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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帝凡事都能

发表时间:2026/10/31 09:57:04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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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道:道格拉斯·M·泰勒牧师

在人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马太福音19:26)

这句话以及其他类似的话,有时被理解为:主能做人所能想象的任何事,而且祂做一切事都不藉着任何手段;比如说,祂从无中创造了宇宙。但这等于是一种神迹式的信仰。

主确实能做祂愿意做的一切事(参诗篇135:6)。凡主出于祂神性之爱想要做的,祂都能做,因为祂也掌握着无限的智慧,藉以成就所定的目的。在这个意义上,「在上帝凡事都能」是真实的。

但祂有绝对的权能去做任何事,既能行善也能作恶,像一个反复无常的地上暴君那样——这肯定不是真的。因为主本为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祂是良善本身。所以我们明确地受教:祂全能的权能是「在良善扩展的范围之内」运作的(《正信的基督教》56节)。因此,主不可能离开那良善的范围去做任何恶事。那样做就是走到祂自己之外了。祂不可能做任何违背祂自己神性秩序的事,原因很简单:祂不愿意做。那违背祂的本质。

既然主就是秩序本身,并且不愿意离开那秩序,我们就在天上的教义中看到许多论到主不可能做的事、也就是违背秩序之事的地方。另一方面,教导是:「凡与秩序相符的,都是可能的」(《天堂的奥秘》8700节),因为主,那大能者,就在其中。祂所愿意的,就能成就。「在上帝凡事都能。」

主最想要的是什么?

但主最想要的是什么呢?

祂想要有一个由人类中的人所组成的天堂。祂想要祂所造的每一个人,都照着他或她所愿意领受的,领受尽可能多的持久的幸福或福乐。人类集体地和个别地得享永远的幸福,这是主作为祂目的中的目的,胜过一切地所愿意、所努力的。

所以可以说,凡导向那至高目的的一切(这是「凡与秩序相符的一切」的另一种说法)都是可能的,因为主愿意它,并且有成就它的智慧。

那么,这是一个普遍的原则;但让我们先看看它在我们的经文中适用于什么。每一段经文都有一个上下文。主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其上下文是什么呢?

上下文

马太福音第十九章以一段关于婚姻的讲论开始。在内在的灵义中,所指的婚姻是天上的婚姻,是人心智中爱与智慧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的婚姻——那根本的婚姻。

接着是小孩子蒙主祝福的事件,主说天国正是这样天真的人的。他们代表天真——一种自由而自发的、愿意去做主所愿意之事的心。这就是天真,是一切属天幸福状态的本质。

天堂里的天使居民愿意跟随主到祂所引领的任何地方,他们无论何时都愿意出于对祂的敬重而实行祂的愿望,思想这一点是美好的。但我们并不是生来就有那更高的天使所达到的、那种属天和属灵的乐意被主引领的心。我们必须被重生进入其中。

我们开始改造时,所从的是很不一样的东西。我们开始于对主诫命的一种责任感,开始于确信这些诫命是神性的、因此必须遵守。我们必须从违背我们人性的倾向而强迫自己开始。我们跟从主,是的;我们努力遵行祂的旨意,如同行在天上。但我们这样做时并没有多大的喜乐,而是心情沉重,带着一种服从命令的感觉。这是一件仿佛出于自己去运用刻意的意志力、许多次在主的旨意和我们自己的意愿之间作选择的事。这也是一件忍耐到底的事。

所以我们学着不杀人(无论哪种形式的杀人),远离奸淫的念头和行为,逃避偷窃和欺诈、说谎和欺骗。我们强迫自己背弃生活中的这些恶,因为它们是得罪主的罪,尽管我们卑下的自我不断地贪恋它们,称它们为快乐。我们也费力地学着孝敬父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爱邻舍如同自己。这些事我们是藉着自我强迫学着去做的,因为我们听见主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第17节)

属灵的震撼

然后,主在祂的神性天命中,以祂时时关注我们永远幸福的眼目,让我们经历一次相当粗暴的属灵震撼。我们原以为自己已经在主的国度里了。我们在思想十诫时,沾沾自喜地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第20节)

