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的奥秘》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9112–9178)
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
续论仁义的教义
9112 现在要说明什么是良心:良心在人里面由他所处的宗教信仰形成,按他在自己里面接受它的程度而形成。
9113 教会之人里面的良心,是借着来自圣言的信仰真理,或来自圣言的教义中的信仰真理而形成的,按他在心里接受这些真理的程度而形成。因为当人知道信仰的真理,并按自己的方式领会它们,然后意愿它们并实行它们时,良心就在他里面形成。所谓在心里接受,就是在意志中接受,因为人的意志就是所谓的心。
9114 因此,有良心的人,所说的是从心里说,所行的是从心里行。他们也有不分裂的心智,因为他们照着自己所信为真与善的而行,也照着自己所理解的而行。因此,相比那些较少被启示、知觉较模糊的人,在信仰真理上比别人更受启示、并且比别人有清晰知觉的人,能够有更完善的良心。
9115 凡从主接受了新意志的人,就有良心;这意志本身就是良心。因此,违背良心行事,就是违背这意志。又因为仁义的良善形成新意志,所以仁义的良善也形成良心。
9116 因为良心,如上文 9113# 所说,是借着信仰的真理形成的,新意志和仁义也是如此;所以,违背信仰的真理行事,也就是违背良心行事。
9117 因为来自主的信仰与仁义构成人的属灵生命,所以,违背良心行事,也就是违背这生命行事。
9118 既然违背良心行事,就是违背新意志、违背仁义、违背信仰的真理,因而违背人从主所得的生命,由此可见,当人照良心行事时,便处于平安的宁静中,并处于内在的幸福中;而当人违背良心行事时,便处于不安中,也处于痛苦中。这痛苦就是所谓的良心责备。
9119 人有良善的良心,也有公正的良心。良善的良心是内在人的良心,公正的良心是外在人的良心。良善的良心,是出于内在情感照着信仰的诫命而行;公正的良心,是出于外在情感照着公民和道德的法律而行。凡有良善的良心的人,也有公正的良心;但凡只有公正的良心的人,则有能力接受良善的良心,并且在受教导时也会接受。
9120 也可用例子说明什么是良心:若有人持有别人的财物,而对方并不知道,因此他可以在不惧怕法律、不惧怕名誉和声望受损的情况下占有它们;但他仍把这些财物归还给对方,因为它们不是自己的,这人就有良心;因为他是为了良善而行良善,为了公正而行公正。又如,有人可以获得职位,但看见另一个同样追求此职位的人对国家更有用;若他为了国家的良善而把位置让给对方,这人就有良心。其余情形也是如此。
9121 由此可以推断出,那些没有良心的人是怎样的;他们可以从相反的情形被认出。那些为了任何利益而使不公正显为公正、使邪恶显为良善,反之亦然的人,没有良心。那些明知自己这样做是不公正和邪恶,却仍然去做的人,不知道什么是良心;即使受教导知道良心是什么,也不愿知道。凡为自己和世界而行一切事的人,就是这样。
9122 凡在世上没有接受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能接受良心;因此他们不能得救,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平面,使天堂能流入其中并借此运作,也就是说,使主能借着天堂流入并运作,从而引导他们归向自己。因为良心是天堂流入的平面和容器。因此,这样的人在来世便与那些爱自己和世界超过一切的人结交,而这些人是在地狱中。
概览
9123 本章在内义中论述以各种方式加于信仰之真理和仁义之良善的损害,以及对这些损害的修正和恢复;也论述当它们被熄灭时应给予帮助。随后论述信仰之真理方面的教导,最后论述人在仁义之良善中时的生命状态。
内义
9124 第一节至第三节 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至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若太阳已经出来,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贼若被拿,总要赔还;若他一无所有,就要被卖,顶他所偷的物。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赔还。
“人若遇见贼挖窟窿”,象征若看不出良善或真理正在被夺走;“把贼打了,以至于死”,象征若那时他受到损害,以至被熄灭;“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象征不因所施加的暴力而有罪;“若太阳已经出来”,象征若他从内在清楚看见此事,也就是看见所发生的偷窃;“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象征他有罪;“总要赔还”,象征对被夺走的真理与良善的修正和恢复;“若他一无所有”,象征若没有任何东西剩下;“就要被卖,顶他所偷的物”,象征转离;“若他所偷的……仍在他手下存活”,象征若还剩有真理和良善,借此可以恢复;“或牛,或驴”,象征若是外在的良善或真理;“或羊”,象征若是内在的真理与良善;“仍在他手下存活”,象征其中有属灵生命;“他就要加倍赔还”,象征完全的恢复。
9125 “人若遇见贼挖窟窿”,象征若看不出良善或真理正在被夺走,这可由“挖窟窿”的含义清楚看出。
“挖窟窿”是暗中作恶;当它论及贼时,就是借由出于邪恶的伪谬夺走良善或真理,以致不被察觉,关于这一点,下文还要说明。这也可由“贼”的含义看出,“贼”是夺走良善与真理的人(参5135,8906,9018,9020节);在抽象意义上,则是被夺走的真理或良善。之所以说“在抽象意义上”,是因为处于圣言内义中的天使,其思想是离开人身而抽象的(参5225,5287,5434,8343,8985,9007节)。圣言在此意义中,也是以事物为对象,并不限定于人和地方。
【2】“挖窟窿”是暗中作恶;当它论及贼时,就是借由出于邪恶的伪谬夺走良善或真理,以致不被察觉。这一点从本处把借挖窟窿而行的偷窃,和下一节所说太阳已经出来时所行的偷窃区分开来,可以看出。“挖窟窿”有这样的含义,也可由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看出。如耶利米书:“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穷人的血;我并不是在挖窟窿时才发现这些,乃是在这一切事上发现的。”(耶2:34)这里论述污秽的爱以及由此而来的邪恶;“我并不是在挖窟窿时才发现这些”,意思是不是借着探查隐秘之事才发现的,所以接着说“乃是在这一切事上发现的”,也就是这些事处处都显明出来。以西结书:“他领我到院门口。我观看,见墙上有个窟窿。他对我说:人子啊,你要挖墙。我一挖墙,见有一门。”(结8:7,8)这里论述以色列家在暗中所行的可憎之事;“挖墙”就是进入隐秘之处,看他们所行的事。阿摩司书:“他们虽然挖透阴间,我的手必取出他们;虽然爬上天去,我必拿下他们。”(摩9:2)“挖透阴间”就是在那里隐藏自己,也就是藏在出于邪恶的伪谬中;因为阴间就是出于邪恶的伪谬,因这种伪谬在那里掌权。那里的伪谬被称为黑暗,他们在其中躲避天堂之光;因为他们逃避天堂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约伯记:“奸夫等候黄昏,说:必无眼能见我,就把脸蒙蔽。盗贼黑夜挖窟窿;白日躲藏,并不认识光。他们看早晨如幽暗,因为他们晓得幽暗的惊骇。”(伯24:15-17)这里“挖窟窿进房屋”显然是暗中掠夺他人的良善;因为经上说“黑夜挖窟窿”,又说他“等候黄昏,必无眼能见他”,并“把脸蒙蔽,不认识光”,还说“早晨如幽暗”。
【3】“挖窟窿进房屋”是暗中夺走他人的良善,这一含义源于来世的代表。在那里,当天使谈论暗中毁坏良善的伪谬时,在下面天使谈话呈现于视觉之处,这事就由“挖穿墙壁”来代表;反过来,当天使谈论真理接近良善并与良善结合时,这事就由一扇敞开的门来代表,人可借着这门进入。正因如此,主照着天上的代表,并照着对应来说话,因为祂是从神性来说话,所以祂在约翰福音中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约10:1,2)又在路加福音中说:“家主若知道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贼挖透房屋。”(路12:39)这里的“贼”也是借伪谬毁坏信仰良善的人;“挖透房屋”就是暗中行这事,因为这是在家主不警醒时发生的。因此,“像贼一样来”也是在不为人知时来,因为不是从门进去,而是从别处进去。如约翰启示录所说:“若不警醒,我必临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几时临到,你也决不能知道。”(启3:3)又说:“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的有福了。”(启16:15)“像贼一样来”就是在不为人知、出乎意料时来。经上如此论到主,是因为这里所理解的是,人的门因邪恶之伪谬而关闭了。
9126 “把贼打了,以至于死”,象征若那时他受到损害,以至被熄灭。
这可由“打”的含义清楚看出;当“打”论及真理和良善时,就是伤害或使其受损(参9034,9058节)。这也可由“死”的含义看出,“死”就是被熄灭。这里所理解的是真理和良善,因为“贼”或“偷窃”象征被夺走之物,因而象征良善和真理;以下经文也是如此:“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出22:3)
“牛”“驴”和“羊”象征外在和内在的良善与真理,并且被称为“所偷的”,因为它们在贼手中。22:6中的银子和家具也是如此,它们同样是内在和外在的真理。“贼”与“所偷的”象征相同,因为“贼”在脱离人物的抽象意义上,就是偷窃,也就是被夺走的真理和良善,见前一节(参9125节)。
9127 “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象征不因所施加的暴力而有罪。
这可由“血”的含义清楚看出;在至高意义上,“血”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在内义中,“血”是良善之真理(参4735,6378,6978,7317,7326,7846,7850,7877节)。因此,“流血”象征对神性真理,或对良善之真理施加暴力,也象征对良善本身施加暴力;因为对真理施加暴力的人,也对良善施加暴力,因为真理与良善如此结合,以致彼此相属。因此,若对一方施加暴力,也就是对另一方施加暴力。由此可见,“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象征不因对真理和良善施加暴力而有罪。
【2】不认识圣言内义的人,只知道圣言中的“血”是血,“流血”只是杀人;但在内义中,所论述的不是身体的生命,而是人的灵魂生命,也就是他的属灵生命,就是他将要活到永远的生命。这生命在圣言的字义中,是用属于身体生命的事物来描述的,如“肉”和“血”。由于人的属灵生命借仁义之良善和信仰之真理而存在并持续存在,所以在圣言内义中,“肉”所理解的是仁义之良善,“血”所理解的是信仰之真理;在更内在的意义中,“肉”所理解的是对主之爱中的良善,“血”所理解的是对邻之爱中的良善;但在至高意义上,也就是只论主的意义上,“肉”是主的神性良善,因而是就神性良善而言的主自己;“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就神性真理而言的主。当人读圣言时,天上对肉和血就是这样理解的;当人领受圣餐时,也是这样理解的,只是在圣餐中,饼是肉,酒是血,因为“饼”所象征的与“肉”完全相同,“酒”所象征的与“血”完全相同。
