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新教会 Chinese New Church
汉语新教会
Chinese New Church

《天堂的奥秘》出埃及记第二十九章(10040–10082)

发表时间:2026/10/31 22:12:13  浏览次数:1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出埃及记第二十九章

10040 公牛的肉连同皮和粪,都要在营外用火烧掉。由此可见,这里的“肉”所象征的不是爱的良善,而是爱的邪恶。关于“肉”和“营”的含义,前文已有说明(参10035,10038节)。

然而,祭牲的肉也有准许人食用的时候,相关经文见下文。这是因为那个民族在敬拜时,只有外在形式而没有内在实质(参9320节末尾、9380节)。没有内在实质的外在敬拜,本身毫无圣洁可言:人只是做出动作、说出话语,心灵却没有参与。不过,这种敬拜的外在形式仍被称为圣洁,因为它代表了内在的圣洁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一切从主而来、归向主的爱与信仰。

由于那个民族是这样的,他们不可吃血和脂油,因为“血”象征属于信仰的神性真理,“脂油”象征属于爱的神性良善,二者都来自主(参10033节)。但他们可以吃祭牲的肉,因为“肉”象征人自己的东西(参10035节)。那个民族自己的特点,就是把外在形式当作圣洁之物来敬拜,却全然不顾内在实质。这样的敬拜,除了其中具有圣洁意义的代表形式以外,实际上是偶像崇拜(参4281,4311节)。当“血”代表神性真理、“脂油”代表神性良善时,“肉”本身所代表的便是没有生命和灵魂之物,也就是死的东西;没有内在实质的外在形式正是如此(参10033节)。这与摩西的话相符:“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申12:23)

【2】被称为天主教的宗教中,也有近乎相同的敬拜方式,即只有外在形式而没有内在实质。一般信众不被允许阅读圣言,因而也无从了解圣言的内在意义。因此,出于主的神性眷顾,在圣餐中供给他们的是饼,即肉,而不是酒,即血。然而,使肉获得生命的是血,正如酒使饼获得生命一样。饼没有酒,不能滋养身体;同样,“饼”和“肉”所象征的爱的良善,若没有“酒”和“血”所象征的信仰的真理,也不能滋养灵魂。

出于主的神性眷顾,酒由祭司饮用。这象征单凭神性真理、没有爱的良善来滋养灵魂,也就是只有外在的圣洁形式,而没有内在的圣洁实质。他们不知道这是出于主的神性眷顾,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敬拜外在事物,因而不能领会内在事物。否则,他们也会像犹太人一样,亵渎圣洁之物。只有祭司饮酒,还象征只有祭司认识神性真理;一般信众所能知道的,其内容和程度都取决于祭司的意愿,他们的做法也是如此。

圣餐中的肉和饼,象征主出于对人类的神性之爱所赐的神性良善,以及人对主的回应;血和酒则象征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从主而来、归向主的信仰真理(参3464,3813,4211,4217,4735,4976,6135,6377,6789,7850,9127节)。至于祭牲的肉何时须带到营外用火烧掉,可参利未记(利4:11—12,21);何时可以食用、由谁食用,可参利未记和申命记(利6:26—30;7:6,15—19;19:5—6;申12:7,17—18,27;27:6—7)。

10041 第十五节至第十八节 “你要牵一只公绵羊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这羊的头上。要宰这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要把羊切成块子,洗净五脏和腿,连块子带头,都放在一处。要把全羊烧在坛上,是给耶和华献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29:15—18)

“你要牵一只公绵羊来”象征内在之人中的纯真之良善;“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象征能力的传递;“在这羊的头上”象征传递给整体;“要宰这羊”象征为洁净内在之人作准备;“把血”象征神性真理;“洒在坛的周围”象征与神性良善结合;“要把羊切成块子”象征使内在的各部分分别归于秩序;“洗净五脏”象征洁净最底层的部分;“和腿”象征洁净属世之人的外在部分;“连块子带头,都放在一处”象征使外在部分归于内在部分和最内在部分之下;“要把全羊烧在坛上”象征主神性人性的内在部分与他里面、属于他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是给耶和华献的燔祭”象征主的人性得荣耀;“为馨香”象征对平安的感知;“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象征这一切都出于神性之爱。

10042 “你要牵一只公绵羊来”象征内在之人中的纯真与仁义之良善。这可从“公绵羊”的含义看出,下文将予以说明。本章论及献公绵羊和羊羔为祭及燔祭,因此有必要先说明,各种祭牲一般象征什么。用作祭牲的有公牛、牛犊、公山羊、公绵羊、母山羊、山羊羔,以及公羊羔、母羊羔和母山羊羔。若不知道这些动物各自象征什么,就无法明白用它们献祭和献燔祭的具体含义。

地上的各种动物,都象征人里面的某些事物。概括地说,这些事物或属于意志中的情感,或属于理智中的思想,因而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良善属于意志,真理属于理智。它们也因此与爱和信仰有关,因为属于爱的事物称为良善,属于信仰的事物称为真理。

【2】不同种类的动物之所以具有这些含义,是因为灵界中有相应的代表形象。那里显现出许多种类、无数品种的动物;这些动物栩栩如生的形象,与灵和天使的情感及思想相对应。圣言中各处记载的先知异象,也可以说明这一点:先知所看见的事物,都是天使在天堂中所能看见的。因此,圣言常提到动物,而每种动物都象征与人里面的某种事物有关的东西。