作为回应,主使我们认识到,遵守诫命不只是避免某些恶行、做一些善行。我们遵行主旨意的动机是至关重要的;事实上,正是推动我们的爱赋予了行为以品质。自我和自我中心掺入到什么程度,那行为就在什么程度上不是善的。它很可能对别人有好的效果,但它本身不是一个善行,因为它不是出于善的动机。正如主在另一个场合所说的:「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马太福音7:16-17)

为了使我们的善行善言成为真正的善,即使是出于遵守诫命而做的,我们也必须从主那里领受推动的爱。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必须放弃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

「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第21节)我们必须放弃一切自以为义的观念,一切赚得了天堂的功德感,一切在这事上有什么权利的感觉——任何以为我们凭自己、出于自己就有跟从主的意志力,以为我们是自己良善与真理之源头的想法。我们必须放弃所有这样的幻想,在心灵的贫乏中谦卑地承认实际情形:我们没有任何出于自己的良善或真理,我们可能拥有的任何这样的福分,都是从主那里领受的,唯独从祂那里领受的。祂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我们越是彻底地确信「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上帝」(第17节),我们心灵的贫乏就越会被充实,我们就越能领受天堂的喜乐。那时我们就会明白,到主那里去、跟从祂是什么意思。

但这在我们看来也许是一句难听的话,是我们不能忍受去听的。因为这种状态(当我们经历属灵震撼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少年人」——在我们心智的改造和重生中一个不成熟的早期阶段;当我们处在其中时,很可能受试探要「忧忧愁愁地」走开,恋恋不舍地想着那「很多的产业」(属于自我的快乐),我们现在认识到必须放弃它们。这些主要不是我们自私的享乐和贪婪。它们包括那些东西;但那「很多的产业」特指我们对主的国度所享有的那种拥有感。我们必须承认,我们不是天堂福分的所有者。这些好东西丝毫不是出于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它们是主的,唯独是主的。

只要我们承认国度是主的而不是我们的,权柄是主的而不是我们的,因而荣耀其实属于主而不属于我们,我们就能真正在天父面前像小孩子一样,配得而喜乐地进入祂的国度,因为天国正是这样天真的状态的。

但如果我们不愿意变卖我们所有的,去滋养那作为天堂第一个福分的心灵贫乏,那我们就一定会离开主,满心忧愁。因为那意味着我们单单信靠自己;那意味着我们在敬拜自己,因为无论我们把什么看作良善、真理和能力的源头,那对我们来说就是我们的神,不管它是什么。

骆驼与针的眼

如果我们因自己的理解和聪明而自高自大,因拥有而骄傲;如果我们以自己比别人知道得多而自夸;如果我们沾沾自喜,带着一种道貌岸然的想法——我们不像我们能叫出名字的某些人那么坏,而且如果在世人眼中看来无妨,我们大概还真会叫出他们的名字——来扩大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简而言之,如果我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觉得我们拥有那国度,那我们就是那个难以进天国的财主。单有知识而没有对主的谦卑承认,要把我们引进真正的属灵真理,就像骆驼穿过针的眼一样难;骆驼对应于所知道的事物,针对应于属灵的真理,或从仁爱之良善中涌出的真理。

门徒们听到在他们看来是对属世财富的定罪时的惊讶,就是我们认识到为了领受天堂的天真和福乐必须放弃什么时的惊讶和困惑。突然之间,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在属灵上)吃什么?(在属灵上)喝什么?(在属灵上)穿什么?」这肯定要求太高了!要放弃我们对聪明和拥有的骄傲、我们的功德感,那会要我们的命!它会夺走我们所有的快乐,夺走我们的生命本身!怎能要求我们在这个意义上变卖所有的、分给穷人呢?再说,如果这就是那条路,谁能做到呢?因为这样做肯定违背一切人性。我们当中谁不在某种程度上像那个富有的少年人呢?