【3】然而,感官化的人,也就是现今世上大多数人,不能领会这一点。因此,只要他们相信圣餐和圣言中有神圣,因为它们来自神性,就让他们持守自己的信仰吧;即使他们不知道神圣在哪里,也无妨。不过,那些具有某种内在知觉的人,也就是能超越感官事物来思想的人,可以思考一下,在以西结书中,“血”是否指血,“肉”是否指肉:“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各类的飞鸟和田野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到我为你们献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喝血,且喝醉了。……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坐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国中。”(结39:17-21)又在约翰启示录中:“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19:17,18)在这些地方,“肉”不是指肉,“血”不是指血,这是显而易见的。
【4】同样,约翰福音中主的“肉”和“血”也不是指物质的肉和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6:51-58)主的肉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主的血是从祂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这些就是滋养人属灵生命的事物看出。因此经上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又说:“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由于人借着爱和信仰与主结合,所以又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但如前所说,只有那些能超越身体感官来思想的人,尤其是那些在信仰和爱主中的人,才能领会这话;因为这些人由主从身体感官的生命被提升到他们灵的生命,也就是从世界之光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思想中来自身体的物质观念就消散了。
【5】因此,凡知道“血”是从主而来的神性真理的人,也能知道,圣言中的“流血”并不象征杀人或夺去人的身体生命,而是象征杀害或夺去人的灵魂生命,也就是毁坏他的属灵生命;这属灵生命来自对主的信和爱。当“血”被理解为非法流出的血时,它是被出于邪恶的伪谬所毁坏的神性真理,这可由以下经文清楚看出。以赛亚书:“主以公义的灵和焚烧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中杀人的血除净。”(赛4:4)又说:“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跑行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意念都是罪孽的意念。”(赛59:3,7)耶利米书:“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穷人的血。”(耶2:34)又在耶利米哀歌中:“这都因她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城中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人不能摸他们的衣服。”(哀4:13,14)以西结书:“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又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那时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结16:6,9)又说:“人子啊,你要审问这流人血的城吗?当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你因流了人的血,就为有罪;你因所造的偶像,就玷污自己。……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逞其能,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谗谤人、流人血的;有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的。”(结22:2-4,6,9)约珥书:“在天上地下,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珥2:30,31)又在约翰启示录中:“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红像血。”(启6:12)又说:“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变成血。”(启8:8)又说:“第二位天使把碗倒在海里,海就变成血,好像死人的血,海中的活物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碗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水就变成血了。”(启16:3,4)
【6】在这些地方,“血”所理解的,不是人的身体生命所流出的血,而是属灵生命的血,也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受了出于邪恶之伪谬的暴力。在马太福音中,“血”也有同样的含义:“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太23:35)这些话象征圣言的真理从最初时候直到当时都被犹太人违背了,以致他们不愿承认任何内在和属天的真理;因此他们也不承认主。他们流主的血,象征完全弃绝神性真理;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成了肉身的圣言(约1:1,14)。对来自主、并且就是主的神性真理的完全弃绝,由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来理解:“彼拉多见……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太27:24,25)因此,约翰福音中这样描述这事:“惟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19:34,35)之所以也有水流出来,是因为“水”象征外在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字义中的圣言;“水”是真理(参2702,3058,3424,4976,5668,8568节)。
【7】由此也可见,“借主的血得洁净”象征借接受来自祂的信仰之真理而得洁净(参791,9088节)。因此也可见,约翰启示录中的这些话象征什么:“弟兄胜过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启12:11)“羔羊的血”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这也是“所见证的道”。“羔羊的血”是无辜的血,因为“羔羊”是纯真(参3519,3994,7840节)。从主发出、在天堂中的神性真理,其最内在含有纯真;因为它只感动那些在纯真中的人(参2526,2780,3111,3183,3495,3994,4797,6013,6107,6765,7836末,7840,7902,7877节)。
9128 “若太阳已经出来”,象征若他从内在清楚看见此事,也就是看见所发生的偷窃。
这可由“太阳出来”的含义清楚看出,“太阳出来”是指在光中被看见,因而是清楚看见;这里指良善和真理正被夺走,而这正是“偷窃”所象征的(参9125节)。之所以“若太阳已经出来”象征这一点,是因为前一节所说“遇见贼挖窟窿”,象征良善和真理在暗中被夺走,也就是在人看不见的时候被夺走(参9125节)。之所以说这是从内在看见,是因为这样的事是由内在人看见的。
【2】因为这一点很重要,所以要说明从内在看见是怎么回事。人能在自己里面看见自己所思想、所意愿,并由此所说、所行的是良善还是邪恶,因而也能看见它是真理还是伪谬;若人不是从内在看见,这事绝不可能发生。从内在看见,就是以内在人的视觉在外在人中看见。这就像眼睛的视觉一样;眼睛不能看见在自己里面的东西,只能看见在自己外面的东西。因此,人能看见在自己里面的良善和邪恶。不过,一个人看见这一点比另一个人更清楚,也有些人完全看不见。能看见这一点的人,是那些从主接受了信仰与仁义之生命的人,因为这种生命是内在的生命,或说内在人的生命。他们既因信仰而在真理中,又因仁义而在良善中,就能看见自己里面的邪恶和伪谬;因为从良善能够看见邪恶,从真理能够看见伪谬,反过来却不能。原因在于,良善与真理在天堂中,也在天堂之光中;邪恶与伪谬则在地狱中,也在地狱的黑暗中。由此可见,那些在邪恶中并由此在伪谬中的人,不能看见良善和真理,甚至也不能看见自己里面的邪恶和伪谬;因此,他们也不能从内在看见。
【3】但必须知道,从内在看见,就是从主看见;因为视觉的情形,如同一切存在之物的情形一样,没有什么是由自己而存在的,而是由在自己以前或高于自己的存在而来,最终是由最初和至高者而来。最初和至高者就是主。凡领会这一点的人,也能领会,人里面的一切生命都来自主;又因为仁义与信仰构成人的真正生命,所以一切仁义和一切信仰都来自主。凡比别人更具有思想和知觉能力的人,也能由此领会,主看见人里面的一切和每一件事,直到最细微之处。至于邪恶和伪谬,它们并不是由高于自己的存在而来,而是由低于自己的存在而来;因此,它们不是由主而来,而是由世界而来,因为主在上,世界在下。所以,那些在邪恶中并由此在伪谬中的人,其内在人向上是关闭的,向下是打开的;因此,他们看一切都是颠倒的,把世界看作一切,把天堂看作无有。也因此,他们在天使面前显为倒置,脚朝上,头朝下。所有在地狱中的人都是这样。
9129 “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象征他有罪。
这可由“血”的含义清楚看出,“血”是对良善与真理所施加的暴力,因而是指有这暴力之罪,这一点已在上文说明(参9127节)。
9130 “总要赔还”,象征对被夺走的真理与良善作出修正和恢复。
这可由“赔还”的含义清楚看出,“赔还”就是修正和恢复(参9087,9097节)。
9131 “若他一无所有”,象征若被夺走的良善与真理没有任何剩余。
这可由“一无所有”的含义清楚看出;这里是指贼一无所有,象征被夺走的真理和良善没有任何剩余。“偷窃”是被夺走的良善和真理(参9125节);“贼”与“偷窃”所象征的相同(参9125,9126节)。
9132 “就要被卖,顶他所偷的物”,象征转离。
这可由“被卖”的含义清楚看出,“被卖”是转离(参4752,4758,5886节);这里指被夺走的良善和真理已经没有任何剩余(参9131节)。又可由“所偷的”的含义清楚看出,它是指用另一种良善或真理来代替被夺走的,从而作出修正和恢复,这就是“赔还”所象征的(参9130节);因为贼要被卖,好赔还所偷之物。
本节所论之事是这样的:凡看见自己里面的良善或真理正被出于邪恶的虚假夺走的人,就对施加在这些良善与真理上的暴力有罪,因为这事是在他明知的情况下发生的。凡在明知情况下发生的事,都是从意志并同时从理智发出的,因而是从整个人发出的,因为人之为人,是由这二者构成的;凡由这二者发出的事,都是出于来自邪恶的虚假:说它出于虚假,是因为它出于理智;说它出于邪恶,是因为它出于意志。因此,人便有罪。凡从人的理智并同时从人的意志而来的事,都会归于人自己(参9009,9069,9071节);若人在看见意志之邪恶时,不用理智来抑制它,就会成为有罪(参9075节)。
9133 “若他所偷的……仍在他手下存活”,象征若良善和真理尚有剩余,借此能够得以恢复。
这可由“被找到”的含义清楚看出;当论及由“偷窃”所象征的被夺走的良善或真理时,“被找到”就是尚有剩余。又可由“在他手中”的含义清楚看出,即在他的能力之中;“手”是能力(参878,3387,4931-4937,5327,5328,5544,6947,7011,7188,7189,7518,7673,8050,8153,8281节);“在他手中”也指在他那里,如下文将说明。还可由“偷窃”的含义清楚看出,即被夺走的良善或真理(参9125节)。由此可见,“若所偷的在他手中被找到”象征若良善和真理尚有剩余;也象征借此能够得以恢复,因为本节所论的是被夺走的良善和真理的恢复。