就外在之人而言,人与动物并无不同;区别在于人有内在之人。凭着内在之人,人能够被提升,转向天堂和神,从而接受信仰与爱。这就是动物被用于献祭和献燔祭的缘故。若不知道这一点,就无法明白为什么经文有时吩咐献牛犊、公绵羊和羊羔,有时吩咐献公牛、母山羊和母羊羔,有时又吩咐献公山羊、山羊羔和母山羊羔。这些区别若无象征意义,又是为了什么呢?关于圣言中的动物象征人里面的良善或邪恶,以及真理或伪谬,参142,143,246,714,715,776,1823,2179,2180,2781,3218,3519,5198,7523,7872,9090节;关于动物因此被用于献祭,参1823,2180,2805,2807,2830节。

【3】至于用这些动物献祭和献燔祭,还须知道三点:第一,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的代表性敬拜,主要在于献祭和献燔祭;第二,祭和燔祭一般象征人借着从主而来的信仰真理与爱的良善而重生,在至高意义上则象征主的人性得荣耀;第三,祭和燔祭的不同形式,代表了敬拜的各种不同情形,因此经文吩咐人献上不同种类的动物。

【4】先说第一点: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的代表性敬拜,主要在于献祭和献燔祭。这从祭和燔祭的用途可见:凡有罪和过犯,以及一切分别为圣和就职的场合,都要献祭;此外,每日、每个安息日、每逢月朔和节期,也都要献祭。因此,祭坛在一切圣物中最为神圣;那个民族其他的敬拜仪式,也都与献祭有关。所以,论到代表性敬拜被废除时,但以理书说“祭祀与供献必止息”,又说常献的祭被除掉(但9:27;8:10—13;11:31;12:11)。“常献的祭”具体指每日所献的祭,概括地说则指一切敬拜。

关于这些事,前文已说明:祭一般象征一切代表性敬拜(参923,2165,6905,8680,8936节);祭坛是代表主、进而代表敬拜的主要事物(参2777,2811,8935,8940,9388,9389,9714,9964节);希伯以前的古人不知道献祭(参2180节);献祭始于希伯,即希伯来民族,后来传到雅各的后代,以及其中的缘由(参1128,1343,2180,2818节);献祭并非受命必须实行,而是蒙准许实行(参2180节)。

【5】第二点:祭和燔祭一般象征人借着从主而来的信仰真理与爱主的良善而重生。这是因为一切敬拜都关系到三件事:从邪恶和伪谬中得洁净,真理和良善被植入人里面,以及二者结合。人正是通过这些事而重生。因此,各种罪和过犯都须献祭和献燔祭;献祭之后,经文便说那罪得了赎,人也蒙赦免(利4:20,26,31,35;5:6,10,13,18;6:7;7:7;10:17;14:18—19;15:30—31;16:6,24;17:11)。罪得赦免、得赎、得遮盖以及蒙救赎,无非意味着从邪恶和伪谬中得洁净,良善和真理被植入人里面,并且二者结合,也就是人获得重生(参9076,9452—9454,9937,9938节)。每一种祭和燔祭的各项仪式,也描述了重生的整个过程;通过内在意义解释其中的代表事物,这个过程便显明出来(参10022节)。

【6】祭和燔祭在至高意义上象征主的人性得荣耀,是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的一切敬拜仪式都指向主,而祭和燔祭尤其如此;如上所述,它们总体上代表一切敬拜。人的重生也只能来自主(参9486,9487,9506,9715,9809,10019节)。因此,圣言论及人的重生之处,在至高意义上也论及主的人性得荣耀,因为人的重生是主得荣耀的形像(参3138,3212,3296,3490,4402,5688节)。使人性得荣耀,就是使之成为神性;使人重生,则是使人成为属天的人,好让主的神性住在他里面。

【7】第三点:祭和燔祭的各种形式,代表了敬拜的各种不同情形,因此经文吩咐人献上不同种类的动物。这从献祭的不同缘由可以看出:有时为误犯的罪,有时为并非误犯的罪;有时为祭司、全会众、首领或个人的过犯与不洁;有时为大麻风得洁净,或为妇人生产后的洁净;有时为祭坛、会幕及其中一切器具分别为圣;有时为亚伦每年一次进入至圣所时洁净这些圣物;有时为亚伦和他儿子承接祭司职任,或为拿细耳人分别为圣。此外,在三个节期、每逢月朔和安息日,以及每日早晨和傍晚,都有规定的祭;另有还愿祭和甘心祭。

【8】祭和燔祭既有如此多的用途,所代表的敬拜情形也各不相同,因此经文规定献上不同种类的动物,包括牛犊、公牛、公山羊、公绵羊、母山羊、山羊羔、公羊羔、母羊羔和母山羊羔。献牛犊、公牛和公山羊为祭及燔祭,代表外在之人或属世之人的洁净与重生;献公绵羊、母山羊和山羊羔,代表内在之人或属灵之人的洁净与重生;献公羊羔、母羊羔和母山羊羔,代表最内在之人或属天之人的洁净与重生。人里面有依次相承的三个层次,即属天、属灵和属世的层次(参9992,10005,10017节)。人必须在内在和外在两方面都重生,才算真正重生,相关说明见9325节末尾。

【9】至于本章所论的公绵羊,以及献公绵羊为祭和燔祭的具体含义,可从圣言中提到公绵羊和用它献祭的经文看出。“公绵羊”象征内在之人中的纯真与仁义之良善;献公绵羊为祭和燔祭,则象征内在之人的洁净与重生,也就是纯真与仁义之良善被植入其中。以下经文可以说明这一点。以赛亚书论到主及他的天堂和教会时说:“基达的羊群都必聚集到你这里;尼拜约的公羊要供你使用,在我坛上必蒙悦纳。”(赛60:7)“羊群”象征内在之人的一切良善;“尼拜约的公羊”象征其中纯真与仁义的良善。关于“羊群”象征内在之人的良善,参8937,9135节;关于“阿拉伯”指良善所在之处,参3268节;关于“尼拜约”指那里处于这种良善中的人,参3268,3686,3688节。

