,11)。

【3】天使接着说:“由于是耶和华自己降到世间并取了人的样式显现,还藉此来拯救和救赎人类,因此在众先知书中,耶和华被称为救主和救赎主(拯救者和救赎者)。”于是,天使向众人宣读以下经文:

神真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别的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15);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以赛亚书45:21;22);

惟有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

凡有血气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60:16);

我们救赎主的名是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7:4);

他们的救赎主大有能力,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耶利米书50:34);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啊(诗篇19:14);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43:14, 49:7, 54:8);

耶和华、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从你出胎、造就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谁与我同在呢(以赛亚书44:24);

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他必称为全地的神(以赛亚书54:5);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为独一无二、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

【4】有这些经文作为支持,在座的牧师们一致声明,是耶和华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为的是拯救和救赎人类。

正在那时,躲藏在教堂角落的一些天主教徒发声问:“父耶和华怎么能变成人?他不是宇宙的创造者吗?“

坐在第二排有一牧师转过去说:“那么是谁呢?“

天主教徒从角落传出话来,说:“万世之先的子!”

他得到回复:“照你所说,万世之先的子,不也是宇宙的创造者吗?什么是万世之先所生的子或神呢?具有独一性且不可分割性的神性本体如何分开,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不是全部降世取了人的样式?”

【5】关于主,要讨论的第二点:父与主是否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为一体?众牧师说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因为灵魂自父而来。然后,坐在第三排的一位牧师背诵了《亚他尼修信经》中关于这方面的内容:

彼(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之子)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了为一基督、。

背诵这些内容的牧师声称这是包括天主教在内的整个基督教界普遍接受的信经。于是所有人说:“还需要什么呢?父神和主合为一,正如灵魂与身体合为一。”

他们接着说:“正因如此,我们看出,主之人是神性的,因为这是耶和华之人。还领会到,我们必须直接转向神性之人的这位主,因为这是让我们能接近父神的唯一途径。”

【6】天使从圣经中引用大量经文来支持他们的结论,其中包括: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他名称为奇妙策士、

全能的神、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亚伯拉罕虽然不知道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你却是我们的父、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众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者(以赛亚书63:16);

耶稣说、信我的、乃是信那差我来的、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那位(约翰福音12:44,45);

腓力对(耶稣)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相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8-11);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到里去(约翰福音14:6)。

听完这些,所有的参会者都同心同意地认为,主之人是神性的,必须通过接近他来接近父,因为耶和华——就是万世之先的主——通过这个人将自己引入世间,使他自己在世人眼前成为可见,因而可被接近。耶和华神在古时同样也以人形使自己在世人眼前成为可见与可接近,只不过那时是借着一位天使来完成。

【7】接下来的主题是关于圣灵。首先揭露了许多人对父、子、圣灵各为神的观念,就好像父神高高在上,子在父的右手边,他们差遣圣灵出去启发和指教世人。

不过,然后听到天上有声音说:“我们无法忍受这样的思维观念。谁不知道耶和华神是全在的?若知道并承认这一点,也应当承认是他自己启发并教导世人,并没有一位居间的神,不同于他,更别说不同于其它两个,就像两个人互不相同那样。因此,去除先前的观念吧,那是徒然的。接收正确的观点,你们将会清楚这一点。”

【8】躲在教堂角落的天主教徒又发声说:“如果这样,那圣经中福音书作者与保罗所写的圣灵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何况还有那么多博学的神职人员,尤其我们天主教中的,他们都宣称被圣灵引导。现今有哪个基督徒会否认圣灵及其运行呢?”

听到这些庆,坐在第二排的牧师有一位转过头对他们说:“圣灵是来自主耶和华的神性之进行。你们所说的圣灵自身是一位,并且自身就是神。不过,若不是发出的活动,那么什么是一位出自另一位并由其发出呢?一位不能出自、并从另一位发出,但活动可以。或者说,除非是神性的发出和进行,什么又是一位神出自、并由神发出?一位神不能出自并由另一位、经由第三位发出,不过神性可以。”

【9】听到这些,在坐的牧师们全体一致得出结论:圣灵自身并非独立的一位,或者凭自身并非神,而是出自独一的、全在的神——也就是主——的神性之发出和进行。

站在摆放圣经的金台两侧的天使听到这些话,说:“好!你们读旧约,不会读到哪里提到众先知受圣灵感动而说出圣经的话语,而是来自主耶和华;新约中提到“圣灵”,皆指神性之进行,用来启发、指教、生动、改造和重生。”

【10】之后,关于圣灵的另一个讨论的话题:称为“圣灵”的神性之进行是从称为“父”的神性本体还是称为“子”的神性之人发出?当他们正讨论这个话题时,天上照下一道光使他们看出: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之进行乃是由主里面的神性、经由他的已被荣化之人——也就是神性之人——发出,就好比一个人的所有活动乃是由他里面的灵魂、经由身体发出。

站在金台旁的一位天使从圣经引用以下经文来证实这个结论:

神(父)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无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约翰福音3:34,35);

从耶西的本(原文是墩)必发一条、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里面、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以赛亚书11:1,2);

耶和华的灵赐给他并在他里面(以赛亚书42:1, 59:19,21, 61:1,路加福音4:18);

他从父那里差圣灵来(约翰福音15:26);

他(圣灵)必荣耀我、因为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14,15);

我若去、就差他(保惠师)来(约翰福音16:7);

保惠师就是圣灵(约翰福音14:26);

那时还没有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在主被荣耀之后,他)就向他们(众门徒)吹了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11】因为主的神性之活动和他的神性之全在以“圣灵”来象征性表示,所以当他跟门徒们说起父神要差来的圣灵时,还说:

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去还要到你们这里来、到那日、你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8,28,20);

在他离世之前,他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末了*(马太福音28:20)。

读完这些经文后,这位天使说:“从以上经文,还有圣经其它很多地方,可明显看出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乃是由主里面的神性本身经由他的神性之人发出。”

在坐的众牧师一致反应说:“这才是神性的真理。”

【12】最后,牧师们达成以下的共识:“通过本次会议的讨论,我们清楚地看到并认可这神圣的真理:主耶稣基督之中有圣三一——被称为‘父’的源头之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之人、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之进行。因而教会之中只有这一位神。”

【13】当这些议程在本次盛大的会议得到总结后,参会者们起身。看守衣橱的天使上前来,将柜中的衣裳赐给在坐每一位牧师,这些华贵的衣裳到处有金线的编织,这天使还说:“请接受婚筵的礼服吧。”

然后他们被光荣地接入全新的基督徒之天,该天将与世主的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相联合。

那日、必是耶和华所知道的、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到了晚上才有光明、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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