但这事是这样的:当良善的总体情感仍然存留时,总还有东西可以借以恢复某种被夺走的具体良善;因为具体的良善和真理都依赖于总体的良善(参920,1040,1316,4269,4325末,4329,4345,4383,5208,6115,7131节)。“在他手中”表示凡在他那里的一切,是因为“手”象征能力;凡属于某人能力范围内的,都在他那里;凡不属于其能力范围内的,就不在他那里。因此,“手”,尤其“右手”,也象征那人自己。由此可以看出,当论及主时,“坐在父的右手边”象征在父那里拥有一切,因而就是祂自己;这与“在父里面,父也在祂里面”,以及“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父的一切也是祂的”是同一回事,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约14:8-11;17:10,11)。
9134 “或牛,或驴”,象征若是外在的良善或真理。
这可由“牛”的含义清楚看出,“牛”是属世层的良善(参2180,2566,2781,2830,5913,8937节);又可由“驴”的含义清楚看出,“驴”是属世层的真理(参2781,5492,5741节)。属世层的良善就是外在的良善,属世层的真理就是外在的真理。
9135 “或羊(群)”,象征若是从内在的真理与良善而来。
这可由“羊群”的含义清楚看出,“羊群”是属灵的真理与良善,因而是内在的真理与良善(参6016,6045,6049节)。在圣言中,有时说“群畜”,有时说“羊群”;在内义中,“群畜”象征内在的良善以及由此而来的真理,而“羊群”象征内在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良善。但若不知道人在重生时的两种状态,即先前状态和后续状态如何,就不能知道二者之间的区别。先前状态是人借信之真理被引向仁义之良善的时候;后续状态是人在仁义之良善中,并由此在信之真理中的时候。借着先前状态,人被引入教会,好成为教会;当他已经成为教会时,便处于后续状态。他在后续状态中的良善和真理由“群畜”来象征;而他在先前状态中的真理和良善由“羊群”来象征。因此,这里先说真理,后说良善。关于正在重生之人,或说正在成为教会之人的这两种状态,可参看7923,7992,8505,8506,8510,8512,8516,8643,8648,8658,8685,8690,8701,8772,8995,9088,9089节。
【2】在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被称为外在的;在内在人或属灵人中的良善和真理,被称为内在的。后者之所以是内在的,前者之所以是外在的,是因为内在人从天堂获得智慧,而外在人从世界获得智慧;因为天堂在人里面,世界在人外面。“从牛到驴,到羊群”这句话,是为了象征一切外在的良善和真理,以及一切内在的真理和良善。并且,按照天堂中的神性秩序,在外在人中,良善趋向真理;在内在人中,则由真理趋向良善。
9136 “仍在他手下存活”,象征其中有属灵生命的。这可由“存活”或“有生命”的含义清楚看出,“生命”是属灵生命,也就是信仰与仁义的生命(参5407,5890节);因此,“存活”就是其中有属灵生命的。
9137 “他就要加倍赔还”,象征完全的恢复。这可由“双倍”的含义清楚看出,“双倍”是完全、充分(参9103节);又可由“赔还”的含义清楚看出,“赔还”是恢复(参9087节)。
9138 第四节至第五节 人若使田地或葡萄园荒废,放进自己的牲畜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田里吃,就要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里上好的赔还。若有火烧起,烧着荆棘,以致将禾堆,或未割的禾稼,或田地,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定要赔还。
“人若使田地或葡萄园荒废”,象征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因欲望而被剥夺;“放进自己的牲畜”,象征若他是在不甚知觉的情况下这样做;“使别人的田地荒废”,象征连带耗尽了与之相连的良善;"就要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里上好的赔还",象征用尚存完好的良善与真理来恢复;"若有火烧起",象征出于邪恶情感的怒气;"烧着荆棘",象征这怒气蔓延到伪谬之中;“以致将禾堆烧尽",象征损害了已接受的信仰之真理与良善;"或未割的禾稼,或田地",象征连尚在孕育中的信仰之真理与良善也受到损害;"那点火的必定要赔还",象征凡因邪恶情感的怒气而被夺走的,都要得到恢复。
9139 "人若使田地或葡萄园荒废",象征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因欲望而被剥夺。
这可由"使荒废"的含义清楚看出,"使荒废"是因欲望而剥夺,对此见下文(9141节);又可由"田地"的含义清楚看出,"田地"是教会在良善方面(参2971,3766,4982,7502节),因而是教会的良善;还可由"葡萄园"的含义清楚看出,"葡萄园"是教会在真理方面,因而是教会的真理。"田地"之所以是教会在良善方面,是因为田里出产的东西,如小麦和大麦,象征教会内在和外在的良善(参3941,7602,7605节);"葡萄园"之所以是教会在真理方面,是因为葡萄园所产的"酒"象征良善之真理(参1071,6377节)。
【2】田地和葡萄园之所以有这样的象征,源于灵性世界中的代表性景象。因为当上层天堂的天使谈论处于良善中的群体时,灵面前就显出满是小麦和大麦的田地;当天使谈论处于良善之真理中的群体时,就显出结满葡萄的葡萄园,园中还有榨酒池。这些代表性景象并非因为地上有这类事物才出现,而是出于对应关系:小麦和大麦,以及由此制成的饼,滋养身体,正如仁爱与仁义的良善滋养灵魂;酒作为饮品也是如此,正如信仰的真理与良善滋养灵魂。因此,在圣言中,爱之良善和信仰的真理被称为食物和饮料;就那层意义而言,它们也确实是天堂的食物和饮料(参56-58,680,681,1973,1974,4459,4792,5147,5293,5576,5579,5915,8562节)。
【3】"葡萄园"是教会在信仰的良善与真理方面,这样的教会被称为属灵教会。这一点可由圣言中提到葡萄园的经文清楚看出。如耶利米书:"许多牧人毁坏我的葡萄园,践踏我的分(原文作"田地"),使我美好的分变为荒凉的旷野。他们使地荒凉。"(耶12:10,11)这里的"葡萄园"和"田地"显然指教会;又因为教会之所以为教会,在于信仰与仁义的真理和良善,所以显然,那里的"葡萄园"是教会在真理方面,"田地"是教会在良善方面。以赛亚书:"耶和华必审问他民中的长老和首领,说:吃尽葡萄园果子的就是你们。"(赛3:14)这里的"葡萄园"也显然指教会在信仰的良善与真理方面;因为耶和华要审问的"长老"是教会的良善(参6524,6525节),"首领"是教会的真理(参5044节)。
【4】又如以赛亚书:"我要为我所亲爱的唱歌,是我所爱者的歌,论他葡萄园的事。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在肥美的山冈上(原文作"在油之子的角上")。他刨挖园子,捡去石头,栽种上等的葡萄树。"(赛5:1,2及以下)这里论到主,主就是"所亲爱的"和"所爱者";"葡萄园"是祂的属灵教会,"上等的葡萄树"是那教会信仰的良善,"油之子的角"是那教会出于爱之良善的信仰之良善。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的人,绝不可能知道"在油之子的角上的葡萄园"是什么意思。
然而这些话里隐藏着一个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奥秘:它们完整地描述了主的属灵国度与祂的属天国度的结合,也就是第二层天堂与第三层天堂的结合,因而是对主之信仰的良善(属于属灵国度)与对主之爱的良善(属于属天国度)的结合。"葡萄园"是属灵国度;"在角上"是在能力之中,也就是在其中;"油之子"是属天国度外在的爱之良善。属天国度,即主的至内层天堂,被称为"橄榄树"或橄榄园,因为"油"是属天之爱的良善(参886,4582,4638节)。当知道,主在地上的国度就是教会。关于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以及属灵国度构成第二层天堂、属天国度构成第三层天堂,可参看3887,4138,4279,4286节;关于二者的结合,可参看6435节。
【5】又如以赛亚书:"当那日,有出酒的葡萄园,你们要指这园唱歌说:我耶和华是看守葡萄园的,我必时刻浇灌。"(赛27:2,3)"出酒的葡萄园"指属灵教会。阿摩司书:"在各葡萄园必有哀号的声音,因为我必从你中间经过。想望耶和华日子来到的有祸了!你们为何想望耶和华的日子呢?那日黑暗没有光明。"(摩5:17,18)这里论到教会的末期,那时信仰的良善与真理不复存在;那时期就是"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因此说"在各葡萄园必有哀号的声音"。约翰的启示录:"那天使就把镰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葡萄树的果子,丢在神忿怒的大酒榨中。"(启14:18,19)"收取地上葡萄树的果子"是耗尽教会的真理与良善;这里的"地"是教会。
由这些经文可以清楚看出,为什么主屡次将天国比作葡萄园(如太20:1及以下;21:28,29,33-41;可12:1-13),也可以看出,为什么主在约翰福音中称自己为葡萄树:"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1及以下)"葡萄树"是对主之信仰,因而是主在信仰方面。因为主就是信仰——信仰是从主而来的,凡不是从主而来的信仰就不是信仰;由此,"葡萄树"也是指向主的信仰。
9140 “放进自己的牲畜”,象征若他是在不甚知觉的情况下这样做。
这可由“牲畜”的含义清楚看出,“牲畜”是身体的快乐或欲求。说这是“不甚知觉”,是因为人处于这些快乐或欲求中时,很少顾及理性,因而对自己所做的也不甚觉察。各种各类的动物都象征情感;温顺而有用的动物象征良善的情感,凶猛而无用的动物象征邪恶的情感(参45,46,142,143,714-719,1823,2180,2781,3218,3519,5198,7523,7872,9090节)。
当动物被称为“牲畜”时,象征纯粹属身体的情感;这些情感本身几乎没有理性。因为人越是从身体行事,就越不是从理性行事;身体在世界中,因而远离天堂,而真正的理性在天堂。原文中,“牲畜”一词也含有愚钝、迟笨之意,因而含有不甚知觉之意,如以赛亚书19:11;诗篇49:10,73:22;耶利米书51:17,以及其他地方所示。
9141 “使别人的田地荒废”,象征连带耗尽了与之相连的良善。
这可由“使荒废”的含义清楚看出,“使荒废”是因欲望而剥夺,因而是耗尽,对此下面将说明;又可由“在别人的田地里”的含义清楚看出,这是指相连的良善。因为“田地”是教会,田地里的出产是良善(见9139节);所以“在别人的田地里”的东西,是指相近而相连的良善。人里面的良善好比地上的宗族世代,因此有些良善彼此距离和关联各不相同(参9079节)。那些不在同一家、也不在同一宗族之中,却仍有亲属关系的良善,就是这里所谓“在别人的田地里”的意思。
【2】“使荒废”之所以是因欲望而剥夺,因而是耗尽,是因为在原文中,译作“使荒废”的这个词,本义是点燃和烧毁,由此也有吃尽和耗尽的意思。由于这个词有这样的派生含义,所以这里的“使荒废”象征由欲望造成的耗尽;因为人里面的欲望就是吞噬一切的火。人里面有生命之火,也有生命之光;生命之火就是他的爱,生命之光就是他的信仰。良善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构成良善之人和天堂天使里面的生命之火;真理之爱和对真理的信仰,构成他们里面的生命之光。相反,邪恶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构成邪恶之人和地狱之灵里面的生命之火;伪谬之爱和对伪谬的信仰,构成他们里面的生命之光。然而,邪恶之爱在圣言中被称为火的焚烧,因为它烧毁并耗尽属于良善与真理之爱的事物。关于火的焚烧具有这样的含义,可参看1297,1861,5215,9055节。