【10】以西结书论到推罗时说:“阿拉伯人和基达的一切首领都作你的客商,用羊羔、公绵羊、公山羊与你交易。”(结27:21)“推罗”象征拥有良善与真理知识的教会(参1201节);“客商”象征拥有并传递这些知识的人(参2967,4453节);“羊羔”象征爱的良善,“公绵羊”象征仁义的良善,“公山羊”象征信仰的良善。圣言原文中,羊群、牲畜和羊只各有不同的名称:“羊群”一般象征内在的事物;“羊只”象征其中较具体的事物;“牲畜”则象征最内在的事物。“牛群”象征外在的事物。耶利米书说:“我必使他们像羊羔、像公绵羊和公山羊下到宰杀之地。”(耶51:40)

【11】这里的“羊羔”“公绵羊”和“公山羊”,含义与前述相同。以西结书说:“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判断。”(结34:17)“在羊与羊中间”指分辨内在处于良善的人与处于邪恶的人;“在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指分辨处于仁义、因而有信仰的人,与只有所谓信仰真理、却没有仁义的人。这里的“公绵羊”与“绵羊”含义相同,因为公绵羊是雄性的绵羊。关于“绵羊”象征处于仁义、因而有信仰的人,参4169,4809节;关于“公山羊”象征拥有所谓信仰真理、却没有仁义的人,参4169节末尾、4769节。但以理书中的公绵羊和公山羊(但8:1—27),以及马太福音中的绵羊和山羊(太25:32—46),也有类似的含义。

【12】摩西的律法说,人若误犯了罪,要从羊群中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来,向耶和华献赎愆祭(利5:15,18;6:6)。献公绵羊为祭,象征内在之人得洁净,并有纯真之良善植入其中。因为误犯的罪是出于无知;人在这种无知中仍有纯真,而这种因无知而有的纯真属于内在之人。

【13】律法又规定,在月朔要献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和七只羊羔,随后还要献一只公山羊;逾越节的每一天和初熟之日,也有类似的规定(民28:11,15,19,22,27)。这是为了代表整个人——外在、内在及最内在之人——的洁净:献公牛犊为祭和燔祭,代表外在之人的洁净;献公绵羊,代表内在之人的洁净;献羊羔,代表最内在之人的洁净。既然代表洁净,也就代表纯真之良善被植入人里面,因为如上所述,牛犊象征外在之人中的纯真之良善,公绵羊象征内在之人中的纯真之良善,羊羔象征最内在之人中的纯真之良善。公山羊最后献上,是因为它象征外在之人中的信仰真理,而那里的信仰真理属于最后的层次(参9959节)。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依照这个次序相承,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在祭坛和会幕受膏分别为圣时,也献公牛犊、公绵羊和羊羔为燔祭,并献公山羊为赎罪祭(民7:15—17,21—23,27—29,33及以下各节)。由此可见,“公绵羊”象征内在之人中的纯真与仁义之良善。

10043 “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象征能力的传递。这可从“按手”的含义看出:“按手”象征能力的传递(参10023节)。

10044 “在公绵羊的头上”象征传递给整体。这可从“头”的含义看出:“头”象征整个人,因而象征整体(参10011节)。“头”之所以象征整体,是因为它位于最高处,也是人最内在的事物所在之处。正如较低层的一切都从最高层发出,较外层的一切也都从最内层发出。人最内在的事物是意志和理智,它们的起始部分在头部;由它们发出的行动,则是内在事物在身体中产生的结果。因此,提到人的意志和理智,也就是在说整个人,因为人之所以为人,取决于意志和理智。身体的行动也完全源于意志,所以判断一个人,并不是只看他的身体做了什么,而是看这些行动中的意愿。正因如此,圣言中的“灵魂”也可指整个人,人有时便被称为“灵魂”(利4:27;5:1,4,17;6:2;17:10,15等处)。

【2】有两种位置可以象征整体:最高处和最低处。最低处,也就是终端,同样象征整体,因为从起始处或最高处发出的一切内在事物,都终止于终端,并一同存在于其中(参9828,9836节)。因此,最高处的事物通过终端,把居于两者之间的一切内在事物维系在一起,使它们形成一个有秩序的整体,共同指向同一个目的(参9828节)。终端也象征整体,这一点可从圣言中以“肉体”指整个人看出(创6:12;民16:22;27:16;赛40:5;亚2:13等处)。

【3】既然终端象征整体,那么头发、体毛和胡须这些长在人身上最外面的部分,也可以用来代表整体;脚,甚至手指和脚趾,也是如此。关于头发、体毛和胡须,以赛亚书说:“那时,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去头发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赛7:20)“亚述王”象征某种推理,即那些凭推理毁坏神性事物之人的推理(参1186节)。“剃去头发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象征除去终端,因为终端一旦被除去,内在事物就会散失、消亡。为此,祭司不可剃头(利21:10);拿细耳人也不可剃头,他的长发被称为献给神的拿细耳人身份的标记(民6章;参6437,9407节末尾)。所谓“与弟兄迥别之人的顶”,所指的也是这件事(创49:25—26;申33:16)。同样,主说人的头发都被数过了(太10:30),象征人里面的一切,连最细微的事物也包括在内;他还说,人“连一根头发也必不损坏”(路21:18)。

【4】脚、脚趾和手指也能象征一切事物,因而象征整体。这可从约翰福音中的话看出:“西门·彼得说:‘主啊,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耶稣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13:9—10)“脚”象征属世层次,也就是终端(参2162,3147,4938—4952,9406节)。本章稍后又说:“你要取点羊的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拇指上。”(出29:20)这象征他们的一切,连每个具体部分都包括在内,分别由“耳”“手”和“脚”来表示。