但主对我们这种困惑状态的回答很简单:「在人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

在人这是不能的

我们不能把自己从自己的爱己之心中拯救出来!「撒但怎能赶出撒但呢?」(马可福音3:23)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我们若不是从主——唯一的能力之源——那里,就完全不可能成为天使般的人。这与说我们需要上帝的帮助并不一样,因为那通常意味着大部分我们自己能做,只是需要主帮一点忙。我们多少次听到政界领袖宣告「靠着上帝的帮助我们必将得胜」,好像所需要的只是在困难的地方得到上帝的一点帮助!而胜利之后,上帝又多少次被遗忘了!

不!真理——实际情形——是:凭我们自己,我们连上帝存在都不能相信。若不是祂藉着祂的圣言启示出来,我们对祂就毫无认识。没有人生来就本能地懂得神学。诚然,有「一种从上帝而来、流入人灵魂的普遍流注,就是有一位上帝、并且祂是独一的这个真理」(《正信的基督教》8节)。但这流注可以说必须被那些我们称为关于祂的知识(所知道的事物)的接受器皿所承接。这些所知道的事物只能来自神性启示的篇章。

(刚才提到的)从上帝而来的流注,就是那照在所知道的事物——它们也是由神性所预备的——上的光,真理之光。正是这光使我们能相信上帝的存在,而不是任何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在人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因为正如我们也受教的:「为神性作见证的,是神性。」(《诠释启示录》635节第2段)

如果我们不能凭自己信主,就更不能单凭自己爱祂了。爱主就是时时、在每一种情况下、在任何人群中都把祂放在第一位,照着祂要我们行的去行——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祂。这就是爱主。但这对人自己来说是不可能的。我们需要领受从祂发出的爱——那永远向外发出的爱——再把它归还给祂。凭我们自己,我们只爱自己,每一次都把自己放在第一位。

凭我们自己,我们连邻舍都不能爱。出于仁爱或善意爱邻舍,就是愿邻舍好,无论那邻舍是一个人、一个群体、我们的国家、教会,还是主的国度。愿那些作为邻舍的人好,就是把他们的益处放在第一位,或者至少与我们自己的益处放在同一个层次上。就是愿他们得到持久的幸福;为他们的福祉而不是为我们自己的福祉去服事他们;服事他们,而不是让他们服事我们;留意别人的需要,体贴别人、记得别人;以邻舍为中心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付出,甚至去爱、去服事那些与我们没有亲属或朋友关系的人;更关心给予而不是索取;乐于给予,而不盼望、不期待今生或来世任何有形的回报——也就是说,除了做的过程中所固有的用处之乐以外,不期待任何别的回报。

这就是对邻舍的仁爱。但「在人这是不能的」。让我们承认这一点。这是做不到的。我们不能凭自己去做爱邻舍所包含的那些事,因为如果任由我们自己,我们就在人应有的生活秩序之外。

在上帝凡事都能

但让我们永远不要忘记经文的另一半:「在上帝凡事都能。」主能为祂自己和祂的同在作见证。主能把我们的目光提升到我们五官那些诱人的错觉之上,使祂自己在我们理解的眼睛面前显现;主能赐给我们无私地顺服祂的意愿;主能赐给我们意愿和决心,把自私作为一种主导之爱来远离,因为它是得罪祂的罪(是祂同在的障碍);主能在我们的试探中为我们争战,祂能为我们打赢那场仗;主能赐给我们那种向别人付出的、向外发出的爱,那种不渴求回报和感谢的真正的仁爱;主能赐给我们那种把胜利唯独归于祂的心灵的贫乏。

那么,这就是人生的目的。它无非就是与主结合,在祂凡合乎秩序的事都能,在祂有今生和来世救人脱离地狱的能力。如果我们与主结合,我们遵守诫命就会拯救我们。与主结合,就是远离我们的恶,因为它们是得罪祂的罪,使我们与祂分离;就是与祂接触,从祂领受。

这就是为什么这一章的其余部分讲到要舍弃我们自己家里的仇敌,以便从主那里领受。「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主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当我们真正看清确实如此时,我们就能从心里回应:「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

读经:耶利米书32:16-22;马太福音19:13-26;《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31节

来源:新耶路撒冷总会讲道文稿(newchurch.org) 原文链接(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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