【3】原文这个词象征由欲望造成的耗尽,这一点可由以下经文明显看出。以赛亚书:“耶和华必审问他民中的长老和首领,说:吃尽葡萄园果子的就是你们。”(赛3:14)又如以赛亚书:“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他着起来。”(赛30:33)“硫磺火”是指出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所产生的伪谬(参2446节)。
【4】以西结书:“以色列城邑的人必出去捡器械,就是大小盾牌、弓箭、梃杖、枪矛,都当柴烧火,直烧七年,甚至他们不必从田野捡柴,也不必从树林伐木。”(结39:9,10)这里描述的是良善与真理被欲望耗尽和荒废;但若不知道“以色列城邑的人”象征什么,“器械、大小盾牌、弓和箭、梃杖、枪矛”象征什么,“七年”象征什么,以及“田野的柴”和“树林的木”象征什么,谁能看出这一点呢?“居民”是良善(参2268,2451,2712节);“城邑”是真理,并由此是出自圣言的教义(参2268,2449,2943,3216,4492节);“以色列”是教会(参4286,6426,6637节)。因此,“以色列城邑的人”是教会教义中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则是这些良善变成的邪恶和伪谬。“大小盾牌,以及弓所射的箭”,是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凭这些真理可抵御出于邪恶的伪谬(参2686,2709,6422节)。“梃杖”是真理由良善而来的能力(参4876,7026节);“枪矛”也有类似含义,但指较内在的能力。“七年”是完整的状态,也就是直到完全为止(参6508,8976节);因此,“烧火七年”就是被欲望完全耗尽。“田野的柴”是教会较内在的良善(参3720,8354节),而“田地”是教会(参2971,3766,7502,7571节);“树林的木”是较外在的良善(参3220,9011节末)。知道这些以后,就能明白,这些预言描述的是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被欲望耗尽,直到内在教会和外在教会的良善与真理毫无存留;这就是“烧火七年,以致不必从田野捡柴,也不必从树林伐木”所象征的。
【5】玛拉基书也用同一个词描述教会的良善与真理被耗尽:“万军之耶和华说: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烧尽,根本枝条一无存留。”(玛4:1)“那日临近”是教会的末期,那时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将掌权,并将耗尽教会的一切真理与良善,直到人的内在和外在都毫无存留。这由“根本枝条一无存留”来象征;良善与真理的“根”在人的内在,“枝条”在人的外在。由此可见,“使荒废”象征由欲望造成的耗尽;圣言其他地方也是如此。
9142 “就要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里上好的赔还”,象征用尚存完好的良善与真理来恢复。
这可由“田地”的含义清楚看出,“田地”是教会的良善;也可由“葡萄园”的含义清楚看出,“葡萄园”是教会的真理,关于这些,见上文9139节。“上好的”是指在耗尽之后仍然完好的东西;“赔还”则象征恢复,关于这一点,见9087节。
9143 “若有火烧起”,象征出于邪恶情感的怒气。
这可由“火”的含义清楚看出,“火”是爱;这里是邪恶之爱及其情感,关于这一点,见上文9141节。之所以说“邪恶情感”,是因为“情感”指爱的连续状态。“火”之所以是出于邪恶情感的怒气,是因为怒气由此而来;当人所爱的东西受到攻击时,便有一种火热的东西爆发出来,仿佛燃烧起来。因此,圣言中用“火”来描述怒气,并说怒气“发作”或“燃烧”。如大卫诗篇:“从他鼻孔冒烟上腾;从他口中发火焚烧,连炭也着了。”(诗18:8)又如:“当以嘴亲子,恐怕他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因为他的怒气快要发作。”(诗2:12)以赛亚书:“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火同住呢?”(赛33:14)又如:“所以,他将猛烈的怒气和争战的勇力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在他四围如火着起,他还不知道;烧着他,他也不介意。”(赛42:25)又如:“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他的车辇像旋风,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赛66:15)摩西五经:“于是我转身下山,山被火烧着。”(申9:15)又说:“我因耶和华向你们大发烈怒,要灭绝你们,就甚害怕。”(申9:19)
在这些以及许多其他地方,怒气都是用“火”来描述的。怒气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但怒气其实在人那里(参5798,6997,8284,8483节)。主之所以在西奈山上向以色列民显现时,有火、烟和幽暗,是照着他们的状态而显现的,关于这一点,见6832节。然而,当知道,怒气是从邪恶情感中爆发出来的火;而热忱则是从良善情感中爆发出来的火(参4164,4444,8598节)。因此,热忱也在摩西五经中用“火”来描述:“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4:24)又如西番雅书:“我必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全地必被我忌邪的火吞灭。”(番3:8)“耶和华的热忱”是爱和怜悯;之所以称为怒气,是因为当恶人陷入自己邪恶的惩罚时,它在恶人看来像怒气(参8875节)。
9144 “烧着荆棘”,象征怒气进入伪谬之中。
这可由“烧着”的含义清楚看出。当这词用于出于邪恶情感的怒气时,是指进入其中,并由此点燃;也可由“荆棘”的含义清楚看出,“荆棘”是伪谬,对此下文将说明。至于这里的情形如何,先要略作说明。人里面的爱就是他生命的火(参9055节)。邪恶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是吞噬一切的火,因为它们吞噬属于生命本身的良善与真理。这些火构成人意志的生命,从这些火发出的光构成他理智的生命。只要邪恶之火被封闭在意志里面,理智便在光中,并由此能觉知良善与真理;但当这些火把自己的光倾注到理智中时,原先的光就被驱散,人对于良善与真理的觉知也变得昏暗;而且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即这些火,越是增长,这种昏暗就越加深,最终甚至窒息并熄灭一切真理,以及与真理相伴的良善。
【2】当这些爱受到攻击时,火便从意志爆发到理智层面,并在那里燃起火焰;这种火焰就是所谓的怒气。因此,人发怒时,才会说他“怒火中烧”“怒气发作”“被激怒”。这种火焰攻击理智层面中的真理与良善,不仅把它们遮蔽,而且把它们耗尽。还有一个奥秘:当这种邪恶之火从意志爆发到理智层面时,理智的上方就被关闭,下方却被打开;也就是说,理智朝向天堂的一面被关闭,朝向地狱的一面被打开。由此,当恶人怒气燃烧时,点燃火焰的邪恶与伪谬便流入其中。这情形好比身体中的纤维;若被针尖触碰,便立刻收缩闭合,从而防止伤害进一步深入并侵害生命的本源。伪谬若显现在视觉面前,也呈现为带刺的形状。
【3】恶人发怒时的状态,也像烟遇到火便燃起火焰;因为理智层面中出于邪恶的伪谬好比烟,怒气则好比烟被点燃后的火焰。二者也彼此对应。因此,圣言中“烟”象征伪谬,“烟的火焰”象征怒气。如大卫诗篇:“从他鼻孔冒烟上腾;从他口中发火焚烧,连炭也着了。”(诗18:8)又如以赛亚书:“邪恶像火焚烧,烧灭荆棘和蒺藜,在稠密的树林中着起来,就成为烟柱,旋转上腾。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都烧遍。”(赛9:18,19)这里的“烟”是指伪谬,怒气由这伪谬被点燃而起;关于“烟”是伪谬,可参看1861节。
【4】由此现在可以看出,“若有火烧起,烧着荆棘,以致将禾堆或未割的禾稼烧尽”,在内义上象征:若邪恶情感爆发为怒气,并进入欲望的伪谬之中,就会耗尽信仰的真理与良善。凡细心思考的人都能看出,这条律法必有某种隐藏在里面、表面看不见的原因;因为关于火烧着荆棘,并由此烧尽禾堆或未割禾稼的律法,绝不会仅仅因这种事极少发生而颁布;然而,恶意与怒气之火攫取并点燃欲望的伪谬,并由此耗尽属于教会的真理与良善,却是天天发生的事。
【5】“荆棘”是欲望的伪谬,这可由以下经文明显看出。以赛亚书:“荆棘蒺藜必长在我百姓的地上。”(赛32:13)“地”是教会,“荆棘蒺藜”是伪谬以及由此而来的邪恶。又如:“你们要怀的是糠秕,要生的是碎秸;你们的气就是吞灭自己的火。列邦必像已烧的石灰,像已割的荆棘,在火中焚烧。”(赛33:11,12)“在火中焚烧的荆棘”是指被点燃而耗尽真理与良善的伪谬。
【6】以西结书:“四围恨恶以色列家的人,必不再向他们作刺人的荆棘、伤人的蒺藜。”(结28:24)“刺人的荆棘”是自我之爱欲望的伪谬;“伤人的蒺藜”是尘世之爱欲望的伪谬。何西阿书:“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所以,我必用荆棘堵塞她的道,筑墙挡住她,使她找不着路。”(何2:5,6)“道”和“路”是真理,“荆棘”是取代真理的伪谬。
【7】又如何西阿书:“伯亚文的丘坛,就是以色列取罪的地方,必被毁灭;荆棘和蒺藜必长在他们的祭坛上。”(何10:8)“荆棘和蒺藜”是指荒废敬拜之良善与真理的邪恶和伪谬。大卫诗篇:“他们如同蜂子围绕我,好像烧荆棘的火,必被熄灭。”(诗118:12)“荆棘的火”是邪恶的欲望。马太福音:“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太7:16)“从荆棘上摘葡萄”是指从欲望的伪谬中取得信仰与仁义的良善;关于“葡萄”是这些良善,可参看1071,5117,6378节。
【8】马可福音:“有落在荆棘里的,荆棘长起来,把它挤住了,就不结实。那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和别样的私欲进来,把道挤住了,就不能结实。”(可4:7,18,19)这里解释了什么是“撒在荆棘里”,因而也解释了什么是“荆棘”。耶利米书中“撒在荆棘中”和“收割荆棘”也有相同含义:“耶和华对犹大和耶路撒冷人如此说:要开垦你们的荒地,不要撒种在荆棘中。”(耶4:3)又说:“他们种的是麦子,收的是荆棘。”(耶12:13)
【9】“荆棘”所象征的欲望之伪谬,是那些确认属于世界及其快乐之事的伪谬;因为这些伪谬比其他伪谬更容易攫取火焰并燃烧起来,这是由于它们出于身体中可被感觉到的欲望。因此,它们也关闭内在人,使他对凡关乎灵魂得救和永生的事毫无智慧上的领悟。
【10】主被钉十字架时,祂头上戴着荆棘编成的冠冕,并且被问安说:“犹太人的王万岁”,又说:“看哪,这个人!”(约19:2,3,5)这代表当时犹太教会中神性真理的状态,也就是神性真理被欲望的伪谬所窒息。他们这样向祂问安所说的“犹太人的王”,象征神性真理;因为圣言中的“王”象征来自神性的真理(参1672,2015,2069,3009,3670,4575,4581,4966,5044,6148节);“受膏者”也象征同样的事,“受膏者”在希伯来语中为“弥赛亚”,在希腊语中为“基督”(参3004,3008,3009,3732节末)。“犹大”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在神性良善方面;在内义上是指圣言,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教义(参3881节)。