【5】最高处和最低处,或者说起始处和终端,同样都能象征整体及其各个部分。因此,圣言用“首先的和末后的”“初和终”“阿拉法和俄梅戛”来描述主的全能与全知(启1:8;21:6;22:13;赛41:4)。

【6】从起始处或最高处,经过终端或最低处,一切事物得以维系在一起、共同存在。以赛亚书这样描述:“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我手立了地的根基;我右手铺张诸天;我一招呼便都立住。”(赛48:12—13)耶和华或主的“手”和“右手”象征全能;他所立根基的“地”象征终端;他所铺张的“天”象征起始处与终端之间的事物;“一招呼便都立住”,象征借着终端使一切内在事物维系在一起,形成有秩序的整体,共同指向同一个目的。这个共同指向的目的,就是那位“首先的,也是末后的”。从以赛亚书可以看出,这一位就是主:“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赛44:6)“以色列的君”就是主(约18:37),他是“救赎主”也显而易见。启示录同样说:“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的,说。”(启2:8)

【7】起始处借着终端将一切维系在一起,这一点也可以从圣言看出。圣言的终端是其字义,圣言的起始处是主,圣言的内在部分则是它的内在意义。天堂中的人能够感知这内在意义,因而共同指向同一个目的,就是主。关于这一奥秘,参9360,9824节。

【8】这一点也可以从人来看。在终端,“人”是地上的教会;在起始处,“人”是主;在内在部分,“人”是天堂。因为教会与天堂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所以天堂被称为“大人”或“至大之人”。关于“大人”,前面多章的末尾已有论述,所引各处见10030节末尾。从主经过诸天堂,直到地上的教会,一切事物都持续相连,并依照这种联系接受流入。这里的“诸天堂”指其中的天使,“教会”指真正属于教会的人,而起始处的“人”指主的神性人性。

起始处借着终端将一切维系在一起、使之共同存在,正是前引以赛亚书中主的话所表达的意思:“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我手立了地的根基;我右手铺张诸天;我一招呼便都立住。”(赛48:12—13)圣言中的“地”指教会,这一点已有多处说明,所引经文见9325节。

【9】人的最内在部分与最外在部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点:人的最外在部分是皮肤,最内在部分是心脏,中间的内在部分是各个脏器。从心脏经过脏器直到皮肤,血管构成持续相连的网络;血管由心脏发出,终止于皮肤。皮肤作为终端,把内在部分维系在一起,这一点是明显的:皮肤一旦失去,内在部分便会散开。

【10】由此可见,正如最高处或最内在处能象征一切事物及其各个部分,最低处或终端也同样如此。这也说明了主为何连同他人性的终端一起使之得荣耀。人性的这些终端称为“骨”和“肉”。因此,当门徒以为自己看见的是魂时,主对他们说:“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24:37,39)

众所周知,主里面的起始处就是神性,因为他是由耶和华所孕育的;从父亲而来、在受孕时便有的,就是人的起始处。主也使他人性的终端得了荣耀,这从他自己的话可以看出,也可从他没有把属于自己人性的任何部分留在坟墓里看出。关于内在事物终止于终端、安息于终端,并一同存在于其中,以及终端把内在事物维系在一起,属灵的事物也是如此,参9216,9828节;关于力量和能力因此存在于终端,参9836节;关于圣洁因此存在于终端,参9824节;关于启示和答复发生在终端,参9905节。

10045 “要宰这羊”象征为洁净内在之人作准备。这可从“宰”和“公绵羊”的含义看出:论及献祭或燔祭时,“宰”象征为洁净作准备(参10024节);“公绵羊”在这里指内在之人(参10042节)。

10046 “把血”象征神性真理。“血”具有这一含义(参10026,10033节)。一切从邪恶和伪谬中得洁净,以及一切重生,都是借着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实现的,相关说明见9959节所引各处。

10047 “洒在坛的周围”象征与神性良善结合。这可从“血”和“坛”的含义看出:洒在坛周围的“血”象征神性真理(参10026,10033节);“坛”代表主的神性良善(参9388,9389,9714,9964节)。因此,“把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象征神性真理与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

【2】前文已说,本章论及主的人性得荣耀;在代表意义上,则论及人从主获得重生。主的人性得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而实现的。神性良善,也就是耶和华,原本就在主里面,正如人从父亲而来的生命在人里面一样,因为主是由耶和华所孕育的。主又借着神性的方法,尤其是借着与试探争战,使他的人性成为神性真理;他使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什么程度,也就使人性得荣耀、成为神性到什么程度。在至高意义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所象征的,正是这种合一。关于主在世时使自己的人性成为神性真理,并将其与他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使人性得荣耀,见9199,9315节末尾所引各处;关于耶和华,即他的父,是他里面的神性良善,见9194节所引各处。

【3】主使自己的人性得荣耀,也照样使人重生。主将良善经由人的灵魂,也就是经由内在途径,流入人里面;又将真理经由人的听觉和视觉,也就是经由外在途径,流入人里面。人停止作恶到什么程度,主就将良善与真理结合到什么程度。这样,良善便成为对邻舍的仁义和对神的爱,真理便成为信仰。主由此将人重新创造出来,也就是使人重生。如上所述,人的重生在于从邪恶和伪谬中得洁净,在于良善与真理被植入人里面,并在于二者结合。人的重生,以及在至高意义上主的人性得荣耀,都是祭和燔祭所代表的(参10022节)。

【4】应当知道,献燔祭时,血洒在坛的周围;献平安祭时也是如此。但献赎愆祭和赎罪祭时,血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在各方面的合一,既在内在之人中,也在外在之人中;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则代表二者仅在外在之人中的合一。