主头上戴着这样的冠冕时说:“看哪,这个人!”这句话象征:看哪,如今教会中的神性真理竟是这样。因为从主发出、在天堂中的神性真理就是“人”;因此天堂是最大的人,这是由流入和对应而来的,已在多章末尾说明过,可参看1276,1871,2996,2998,3624-3649,3741-3750,7396,8547,8988节。因此,主的属天教会也被称为“人”(参478,479节)。犹太人所代表的正是这个教会(参6363,6364,8770节)。由此可见,“荆棘冠冕”象征什么,“犹太人的王”这一问安象征什么,“看哪,这个人!”象征什么;也可看出十字架上的牌子“拿撒勒人耶稣,犹太人的王”(约19:19,20)象征什么,即神性真理或圣言,在外观上成了这样,并受到犹太人这样对待;当时教会就在他们那里。关于主被钉十字架时,犹太人对祂所做的一切,都象征他们教会在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状态,可参看9093节末。主就是圣言,这一点由约翰福音可知:“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又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约1:1,14)“道”就是神性真理。
9145 “以致将禾堆烧尽”,象征损害了已接受的信仰之真理与良善。
这可由“禾堆”的含义清楚看出,“禾堆”是已接受的信仰之真理与良善。“禾堆”之所以有这样的含义,是因为它是已经收集起来的庄稼;而“未割的禾稼”象征正在孕育中的信仰之真理与良善,关于这一点,将在下一条说明。
9146 “或未割的禾稼,或田地”,象征正在孕育中的信仰之真理与良善。
这可由“禾稼”的含义清楚看出,“禾稼”是信仰之真理,对此下文将说明;也可由“田地”的含义清楚看出,“田地”是教会在良善方面,因而是教会的良善,关于这一点,见上文9139节。“禾稼”之所以是信仰之真理,是因为禾稼所包含的东西,如小麦、大麦,以及由此制成的饼,象征教会的良善(参3941,7602节)。教会的良善就是对邻之义和对主之仁的良善;这些良善是信仰的存在和灵魂,因为信仰因这些良善才成为信仰,并且有生命。“未割的禾稼”之所以是正在孕育中的信仰之真理,是因为它尚未收集成禾堆,也尚未收入仓中。因此,禾稼在田间站立,或仍在生长时,就是正在孕育中的信仰之真理。
【2】何西阿书中“未割的禾稼”也象征同样的事:“他们立君王,却不由我;他们立首领,我却不认。他们用金银为自己制造偶像,以致被剪除。他们所种的是风,所收的是暴风;所种的不成禾稼,就是发苗也不结实;即便结实,外邦人必吞吃。”(何8:4,7)
这里论述的是教会的信仰之真理与良善被空虚之事和伪谬驱散。从上下文的脉络可以看出,所论述的是这些事;但关于这些事所说的内容,则要从内义才能看出。在内义中,“君王”是指教会信仰之真理的总体(参1672,2015,2069,3009,3670,4575,4581,4966,5044,6148节);“首领”是主要的真理(参1482,2089,5044节)。由此可见,“以色列立君王,却不由我;立首领,我却不认”是什么意思;因为“以色列”是教会(参4286,6426,6637节)。“银”在那里象征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象征邪恶的伪谬(参1551,2954,5658,6112,6914,6917,8932节)。“金”象征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象征邪恶(参113,1551,1552,5658,6914,6917,8932节)。“偶像”象征出于伪谬与邪恶的敬拜(参8941节)。由此可见,“他们用金银为自己制造偶像”象征什么。“他们所种的是风”象征空虚之事;“所收的是暴风”象征由此在教会中产生的混乱;“所种的不成禾稼”象征正在孕育中的信仰之真理不属于他们;“发苗不结实”象征不结果实;“外邦人必吞吃”象征伪谬将其耗尽。
9147 “那点火的必定要赔还”,象征凡被出于邪恶情感的怒气夺走的,都要得到恢复。
这可由“赔还”的含义清楚看出,“赔还”是恢复(参9087节);也可由“烧起的火”的含义清楚看出,“烧起的火”是出于邪恶情感的怒气(参9143节)。由此,“点火”就是由这种怒气造成夺去或耗尽;“被烧之物”就是被夺去或耗尽之物。
9148 第六节至第十四节 人若将银钱或器具交付邻舍看守,这物从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贼找到了,贼要加倍赔还。若找不到贼,那家的主人必被带到神前,看他是否伸手拿了邻舍的物。两个人的案件,无论是为什么过犯,或是为牛,为驴,为羊,为衣裳,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这是我的”,二人的案件就要到神前;神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还邻舍。人若将驴,或牛,或羊,或别的牲畜交付邻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掳去,无人看见,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看他是否伸手拿了邻舍的物;本主就要接受,他不必赔还。牲畜若从看守的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还本主。若被撕碎,看守的要带来当作证据,所撕的不必赔还。人若向邻舍借什么,所借的或受伤,或死,本主没有同在一处,借的人总要赔还。若本主同在一处,他就不必赔还;若是雇来的,他将归入自己的雇价中。
“人若将银钱或器具交付邻舍看守”,象征来自良善的真理,以及记忆中相对应的知识;“这物从那人的家被偷去”,象征这些事由此丧失;“若把贼找到了”,象征记起;“贼要加倍赔还”,象征完全的恢复;“若找不到贼”,象征若对被夺去之物毫无记忆;“那家的主人必被带到神前”,象征从良善出发进行查问;“看他是否伸手拿了邻舍的物”,象征是否进入了那物;“两个人的案件,无论是为什么过犯”,象征任何损害和任何丧失;“或是为牛,为驴,为羊”,象征外在和内在的良善与真理;“为衣裳”,象征感官层面的真理;“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这是我的’”,象征一切有疑义之事;“二人的案件就要到神前;神定谁有罪”,象征借着真理进行查问和判定;“谁就要加倍赔还邻舍”,象征完全的修正。
“人若将驴,或牛,或羊,或别的牲畜交付邻舍看守”,象征外在和内在的真理与良善,以及属于它们情感的一切,都在记忆中;“牲畜或死,或受伤”,象征丧失或损害;“或被掳去”,象征移除;“无人看见”,象征心智没有意识到这事;“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象征借着来自圣言的真理,对这一切及其中各个细节进行查问;“看他是否伸手拿了邻舍的物;本主就要接受”,象征在良善之下的结合;“他不必赔还”,象征没有损害;“牲畜若从看守的那里被偷去”,象征若有丧失;“他就要赔还本主”,象征为此作出恢复;“若被撕碎”,象征若损害并非出于过错;“看守的要带来当作证据”,象征这事得到确认;“所撕的不必赔还”,象征没有刑罚;“人若向邻舍借什么”,象征来自另一源系的真理;“所借的或受伤,或死”,象征它受到损害或熄灭;“本主没有同在一处”,象征若那真理的良善没有同时在共同体中;“借的人总要赔还”,象征恢复;“若本主同在一处,他就不必赔还”,象征若真理的良善同时同在,就没有恢复;“若是雇来的”,象征若是为了得利的良善;“他将归入自己的雇价中”,象征降服与服役。
9149 “人若将银钱或器具交付邻舍看守”,象征来自良善的真理,以及记忆中相对应的知识。
这可由“银钱”的含义清楚看出,“银钱”是来自良善的真理(参1551,2954,5658,6914,6917,7999,8932节);也可由“器具”的含义清楚看出,“器具”是知识(参3068节)。说它们是相对应的知识,是因为一切属灵真理都藏在知识中,如同藏在自己的器皿中(参3079节);并且一切知识都与其中所包含的真理相对应。还可由“交付看守”的含义清楚看出,“交付看守”是在记忆中;因为在属灵意义上,当论及真理和知识时,“被看守”就是保存在记忆中,因为这类事物是在记忆中被看守的。
“人交付邻舍看守”,就是把某物存放在自己记忆中;因为在字义上论到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事,如这里的“人”和“邻舍”,在内义上是指一个人里面的事。因为两个真理,以及真理和与之相对应的知识,在人里面就是“人”和“邻舍”。
9150 “这物从那人的家被偷去”,象征这些事由此丧失。
这可由“偷窃”的含义清楚看出,“偷窃”是夺去构成人属灵生命的事物,也就是夺去真理和知识;这些真理和知识由“银钱和器具”来象征(参9149节)。也可由“家”的含义清楚看出,“家”是某物被收藏之处。因此,“家”象征多种事物,如教会、教会中的良善,也象征人,以及人的两个心智,即属世心智和理性心智;但在这里,“家”象征记忆,因为真理和知识就在记忆中,如在自己的家中一样。关于“家”象征多种事物,可参看3128,3142,3538,3652,3720,3900,4973,4982,5023,5640,6690,7353,7848,7929节。
9151 “若把贼找到了”,象征记起。
这可由“找到”的含义清楚看出。当“找到”是指从记忆中被夺去的真理和知识时,它就是记起;也可由“贼”的含义清楚看出,“贼”是被夺去之物。因为“贼”所象征的,与“偷窃”所象征的是一样的(参9125,9126节)。
9152 “贼要加倍赔还”,象征完全的恢复。
这可由“赔还”的含义清楚看出,“赔还”是恢复(参9087节);也可由“加倍”的含义清楚看出,“加倍”是完全地、充分地(参9103节)。
本节以及以下直到第14节,在内义上论述的是人里面信仰真理的丧失,因而也是属灵生命的丧失及其恢复;因为人是借着信仰之真理被引入仁义之良善,并成为属灵人的。但以下在内义上所论述的这些事,大部分为人所不知道。原因在于,人不知道什么是属灵生命,因而也不知道这种生命是内在生命,并且有别于属世生命,也就是外在生命;人也不知道,这种生命是主借着人在仁义之良善中接受信仰之真理而赐给人的。因此,凡论到这种生命的丧失及其恢复之事,对人来说都落在昏暗之中,因为这些事属于人所不知道的范围。
然而,这些事构成天使的智慧,因为它们适合天使所处之光。因此,当处于信仰之良善中的教会之人阅读圣言时,天使便与他相联,并因人而感到快乐,因为那时智慧通过圣言从主流入他们。由此有了天堂与人的结合;若没有圣言,这种结合就不存在。因为圣言就是这样,在其原文语言中,甚至没有一个笔画或一点一画不影响天使,并使他们与人结合。事实确是如此,我可以断言,因为这是从天堂向我显示的。
9153 “若找不到贼”,象征若对被夺去之物毫无记忆。
这可由“若把贼找到了”的含义清楚看出,“若把贼找到了”是指对被夺去之物有记忆,如前面刚说明的(9151节);这里则是毫无记忆,因为经上说“若找不到”。
9154 “那家的主人必被带到神前”,象征从良善出发进行查问。这可由“被带到神前”的含义清楚看出,“被带到神前”是为要进行查问,关于这一点,见下文9160节;也可由“那家的主人”的含义清楚看出,“那家的主人”是良善,查问即从这良善出发进行。
“那家的主人”是良善,是因为这里论述的是从记忆中被夺去的真理和知识,这些由“交付看守的银钱和器具被偷去”来象征(参9149,9150节)。这些真理和知识既属于良善,并且在良善中,所以“那家的主人”就是良善;这些真理和知识属于它,也在它那里。
良善被称为“主人”,是因为真理和知识属于良善,如同属于自己的主人;良善也被称为“家”,是因为真理和知识在良善中,如同在自己的家中。关于“家”是良善,并且真理是在家中的事,可参看3652节,那里解释了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在房顶上的,不要下来拿家里的东西。”(太24:17)
【2】关于必须从良善出发查问从记忆中被夺去的真理和知识,情形是这样的:人里面的良善把一切真理接纳到自己里面;因为良善从真理获得自己的性质。真理在自己里面并在自己周围有多少良善,就有多少生命。这情形就像活体动物中的纤维或血管:纤维里面有多少灵气,血管里面有多少血,它们就有多少生命;同样,血管周围有多少含有灵气的纤维,它也就有多少生命。