【5】对于已经重生的人,结合发生在外在之人中,正如主在约翰福音所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13:10)“洗”象征洁净与重生(参3147,9088节),因此,“洗过澡”指已经洁净、获得重生;“脚”则象征人的属世层次,也就是外在之人(参2162,3147,4938—4952,9406节)。关于献燔祭时把血洒在坛的周围,见利未记(利1:5,11);献平安祭时也是如此(利3:2,8,13)。关于献赎愆祭和赎罪祭时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见利未记(利4:7,18,25,30,34;5:9)。

10048 “要把羊切成块子”象征将内在的各部分分别归于秩序。这可从“公绵羊”和“切成块子”的含义看出:“公绵羊”象征内在之人中的纯真与仁义之良善(参10042节);这里论及献公绵羊为燔祭,因此也涉及为洁净内在之人作准备。“切成块子”象征安排其中内在部分的秩序。之所以说切成块子或分成各部分象征为安排内在事物的秩序作准备,是因为下文接着说,要把内脏和腿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内脏”象征最低层的部分,即外在的感官层次;“腿”象征紧接其上的属世层次;“块子”象征更高一层的内在部分;“头”则象征最内在的部分。关于内脏和肢体按其位置的次序象征这些不同层次,参10030节;至于内脏、腿和头的具体含义,下文将予以说明。

【2】祭和燔祭在代表意义上象征人的重生,这里简要说明主如何在重生的人里面安排各部分的秩序。主使人的内在和外在部分井然有序,为他此后将经历的一切状态作准备,甚至使现在的状态蕴含未来的状态;未来的状态到来、成为现在的状态时,也是如此。这一过程持续到永远。因为主预见一切,也为一切作安排;他的预见和安排延及永远。唯独属于主的神性,本身是无限的;就持续的时间而言,无限就是永恒。因此,主所安排、建立秩序的一切,都具有永恒的效力。

主使人重生也是如此。人的重生始于世上,并持续到永远,因为人成为天使后,仍不断趋于完善。人有外在、内在和最内在的部分;主既同时又逐步地安排这些部分,使人能不断接受此后直到永远的状态。至于外在、内在和最内在的部分依照什么次序重生,以及这一过程如何反过来进行,蒙主神性怜悯,下文将予以说明。

10049 “要洗内脏”象征洁净最低层的部分。这可从“洗”和“内脏”的含义看出:“洗”象征洁净(参3147,5954节末尾;9088节);洗所代表的洁净,是从邪恶和伪谬中得洁净,因为在属灵意义上,邪恶和伪谬就是污秽。“内脏”象征最低层的部分(参10030节)。   经文吩咐洗内脏和腿,是因为它们分别象征最低层和属世层次。这些部分比内在部分更容易沾染邪恶和伪谬,因为它们处于世间,而作为最低层的感官层次直接面向世界,直接接受来自世界的事物。它所接受的,包括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乐趣,以及感官的乐趣和错觉。内在部分则不同,它们不处于世间,而属于天堂。属世的事物无法进入属天的事物,因为物质之物不能流入属灵之物;但属天的事物可以流入人里面属世的部分。   因此,外在之人一旦试图凭自我之爱、尘世之爱和感官错觉进行推理,闯入内在之人,内在之人便会关闭。这是主出于天意所作的保护。所以,当人重生时,内在之人的洁净由主在天堂完成;人身处世间,便无法察觉自己的内在之人在重生时发生了什么。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话,指的就是这件事:“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3:8)这里的“风”指借着信仰而有的仁义生命。

10050 “和腿”象征洁净属世之人的外在部分。这可从“洗腿”的含义看出:“洗”象征洁净(参10049节);“腿”象征属世之人的外在部分。腿之所以有这一含义,是因为这里也把脚包括在内:牲畜有四条腿,腿与脚相连;按对应关系,“脚”象征人的属世层次,也就是外在部分(参2162,3147,3761,4938—4952节)。

【2】阿摩司书中的“腿”也有类似的含义:“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回两条羊腿或半个耳朵,住撒马利亚的以色列人躺卧在床角上或铺绣花毯的榻上,他们得救也不过如此。”(摩3:12)这里的“狮子”象征毁坏教会的人;“腿”象征教会的外在部分,也就是属世之人的层次;“半个耳朵”象征教会的感知能力;“住撒马利亚的以色列人”象征处于外在敬拜中的人;“床角”和“榻的边缘”象征属世层次中最低的部分,即外在的感官层次,以及其中的真理与良善。

【3】但以理书论及尼布甲尼撒所见的像,说:“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腰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2:32—33)这里的“腿”象征外在之人或属世之人中的信仰真理,“铁”也有这一含义(参10030节)。此处把腿与脚区分开来,是因为人的腿与牲畜的腿有所不同。

10051 “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象征将外在部分安排在内在部分和最内在部分之下。这可从“块子”“头”“内脏和腿”以及“放在……上面”的含义看出:“块子”象征内在部分(参10048节);“头”象征最内在的部分(参5328,6436,9656,9913,9914节);放在块子和头上面的“内脏和腿”,分别象征最低层的部分和外在部分(参10030,10050节);“放在……上面”则象征安排秩序。

这里说把外在部分安排在内在部分之下,而不按字面意思说“在上面”,是因为祭坛和坛上的火象征最高或最内在的事物:祭坛代表主的神性人性,就其神性良善而言;坛上的火代表主的神性之爱。因此,公绵羊燔祭中紧挨着坛火的部分,象征较高、较内在的事物;摆在它们上面、离坛火较远的部分,反而象征较低、较外在的事物。在内在意义上,越接近最高处的,就越高、越内在;离最高处越远的,就越低、越外在。这与经文所描述的上下位置不同。“较高”与“较内在”说的是同一回事,“较低”与“较外在”也是如此(参2148,3084,4599,5146,8325节)。