真理与良善的情形也是如此:没有良善的真理,就像没有灵气的纤维,又像没有血的静脉或动脉。这类事物的状态,每个人都能明白:它们没有生命,因此在活体动物中也没有用处。没有仁义的信仰也是如此。
因为如上所说,良善从真理获得性质,良善也从真理获得形式;因为哪里有形式,哪里就有性质;哪里没有形式,哪里也就没有性质。这同样类似于活体动物中的灵气和血:灵气通过纤维接受自己的限定,因而获得形式;血也同样通过血管获得形式。由此可见,没有良善的真理没有生命;没有真理的良善没有性质;因此,没有仁义的信仰不是活的信仰。这里所谓“信仰”,是指真理之信仰;所谓“仁义”,是指良善之生命。
【3】由此可以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从良善出发查问被夺去的真理和知识”,也就是从人的记忆或心智中被夺去的真理和知识:当人处于良善中,也就是处于行善的情感中时,凡进入良善的一切真理便都进入记忆;但当人偏离良善时,真理就消散了,因为邪恶之伪谬如同以偷窃的方式把它们夺去。然而,当人借着生活重新回到良善或真理的情感中时,消散了的真理又重新进入记忆。
事实确是如此,凡愿意反思的人,都能凭自己和他人的经验知道。由此可见,什么是从良善出发查问从人的记忆,或从人的心智中被夺去的真理和知识。
9155 “看他是否伸手拿了邻舍的物”,象征是否进入了那物。这可由“是否伸手”的含义清楚看出,“是否伸手”是指良善是否使之归于自己的权利和能力;也可由“邻舍的物”的含义清楚看出,“邻舍的物”是被夺去的真理和知识。因为交付看守、又被偷去的银钱和器具,就是这里所说的“邻舍的物”。关于“银钱”和“器具”是真理和知识,可参看上文9149节。
由此可见,“那家的主人是否伸手拿了邻舍的物”,象征良善是否使那些被夺去的真理和知识归于自己的权利和能力;因而也象征这些真理和知识是否先前进入了良善之中,这正如上文9154节刚刚说明的。关于“手”是能力,可参看878,3387,4931-4937,5296,6292,7188,7189,7518,7673,8153节;关于“在手中”是指在某人那里并在某物之中,可参看9133节。
9156 “无论为什么过犯”,象征任何损害和任何丧失。
这可由“过犯”的含义清楚看出,“过犯”是指一切违背信仰之真理的事,因而是指凡伤害或熄灭信仰之真理的事,所以象征它的任何损害和任何丧失。
在圣言中,恶有时称为罪,有时称为罪孽,有时称为过犯;但这些词各自具体表示什么,若不从内义来看,就看不清楚。所谓过犯,是指违背信仰之真理的恶;所谓罪孽,是指违背信仰之良善的恶;所谓罪,是指违背仁义与仁爱之良善的恶。前两类恶出于被败坏的理智,后一类恶则出于邪恶的意志。如大卫书中说:“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诗51:2,3)
这里“罪孽”表示违背信仰之良善的恶,“罪”表示违背仁义与仁爱的良善的恶,“过犯”表示违背信仰之真理的恶。由于这种恶是出于被败坏的理智,并因此凭信仰之真理而被认识出来,所以经上说:“我知道我的过犯。”
【2】同一诗篇又说:“耶和华啊,求你记念你的怜悯和慈爱,因为这是亘古以来所常有的。求你不要记念我幼年的罪愆和我的过犯。”(诗25:6,7)“罪愆”表示出于邪恶意志的恶,“过犯”表示出于被败坏理智的恶。以赛亚书说:“你们被卖,是因你们的罪孽;你们的母亲被休,是因你们的过犯。”(赛50:1)“罪孽”表示违背良善的恶,“过犯”表示违背教会信仰之真理的恶;“母亲”是教会,当教会离弃信仰时,就说她“被休”。弥迦书说:“雅各的过犯,正是这一切事的缘故;以色列家的罪,正是这一切事的缘故。雅各的过犯在哪里呢?岂不是在撒马利亚吗?……这事是锡安女子罪恶的开端,因为以色列的过犯在你那里显出。”(弥1:5,13)这里同样,“罪”表示违背仁义与爱的良善的恶,“过犯”表示违背信仰之真理的恶;因为“撒马利亚”是教会败坏的信仰,此处“以色列”也是如此。
【3】由于过犯是违背信仰之真理的事,所以也是越轨和背离;这些在原文中也由同一个词表示。这一点可见于大卫书:“愿你因他们许多的过犯驱逐他们,因为他们背叛了你。”(诗5:10)当有背离和越轨时,就称为“背叛”。以赛亚书也说:“你们这些罪孽的儿女,虚谎的种类,你们在各橡树下、各青翠树下欲火攻心,在山谷间、石穴下杀了儿女。”(赛57:4,5)
从这些话明显可见,“过犯”是违背信仰之真理的恶。“过犯之子”是摧毁信仰之真理的伪谬,所以又称为“虚谎的种类”;因为虚谎就是伪谬(参8908节)。因此,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在各青翠树下向诸神欲火攻心”;这些话在内义上表示出于伪谬的敬拜,因为“诸神”是伪谬(参4402末,4544,7873,8867节),“青翠树”是由被败坏的理智而来的伪谬知觉(参2722,4552节)。所以又说:“在山谷间杀了儿女”;这表示由伪谬熄灭信仰之真理,因为“杀”是熄灭,“儿女”或“儿子”是信仰之真理(参489,491,533,1147,2623,2813,3373节),“山谷”是伪谬(参6693节)。
9157 “或是为牛,为驴,为羊”,象征外在和内在的良善与真理,即它们的损害或丧失。
这可由“牛”和“驴”的含义清楚看出,“牛”和“驴”是外在的良善与真理;也可由“羊”的含义清楚看出,“羊”是内在的真理与良善。关于这些,见上文9135节。
9158 “为衣裳”,象征感觉层面的真理。
这可由“衣裳”的含义清楚看出,“衣裳”是真理(参4545,4763,5319,5954,6914,6917节)。一般而言,“衣裳”是外在或较低层的真理,它遮盖内在或较高层的事物(参297,2576,5248,6918节)。因此,这里“衣裳”象征感觉层面的真理,因为这种真理是最外层或最低层的真理(参5081,5125,5767,6564,6614节)。所谓“衣裳”是真理,其来源在于来世的代表物;因为灵和天使都显现为身穿衣裳,其衣裳与他们里面信仰之真理的状态相符(参165,5248,5954节)。
9159 “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这是我的’”,象征一切有疑义之事。 这可由“失掉之物”的含义,以及“有一人说:‘这是我的’”的含义清楚看出;“失掉之物”是指凡遭受损害或丧失的事物;“有一人说:‘这是我的’”则象征有疑义之事,因为凡被说成“这就是那物”的,就是尚不确定是否如此、因而需要加以查问和判定的事。
9160 “二人的案件就要到神前;神定谁有罪”,象征借着真理进行查问和判定。
这可由“案件就要到神前”的含义,以及“定罪”的含义清楚看出;“案件就要到神前”是借着真理进行查问,关于这一点下文会说明;“定罪”则是判定,并把惩罚归给那犯过犯的人。
“案件就要到神前”之所以象征借着真理进行查问,是因为“到神前”就是到审判官那里;他们要依据真理查问此事。因此经上也说“神所定罪的”,这里“神”用复数。原文中,“神”单数为 El,但更常用复数 Elohim;这是因为从主发出、在天上的神性真理,在天使中以多种方式被分受;因为有多少天使,就有多少接受神性真理者,而且各自按自己的方式接受(参3241,3744—3746,3986,4149,5598,7236,7833,7836节)。因此,天使被称为“神”(参4295,4402,7268,7873,8301节);审判官也被称为“神”,因为他们不应凭自己,而应凭主来审判;并且他们是依据摩西律法审判,也就是依据出自主的圣言审判。今天也是如此:凡照着出于良心的真理来审判的,就是出于主来审判。
【2】在圣言中,主因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参4402,6303,6905,7268,8988节)。因此,在圣言中,论及良善之处称祂为“耶和华”,论及真理之处称祂为“神”(参2586,2769,2807,2822,3921末,4402,7268,8988节);所以“神”也象征真理(参4287,7010,7268节)。
由此现在可以明白,前文第7节所说“若找不到贼,那家的主人就要被带到神前”,以及这里所说“二人的案件要来到神前;神所定罪的,就要赔还”,分别象征什么;也可以明白以下经文中“神”象征什么:
“亚伦要替你对百姓说话;他要作你的口,你要作他的神。”(出4:16)关于“摩西”是神性真理,或律法;而“作口”是由此而来的教义,由亚伦所代表(参7010节)。又说:“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作神;你的哥哥亚伦要作你的先知。”(出7:1;参7268节)
撒母耳记上又说:“从前在以色列中,人去求问神时,就这样说:来,我们往先见那里去;因为现在称为先知的,从前称为先见。”(撒上9:9)“先见”和“先知”是神性真理,并由此象征真理与良善的教义(参2534,7269节)。
9161 “谁就要加倍赔还邻舍”,象征完全的补正。
这可由“赔还”的含义,以及“加倍”的含义清楚看出;“赔还”是补正(参9097节),“加倍”是完全地、充分地(参9103节)。
9162 “人若将驴,或牛,或羊,或别的牲畜交付邻舍看守”,象征外在和内在的真理与良善,以及属于它们情感的一切,都在记忆中。
这可由“驴、牛和羊”的含义,“牲畜”的含义,以及“交付看守”的含义清楚看出;“驴、牛和羊”是外在和内在的真理与良善,关于这一点见上文9135节;“牲畜”是良善与真理的情感(参45,46,142,143,246,714—716,719,1823,2179,2180,2781,3218,3519,5198,7424,7523,9090节);“交付看守”是存放并保存在记忆中,关于这一点见上文9149节。“人”和“邻舍”并不是指一个人与另一个人,而是指合为一体的两者(参9149节)。
9163 “或死,或受伤”,象征丧失或损害。
这可由“死”的含义和“受伤”的含义清楚看出;“死”是熄灭和丧失,“受伤”是损害。在圣言中,“伤损”和“受伤”象征离散,也象征损害。
这源于灵性世界。在那里,一切事物及其每一个细节,都是照着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结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说,是照着对秩序的接受而结合在一起的;这秩序是借着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引入一切事物及其每一个细节中的(参8700,8988节)。因此,人里面的真理也是照着它们在良善中被接受的情形而彼此联结。这样联结在一起的真理构成一体。所以,当它们在总体上被折断时,真理就与良善一同离散;当它们在局部上被折断时,那里相应的真理就离散。因为它们在联结中时,一者凭另一者而存在;但当它们被折断时,一者便离开另一者。
【2】因此,在圣言中,“受伤”象征离散,如同“分开”也象征离散一样(参9093节);同时也象征损害。所谓离散,是指整体被折断时;所谓损害,是指部分被折断时。这可由圣言以下经文看出。以赛亚书说:“许多人必在其上绊脚跌倒,而且跌碎,并陷入网罗,被缠住。”(赛8:15;另参赛28:13)“绊脚”是指被绊倒,并由此从真理滑入伪谬;“跌倒”和“跌碎”是指被离散,这里是指总体上的离散。
以西结书说:“看哪,我与埃及王法老为敌,必将他的膀臂,就是已折断的和未折断的,全行打断。”(结30:22)“埃及王法老”是指歪曲并毁坏信仰真理与良善的知识(参6651,6679,6683,6692节);“打断膀臂”是指离散它们的力量,也就是离散这些知识本身(参4932节);“未折断的和已折断的”,是指那些尚未受损、仍能抵抗的,以及那些已经受损、不能抵抗的。
【3】路加福音说:“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凡掉在那石头上的,必要跌碎;那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稀烂。”(路20:17-18)“石头”是指主在神性真理方面(参6426节)。“跌碎”因论及从祂而来的真理,所以是指被离散,因而被毁坏;并且与真理一同被毁坏的,还有属于属灵生命的事物。这发生在那些否认主、弃绝来自祂的真理的人身上;这些人就是弃绝石头的人。耶利米书说:“愿你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毁坏毁坏他们。”(耶17:18)“以加倍的毁坏毁坏”,是指彻底毁灭。