由此可见,“把内脏和腿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象征将最低层和外在的部分安排在内在部分和最内在部分之下。关于祭坛代表主的神性人性,就其神性良善而言,参921,2777,2811,9388,9389,9714,9964节;关于坛上的火象征主的神性之爱,参6832节。

10052 “要把全羊烧在坛上”象征主的神性人性的内在部分与他里面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这可从“烧”“公绵羊”和“坛”的含义看出:“烧”象征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这一点下文将予以说明;“公绵羊”象征人的内在部分,因此在至高意义上象征主的神性人性的内在部分(参10042节);“坛”主要代表主的神性人性,就其神性良善而言(参10051节末尾)。

【2】应当知道,每个人都有内在部分和外在部分,分别称为内在之人和外在之人。人重生时,这两部分都要重生;重生就是良善与真理在两部分中结合。主的人性也涉及内在和外在的结合,但不能说他的人性“重生”,而应说他的人性“得荣耀”。因为主最内在的部分,即在人那里称为从父亲而来的灵魂的部分,本身就是神性:主是由耶和华所孕育的。这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主将自己的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从而也使人性成为神性,所以不能说他的人性重生了,而应说他的人性得了荣耀,因为“使之得荣耀”就是“使之成为神性”(参10053节)。献公绵羊和羊羔为燔祭所包含的代表意义,描述的就是主的人性内在部分得荣耀。

【3】把全羊烧在坛上之所以象征主的人性内在部分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是因为坛代表主的神性人性,而焚烧燔祭的坛火象征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10051节末尾所引各处);作为燔祭被焚烧的公绵羊,则象征人的内在部分,因而在至高意义上象征主的人性内在部分(参10042节)。由此可见,“要把全羊烧在坛上作燔祭”象征主的人性内在部分与他里面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

10053 “这是献给耶和华的燔祭”象征主的人性得荣耀。这可从“燔祭”的代表意义看出。犹太人所献的祭与燔祭各有不同的含义:祭象征从邪恶和伪谬中得洁净,以及真理被植入人里面;燔祭则象征真理与良善结合,从而象征完全的重生。但在论及主的至高意义上,祭象征主除去从母亲而来、属于他人性的一切邪恶和伪谬,并将源于他里面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植入人性;燔祭则象征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这种合一,就是这里所说的“得荣耀”。

主在世时,使自己的人性成为神性真理;随后又逐步将人性与他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使人性也成为神性良善,因而与耶和华合而为一。他里面作为生命本源的神性良善,就是在人那里称为从父亲而来的灵魂的部分;它本身是神性良善,也就是神性之爱。关于这些事,参9194,9315,9528节末尾所引各处;关于主逐渐除去一切从母亲而来的人性,直到不再是她的儿子,参9315节末尾;关于主自称的“人子”不是马利亚的儿子,而是神性真理,参9807节。

【2】论及主时,“得荣耀”指他的人性与他里面的神性本身,也就是与他的父耶和华合一;借着这种合一,他使自己的人性也成为神性良善。圣言中凡论及耶和华或主的“荣耀”与“得荣耀”之处,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例如以赛亚书说:“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因为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赛40:5)又说:“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赛42:6—8)还说:“耶和华却要显现照耀你;他的荣耀要现在你身上。万国要来就你的光。”(赛60:2—3)

这些经文论及主。“耶和华的荣耀”指主,就神性真理而言,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耶和华的荣耀(参9429节)。主也教导说,人不能从别处获得神性真理:“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约5:37)这里所说的就是主自己,因此他才说:“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

【3】因此,大卫的诗篇称主为“荣耀的王”:“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永久的门户,你们要被举起!那荣耀的王将要进来!荣耀的王是谁呢?就是有力有能的耶和华,在战场上有能的耶和华!”(诗24:7—10)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荣耀的王”,因为他凭神性真理争战、得胜,并制伏了诸地狱。这些事是主在世时借着他的人性完成的(参9715,9809,10019节)。因此,经文称他为“有力有能的耶和华”“在战场上有能的耶和华”。以赛亚书也称他为“全能的神”:“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他名称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赛9:6)

【4】“耶和华的荣耀”指主,就从他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言;这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也就是父。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道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1:14)这里“成了肉身的道”显然指主;“道”是神性真理,“荣光”也是如此。马太福音又说:“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降临。”(太16:27)路加福音记载,耶稣对门徒说:“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24:26)

“进入他的荣耀”,就是与他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因而与耶和华、他的父合一。因为父耶和华是神性的存在本身,而神性的存在本身就是神性之爱,因而也是神性良善。主就其人性而言与这神性良善合一,就是“进入他的荣耀”。

【5】由此可以理解以下经文中“得荣耀”的含义。约翰福音说:“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7:39)又说,门徒起初不明白这些事,“等到耶稣得了荣耀以后才想起”;耶稣还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他又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于是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12:16,23,27—28)约翰福音还记载,犹大出去以后,耶稣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并且要快快地荣耀他。”(约13:31—32)

这些经文表明,主就其人性而言,与他里面被称为父耶和华的神性本身合一,就是“得荣耀”,因为经文说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它们也表明,这种合一借着十字架受难而完全实现;十字架受难是最后一次试探。关于主借着与诸地狱争战,也就是借着经历试探,使自己的人性得荣耀,参9528,9937节所引各处。