以赛亚书说:“我使自己安静直到天亮;他像狮子折断我一切的骨头,从早到晚,他要使我完结。”(赛38:13)耶利米哀歌说:“他使我的皮肉枯干;他折断我的骨头。”(哀3:4)摩西书说:“羊羔的肉一点不可带出房子外;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12:46)
【4】“折断骨头”是毁坏来自神性的真理,也就是秩序中最外层的真理;内在的真理与良善依靠这些最外层真理,并由这些真理支撑。若这些最外层真理被毁坏,建立在其上的内在事物也会倒塌。秩序中最外层的真理,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内义的真理在其中,并依靠这些字义真理,正如柱子依靠柱基一样。关于“骨头”是真理,见3812,6592,8005节。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中关于主的这些事所代表和象征的是什么:“只是来到耶稣那里,见他已经死了,就不打断他的腿。……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约19:33,36)原因在于,祂自己就是神性真理本身,无论在秩序的最初层,还是在最末层,都是如此。
以赛亚书说:“耶和华必缠裹他百姓的损处,医治他民鞭伤的痕迹。”(赛30:26)耶利米书说:“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地贪婪,从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虚谎。他们轻轻忽忽地医治我百姓的损伤。”(耶6:13-14)又说:“先知啊,我百姓的损伤成了我的损伤;我也忧愁。”(耶8:21)
【5】诗篇说:“你使地震动,而且崩裂;求你将裂口医好,因为地摇动。”(诗60:2)撒迦利亚书说:“因我要在这地兴起一个牧人;他不看顾丧亡的,不寻找分散的,不医治受伤的,也不牧养强壮的。”(亚11:16)那鸿书说:“你的损伤无法医治;你的伤痕极其重大。”(鸿3:19)
在这些地方,“损伤”象征对信仰的真理与良善、因而对教会所造成的损害;“医治”则是补正和恢复。利未记中也有相同的含义:脚伤或手伤的人不可近前献神的食物(利21:17,19);又说,受伤的牲畜不可献在祭坛上给耶和华(利22:22)。因为“受伤的”象征被毁坏的。
“破口”也象征损害,如以赛亚书说:“你们看见大卫城的破口很多。”(赛22:9)阿摩司书说:“到那日,我必建立大卫倒塌的帐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坏的建立起来,重新修造,像古时一样。”(摩9:11)“大卫的家”和“大卫的帐幕”是指主的教会;因为在先知书中,“大卫”是主(参1888节)。
9164 “或被掳去”,象征移除。
这可由“被掳去”的含义清楚看出;当“被掳去”是论及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时,它象征移除。情形是这样:当人在出于良善的真理中时,属于最大信仰的真理就在中央;由此依次排列的是属于较小信仰的真理,最后是属于疑义的真理。在它们周围的边缘处有伪谬;这些伪谬虽然不与真理同在一个系列中,也不像属于良善的真理那样直立朝向天堂,而是向下弯曲,并且在它们出于恶的程度上面向地狱。但是,当伪谬取代真理的位置时,秩序就倒转了:真理退到两旁,形成环绕;出于恶的伪谬则占据中央。由此可见“移开”是什么意思;关于这一点,亦见3436,6084,6103节。
这种移开之所以由“被掳去”来象征,是因为当伪谬掳掠真理时,就是以这种方式把真理带走。“被掳”或“被掳去”在以下经文中也象征这样的事。耶利米书说:“你的牧人要被风吞吃,你所亲爱的必被掳去。”(耶22:22)
又说:“摩押啊,你有祸了!属基抹的民灭亡了;因你的众子都被掳去,你的众女也被掳去。然而到末后,我还要使被掳的摩押归回。”(耶48:46-47)“被掳去的众子”是真理,“众女”是良善。
路加福音说:“他们要倒在刀下,又被掳到各国去;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践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满了。”(路21:24)这里论的是时代的终结,也就是教会的最后时期。“倒在刀下”是因伪谬而灭亡,因为“刀”是与真理争战的伪谬(参2799,4499,6353,7102,8294节);他们被掳到其中、并且教会被其践踏的“各国”,是指恶,伪谬便由这些恶而来(参1259,1260,1849,1868,6306节);“那时要被践踏的耶路撒冷”是教会(参2117,3654节)。
9165 “无人看见”,象征心智没有意识到。
这可由“看见”的含义清楚看出;“看见”是理解,也是有信仰(参2325,2807,3863,3869,4403—4421,5114,5400节)。由于理智是心智的视觉,所以“看见”就是心智所意识到的事;这里则是心智没有意识到,因为经上说“无人看见”。
9166 “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原文直译:二者之间要有耶和华的誓言),象征借着来自圣言的真理,对这一切及其中各个细节进行查问。这可由“誓言”的含义清楚看出;“誓言”是借着真理进行确认(参2842,3037,3375节)。因此,“耶和华的誓言”就是借着来自圣言的真理来确认,因为圣言中有耶和华的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二者之间”的含义,是在一切及其各个细节中;因为在内义上,“在二者之间”不是指在两个之间,而是指在一切及其各个细节中。因为“二”是联结合而为一(参1686,3519,5194,8423节),所以指凡在一个整体中的事物,也就是其中的一切及其各个细节。
天堂中之所以由“二”领会这一切,是因为当天使谈论两个彼此相异的真理时,下面就有两个灵被呈现出来,彼此辩论;他们既是许多群体的主体,就在一个灵那里显出属于一个真理的一切及其各个细节,在另一个灵那里显出属于另一个真理的一切及其各个细节。由此就可领会这些真理如何能够结合。事实如此,是我从经验得知的。因此,当“二者”是论及真理时,就表示在一切及其各个细节中;这也是为什么“二”也象征完全(参9103节)。
以色列民族和犹太民族被准许指着耶和华起誓,是因为他们不是内在人,而是外在人;他们在神性敬拜中处于外在,而没有内在。关于他们就是这样的人,见4281,4293,4429,4433,4680,4844,4847,4865,4903,6304,8588,8788,8806节。当真理的确认进入与内在分离的外在人时,就是借着誓言;但当它通过内在进入外在人时,情形就不同。因为在内在中,真理显在自己的光中;但在没有内在的外在中,真理显在黑暗中。因此,属天天使,就是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中的天使,因处于最高的光中,甚至不借理由确认真理,更不用说争论或推理论证真理;他们只是说:是,或不是。原因在于,他们从主领会并看见这些真理。
所以主论到起誓这样说:“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5:33-37)
【3】这些话包含的意思是:神性真理应当由主来确认,而不是由人来确认;这发生在人是内在人、而不是外在人时。因为外在人借着誓言确认神性真理;内在人则借着理由确认;而更内在的人并不确认,只说事情是这样,或不是这样。外在人就是所谓属世人,内在人就是所谓属灵人,更内在的人就是所谓属天人。关于属天人从主领会某事是否为真,见2708,2715,2718,3246,4448,7877节。
由此可见,主说“什么誓都不可起”,又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其中包含什么意义。但还要说明,为什么又说不可指着天、地、耶路撒冷和自己的头起誓,并且说超过“是,是;不是,不是”的话,就是出于恶。
【4】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性真理起誓,也就是指着在天上的主起誓。因为天堂之为天堂,并不是由于天使就其自身而言,而是由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由于主在他们里面。因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使他们成为并被称为天上的天使。因此,在天堂里的人被说成是在主里面;又说主是天堂的一切及其各个细节;也说天使是神性真理,因为他们是从主接受神性真理者。关于天堂因主的神性在那里而成为并被称为天堂,见552,3038,3700节;关于天使是神性真理,见4295,4402,7268,7873,8301节;关于圣言中的“天使”表示属于主的某种事物,见1925,2821,3039,4085,4295,6280节。
因为天堂就是主在神性真理方面,所以经上说“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因为“神的座位”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5313,6397,9039节)。
【5】指着地起誓,就是指着教会起誓,也就是指着其中的神性真理起誓。因为正如天堂因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而是主,教会也是如此;教会就是主的天堂,或祂在地上的国度。“地”在圣言中是教会(参662,1066,1262,1733,1850,2117,2118末,2928,3355,4447,4535,5577,8011,8732节)。
因为“地”是教会,也就是主的神性在天堂以下所在之处,所以经上说:“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脚凳”是天堂以下的神性真理,就如圣言的字义;因为天上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内义,依靠并仿佛站立在这字义之上。这真理由“脚凳”来象征,可见诗篇99:5,132:7,以赛亚书60:13,以及耶利米哀歌2:1。
【6】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就是指着来自圣言的真理教义起誓。因为“耶路撒冷”在广义上是教会(参2117,3654节);但当先说“地”,表示教会,然后又说“耶路撒冷”时,耶路撒冷就是教会的教义,因而是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教义。因此称它为“大君的京城”;因为在圣言的内义中,“城”象征真理的教义(参402,2449,2943,3216,4478,4492,4493节)。
【7】指着自己的头起誓,就是指着人自己所信为真的、并作为自己信仰的真理起誓;因为这在人那里构成“头”,并且由“头”来象征,如以赛亚书15:2,29:10,以西结书7:18,13:18,16:12,29:18,马太福音6:17,以及别处。因此也说:“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
“头发”是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真理(参3301节),这种真理属于那些处在对真理的信仰中,却不是因领会它是真理,而是因为教会教义如此教导、并且他们不从别处知道的人。因此说不可指着它起誓,因为他们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使头发变白”,是从自己说真理为真;“使头发变黑”,是从自己说伪谬为伪谬;因为“白”是论及真理的(参3301,3993,4007,5319节),因此“黑”是论及伪谬的。
【8】由此现在可以明白,“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不可指着地,不可指着耶路撒冷,也不可指着自己的头,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神性真理不应由人来确认,而应由主在人里面来确认。因此最后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因为那些从主领会并看见真理的人,只是这样确认真理,就像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也就是所谓属天天使那样,关于他们上文已经说过。
“超过这些的话是出于恶”,是因为超过这些的,不是出于主,而是出于人的自我,因而出于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恶(参210,211,874-876,987,1023,1044,1047,3812末,4328,5660,8941,8944节)。
由此又可见,主说话的方式是怎样的;也就是说,祂的话在一切及其各个细节中都有内义,因为祂是从神性来说话,所以在向人说话的同时,也向天使说话;因为天使照着圣言的内义来领会圣言。
9167 “看他是否伸手拿了邻舍的物;本主就要接受”,象征在良善之下的结合。
这可由“看他是否伸手拿了邻舍的物”的含义清楚看出;当这句话论及外在和内在的真理与良善时,意思是它们是否已经进入良善(如上文9155节所述),因而是否已经在良善之下结合。什么是在良善之下的结合,可见9154节。又可由“主”或“本主”的含义看出;“主”是良善(参9154节)。因此,“本主就要接受”是指:良善是否借着结合使这些真理归于自己。
“主”是良善,是因为在属灵人那里,良善居第一位,真理居第二位;凡居第一位的,就是主。人里面的一切真理,也都照着良善的性质被安排,如同由一家之主来安排一样。
【2】因此,在圣言中,“主”表示主在神性良善方面;而“神”、“王”和“夫子”则表示主在神性真理方面。如摩西书说:“因为耶和华你们的神,他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申10:17)约翰启示录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17:14)又说:“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19:16)
关于主在神性真理方面被称为“神”(参2586,2769,2807,2822,4402,7268,8988节);也关于主在神性真理方面被称为“王”(参2015末,3009,3670,4581,4966,5068,6148节)。由此可见,主在神性良善方面被称为“主”;因为圣言中凡论及真理之处,也论及良善(参683,793,801,2516,2618,2712,2803,3004,4138末,5138,5502,6343,8339末节)。
约翰福音说:“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约13:13-14)这里主也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夫子”。
玛拉基书说:“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玛3:1)这里论的是主的降临;其中“主”是从神性良善说的,“使者”是从神性真理说的(参1925,2821,3039,4085,4295,6280节)。
【3】因此,在旧约中常常说“主耶和华”;并且在恳求时这样说,意思是“良善的耶和华”(参1793,2921节)。新约中用“主”来称呼耶和华(参2921节)。
由此也可以知道,马太福音中这些话是什么意思:“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太6:24)“两个主”是善与恶;因为人不是在善中,就是在恶中,不能同时在二者中。他可以处在许多真理中,但这些真理必须被安排在同一个主导性良善之下;因为良善构成人里面的天堂,恶则构成人里面的地狱。人不是在天堂中,就是在地狱中,不能同时在二者中,也不能在二者之间。
由此现在可见,圣言中的“主”是什么意思。
“他不必赔还”,象征没有损害。这可由“赔还”的含义清楚看出;“赔还”是补正,也是恢复(参9087,9097节)。因此,“不赔还”就是不恢复,也不补正,因为没有损害。
9168 (缺)
9169 “牲畜若从看守的那里被偷去”,象征若有损失。这可由“偷窃”的含义清楚看出;“偷窃”是夺去良善或真理(参9125节),因而是损失。
9170 “他就要赔还本主”,象征为此而作的恢复。这可由“赔还”的含义清楚看出;“赔还”是恢复(参9087节)。又可由“主”或“本主”的含义清楚看出;“主”是良善,如上文刚说明的(9167节)。因此,“就要赔还本主”象征真理向良善作出恢复,以补偿那被夺去的。
9171 “若被撕碎”,象征若损害并非出于过错。 这可由“被撕碎”的含义清楚看出;“被撕碎”是指由源于邪恶的虚假所造成的损害,但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如前所述(4171,5828节)。
“看守的要带来当作证据”,象征这事得到确认。 这可由“证据”即“见证”的含义清楚看出;“见证”是确认(参4197节)。
9172 (缺)
9173 “所撕的不必赔还”,象征没有刑罚,也就是对并非出于过错的损害没有刑罚。 这可由“所撕”的含义清楚看出;“所撕”是指并非出于过错的损害,如上文刚说明的(9171节)。又可由“赔还”的含义清楚看出;“赔还”是刑罚(参9102节)。此处则表示没有刑罚,因为经文说“不必赔还”。
9174 “人若向邻舍借用”,象征来自另一源系的真理。
这可由“借用”的含义清楚看出;“借用”是从自身以外接受真理,因而是来自另一源系的真理。“借用”或“借贷”之所以有这层含义,是因为在灵界,向别人求取并由别人给予的良善,无非是属于聪明和智慧的良善。诚然,还有许多别的事物呈现在视觉前,甚至无数事物;但那些都是由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事物所产生的表象。由此可见,“借用”就是受别人教导,从而从自身以外接受真理,或接受关于真理与良善的知识。
但这事究竟如何,还要进一步说明。人若从自己里面已有的真理推出结论,就说他是从自己接受真理;这时,他把这些真理与先前的真理结合起来。但当他这样做时,他只接纳那些在同一良善之下相一致的真理;因为良善把真理排列成序列,并将它们联结起来。良善就像人里面的灵魂,真理则像灵魂所披上的东西,并像灵魂借以行动的工具。人里面的一切和每一样东西都从他的灵魂而活,这是众所周知的;同样,属于信仰的真理,也从属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良善而活。如果人的灵魂不是这种良善,而是自我之爱或世界之爱的良善,那么此人就不是人,而是野兽;在来世,在天堂之光中,他也显现为野兽,尽管在他自己的光中,也就是在天堂之光面前变成幽暗的光中,他显现为人。但必须明白,是主按照人的生活良善来排列真理。
【2】人若受别人教导,就说他是从别处接受真理。这些真理若不与他所在的良善相一致,固然会被存放在他的记忆中,在知识之列;但它们并不成为他的,也就是说,并不成为他的信仰,因为它们来自另一源系。本节和下一节所论的,正是这些真理。
【3】在圣言中,凡说到“借”和“借给”,都象征出于仁义的情感而受教和教导,如马太福音中说:“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转开不顾”(太5:42)。这里的“求”并不是指字面上的求取,这一点很明显;因为经上说:“有求你的,就给他。”同样,“想要借贷”和“接受借贷”也不是按字面理解;因为如果凡求的人都给,凡想要借的人也都借给,人就会被剥夺自己一切的财物。但由于主是从神性说话,所以“求”和“想要借贷”,以及“给”和“借给”,所指的是属天良善的交流,也就是关于良善与真理之知识的交流。因为这种交流的情形是这样:天使越是出于仁义的情感把自己的所有给别人,就越多有来自天堂共同体,也就是来自主的东西流入他里面(参6478节)。因此,天使“给那求的人”时,并不会失去良善,反而因良善而更加富足。人若出于仁义的情感向别人行善,也是如此。但仁义是把良善给予善人;若把良善给予那些求取并贪求的恶人,就不是仁爱(参8120节)。照此,大卫书中说:“恶人借贷而不偿还;义人却恩待人,并且施舍”(诗37:21)。
【4】路加福音中也说:“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倒要爱你们的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路6:34,35)。这里的“借给”也是指从仁义的情感行善,因而是交流天堂的良善,也交流世上的良善;但交流世上的良善,是以天堂的良善为目的。仁义的情感,是不以报偿为目的而交流良善;若以报偿为目的而交流良善,就不是仁义的情感(参2373,2400,3816,3956,4943,6388-6390,6392,6393,6478,8002节)。“爱仇敌”和“善待恶人”是仁义的情感;但爱仇敌并善待他们,是在于教导他们,也在于用适当的方法改正他们(参8121节)。
【5】仁义的实践也由“借给”来象征,如摩西书中说:“你若听从耶和华的声音,谨守遵行他的诫命……你必借给许多国民,却不至向他们借贷”(申28:1,12)。“借给许多国民”是指充满聪明与智慧的良善,并从充足中与人交流;“不向人借贷”是指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因为一切都由主赐给他。大卫诗篇中也说:“施恩与人、借贷与人的人,事情顺利;他在审判的时候,要支持自己的话。他永不动摇”(诗112:5,6)。“施恩与人、借贷与人”这样描述那些处于真仁义中的人的状态。类似经文也见于诗篇37:21,以及其他地方。
9175 “所借的或受伤,或死”,象征对它的损害,或它的灭绝。
这可由“受伤”的含义清楚看出;“受伤”是损害(参9163节)。又可由“死”的含义清楚看出;“死”是灭绝。
9176 “本主没有同在一处”,象征那真理的良善若没有同时在共同体中。
这可由“主”的含义清楚看出;“主”是良善(参9167节)。又可由“没有同在一处”的含义清楚看出;“没有同在一处”是没有同时在共同体中。关于这事如何,可由上文关于在良善中的真理所说明的内容看出:一切真理都在共同体中排列于良善之下(参9154节)。但此处论的是借来的真理,也就是从别人那里接受的真理(参9174节)。这些真理或者随身带有自己的良善,或者没有。随身带有自己良善的真理,是那些人在听见时会受感动的真理;没有自己良善的真理,则是那些人在听见时不受感动的真理。若借来的东西受伤或死亡,而本主与它们同在,所指的就是随身带有自己良善的真理;若借来的东西受伤或死亡,而本主没有与它们同在,所指的就是没有随身带有自己良善的真理。
【2】这些真理固然可以描述,但除非人处在由主而来的天堂之光中,否则不能照其理解力来领会。其余那些只从世界之光,也就是从自然之光来看事物的人,由于在属天事物方面处于幽暗中,不能理解这些真理;即使他们自以为理解了,也是凭谬误和物质观念来理解,而这些观念与其说照亮,不如说更使事物昏暗,并把它们笼罩在阴影中。只要知道这里所论的是与自己的良善结合或没有结合的信仰真理,就足够了。没有结合的真理,是那些从别人那里学来的真理,它们没有深入到记忆以外,只作为知识停留在那里,并没有被觉察为在共同体中排列于良善之下的真理。由此可以稍微知道天使智慧包含何等事物;因为天使不仅理解这些事如何,而且同时理解与之有关的无数事物,也就是人甚至不知道其存在、更不知道其性质的事物。因为天使处在天堂之光中,而天堂之光本身含有无限事物,因为天堂之光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
9177 “借的人总要赔还”,象征恢复。这可由“赔还”的含义清楚看出;“赔还”是恢复(参9087节)。
9178 “本主若同在一处,就不必赔还”,象征若真理的良善同时在场,就没有恢复。
这可由“本主若同在一处”的含义清楚看出;“本主若同在一处”是若真理的良善同时在场,如上文所述(参9176节)。又可由“赔还”的含义清楚看出;“赔还”是恢复,如刚才所述(参9177节)。因此,“不赔还”就是没有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