【6】主也教导说,他得荣耀以后,神性真理便从他发出。约翰福音说:“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7:39)主又论到保惠师、真理的圣灵说:“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他要荣耀我,因为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16:13—15,28)“真理的圣灵”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9818节)。主说“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也描述了他的人性与他里面的神性合一。他在别处还说,他与父原为一,父在他里面,他也在父里面(约10:30;14:10—11;参3704节)。

因此,这种得荣耀或合一是相互的,正如主所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17:1)“父”指主里面的神性本身,“子”指神性人性。关于“父”是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参3704,7499节;关于圣言中的“耶和华”指主,参2921,6303,8865节;关于主是具有人性形式的神性本身,即耶和华,参9315节所引各处。

10054 “馨香”象征对平安的感知。这可从“香气”和“安息”的含义看出:“香气”象征感知(参3577,4624—4634,4748节);“安息”象征平安。关于天界中的神性平安,参92,93,2780,5662,8455,8665,8722节;关于“平安”在至高意义上指主,以及从他发出、从最内在处作用于天界中良善的神性,参3780,8517节。

燔祭之所以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馨香”,是因为燔祭代表主的神性人性与神性本身合一(参10053节)。借着这种合一,天界获得了平安:主在世时制伏了诸地狱,并使诸天界恢复秩序(参9715,9809,9937,10019节)。由此可见,燔祭为何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馨香”。圣言论及燔祭和素祭时,也多次使用这一说法(利1:9,13,17;2:2,9,12;3:5;4:31;6:15,21;8:28;23:13,18;民15:3,7,13;28:6,8,13;29:2,6,8,13)。

10055 “这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象征这一切都出于神性之爱。这可从“献给耶和华的火祭”的含义看出:“火”在圣言中象征爱,既可指良善之爱,也可指邪恶之爱;论及耶和华或主时,则象征神性之爱(参4906,5215,6314,7324,6832,6834,6849节)。

燔祭之所以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因为神性出于纯粹的爱,取了人性,借着人性与诸地狱争战并制伏它们,同时使人性与神性合一,为的是拯救人类。燔祭所象征的正是这种合一(参10042,10053节)。

10056 第十九节至第三十五节 你要将那一只公绵羊牵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羊的头上。你要宰这羊,取点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拇指上,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四围。你要取点坛上的血和膏油,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他们和他们的衣服就一同成圣。你要取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并盖脏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并右腿(这是承接圣职所献的羊)。再从耶和华面前装无酵饼的筐子中取一个饼、一个调油的饼和一个薄饼,都放在亚伦的手上和他儿子的手上,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要从他们手中接过来,烧在坛上的燔祭上,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你要取亚伦承接圣职所献公羊的胸,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就可以作你的分。那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腿,就是承接圣职所摇的、所举的,是归亚伦和他儿子的;这些你都要成为圣,作亚伦和他子孙从以色列人中永远所得的分,因为是举祭。这举祭要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为献给耶和华的举祭。亚伦的圣衣要留给他的子孙,可以穿着受膏,又穿着承接圣职。他的子孙接续他当祭司的,每逢进会幕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你要将承接圣职所献公羊的肉煮在圣处。亚伦和他儿子要在会幕门口吃这羊的肉和筐内的饼。他们吃那些赎罪之物,好承接圣职,使他们成圣;只是外人不可吃,因为这是圣物。那承接圣职所献的肉或饼,若有一点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烧了,不可吃这物,因为是圣物。你要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亚伦和他儿子这样行;要行承接圣职的礼七天。

“你要将那一只公绵羊牵来”象征接下来的状态,即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存在于诸天中的神性真理。“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羊的头上”象征将能力传递给整体。“你要宰这羊”象征作准备。“取点血”象征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存在于诸天中的神性真理。“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象征对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存在于诸天中的神性真理的一切感知。“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象征由此产生、存在于中间天堂的理智能力。“和右脚的大拇指上”象征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理智能力。“把血洒在坛的四围”象征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取点坛上的血”象征在主里面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和膏油”象征主里面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象征在较高的诸天中,主的神性人性里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相互结合。“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象征在较低的诸天中,主的神性人性里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相互结合。“他们和他们的衣服就一同成圣”象征这样一来,诸天中的一切便都是神圣的。

“你要取这羊的脂油”象征诸天中的良善。“和肥尾巴”象征那里的全部真理。“盖脏的脂油”象征最低层的良善。“肝上的网子”象征属世之人较内在的部分中得到洁净的良善。“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象征属世之人较内在的部分中得到洁净的真理,以及与之相应的良善。“并右腿”象征最内在的良善。“这是承接圣职所献的羊”象征主借着从他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诸天中所具有的神性能力,以及这种能力在那里得到传递和接受。

“一个饼”象征从主而来的最内在的属天良善。“一个调油的饼”象征中间层次的属天良善。“一个薄饼”象征最低层的属天良善。“从装无酵饼的筐子中”象征这些良善一同存在于感官层次。“在耶和华面前”象征它们都源于主的神性良善。“都放在亚伦的手上和他儿子的手上”象征诸天承认这些事物都属于主,也都来自主。“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象征由此而来的神性生命。“要从他们手中接过来,烧在坛上的燔祭上”象征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献给耶和华为馨香”象征对平安的感知。“火祭”象征这一切都出于神性之爱。

“你要取……胸”象征诸天中的神性属灵之物,以及它在那里被接受为自身所有。“亚伦承接圣职所献公羊的”象征主借着从他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诸天中所具有的神性能力。“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象征赋予生命。“这就可以作你的分”象征传递给那些处于神性真理中的人。“那摇祭的胸……你都要成为圣”象征天堂和教会承认神性属灵之物。“举祭的腿……你都要成为圣”象征天堂和教会感知唯独属于主的神性属天之物。“所摇的、所举的”分别象征得到承认和得到感知。“承接圣职所献的,是归亚伦和他儿子的”象征主借着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诸天中所具有的神性能力。

“作亚伦和他子孙从以色列人中永远所得的分”象征代表性教会中的一项秩序法则,涉及主的神性良善,以及由此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是举祭”象征对神性良善及由此发出的神性真理的代表。“这举祭要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为献给耶和华的举祭”象征天堂和教会对它的接受,以及承认它唯独属于主。

“亚伦的圣衣”象征直接从神性属天之物发出的神性属灵之物。“要留给他的子孙”象征它依次进入属世层次。“可以穿着受膏”象征借此代表主的神性良善。“又穿着承接圣职”象征借此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存在于诸天中的神性真理。“他的子孙接续他当祭司的……要穿七天”象征充分地承认和接受。“每逢进会幕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象征天堂和教会中的一切敬拜。

“你要将承接圣职所献公羊的肉”象征主借着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诸天中所具有的神性能力,以及这种能力在那里得到传递和接受。“煮在圣处”象征在主的光照下,借着教义的真理,预备良善用于生活。“亚伦和他儿子要……吃这羊的肉”象征处于内在事物中的人,从主接受属灵良善为自身所有。“和筐内的饼”象征从主接受属天良善为自身所有。“在会幕门口”象征为进入天堂作准备。

“他们吃那些赎罪之物”象征从邪恶及由此产生的伪谬中得到洁净的人,接受良善为自身所有。“好承接圣职”象征为接受神性真理。“使他们成圣”象征使他们拥有从主而来、出于良善的真理。“只是外人不可吃”象征不承认主的人无法接受良善为自身所有。“因为这是圣物”象征因为这些事物是神圣的。

“那承接圣职所献的肉或饼,若有一点留到早晨”象征未能与新状态结合的属灵良善和属天良善。“就要用火烧了”象征将它们除去。“不可吃这物”象征不可接受它们为自身所有。“因为是圣物”象征它们是神圣的;若与不相宜的状态结合,就会造成亵渎。

“你要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亚伦和他儿子这样行”象征以此代表主的人性得荣耀,以及他流入诸天和教会。“照我一切所吩咐的”象征按照神性秩序的法则。“要行承接圣职的礼七天”象征代表主的人性的神性之爱与神性良善发出并流入诸天,使他在那里具有完全的能力。

10057 “你要将那一只公绵羊牵来”象征接下来的状态,即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存在于诸天中的神性真理的状态。这可从前后经文看出:前文论及献公牛为祭,以及献第一只公绵羊为燔祭;下文则论及第二只公绵羊,以及借着它举行承接圣职的礼,最后又论及献公牛为祭和每日献羊羔为燔祭。

凡稍经明理思考的人,谁看不出这些仪式的每个细节都蕴含着天堂的奥秘?否则,祭与燔祭何必有那么多规定?例如,要把血洒在坛的四围,还要把血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耳垂、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拇指上,并弹在他们的衣服上;献祭时,要把内脏、肝和腰子的脂油连同腰子烧在坛上,其余部分则在营外用火烧掉,或由祭司吃掉;献燔祭时,要把内脏和腿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焚烧。此外,第二只公绵羊的某些部分要先放在亚伦和他儿子的手上摇一摇,其中一些部分还要由他们吃掉。试想,如果这些仪式不蕴含神圣的奥秘,它们岂不只是毫无意义的地上之事?既然蕴含神圣的奥秘,这些奥秘必然关乎天堂和教会,并且在至高意义上关乎主,因为唯有这些事物是神圣的,因它们出于神性。

人若相信圣言是神圣的,其中的一切及每个细节都由神性默示,就也应相信,有关祭与燔祭的每项规定,其内在都包含这样的奥秘。然而,人若不知道这些仪式在天堂中象征什么,就不可能在世上明白它们所包含的内容。唯有圣言的内在意义能揭示其含义,因为内在意义阐明对应关系。自然世界中的一切,都与灵性世界中的事物相对应,因为自然世界由灵性世界而存在,也靠灵性世界维系。

【2】本章所述的祭与燔祭究竟蕴含什么,下文将按其顺序,借着阐明对应关系来说明。在一切神圣之事都关乎神性的至高意义上,本章论及主的人性得荣耀;在代表意义上,则论及人的重生。关于祭与燔祭的规定,完整地描述了主的人性得荣耀和人重生的过程。为了便于理解,可以先用人所能领会的事来说明。

众所周知,人眼睛所见、耳朵所听的,会在人的里面被感知,仿佛从外部世界经过眼睛或耳朵,进入人的思维,也就是进入理智,因为思维是理智的活动。如果人喜爱所见所闻,它们就会进一步进入意志,再从意志经由理智,表现为口中的言语和身体的行动。事物这样从外部世界经过属世之人,进入其属灵之人,又从属灵之人返回外部世界,便形成一个循环。但应当知道,这个循环是由意志发起的。意志是人生命的最内在部分;循环从意志开始,也由意志推动。处于良善中的人,其意志受主从天堂引导,尽管表面看来并非如此。因为流入是从灵性世界进入自然世界,因而是经过内在之人进入外在之人,而不是反过来:内在之人处于天堂,外在之人则处于世间。

【3】既然这个循环是人的生命循环,人重生时也依循同样的过程;重生以后,他仍依循这个过程生活和行动。因此,人重生时,信仰的真理借着听觉和视觉进入人里面,植入其属世之人的记忆。这些真理从记忆进入属于理智的思维;其中为人所喜爱的,又成为意志的一部分。它们成为意志的一部分到什么程度,也就成为人生命的一部分到什么程度,因为人的意志就是他的生命。它们成为人生命的一部分到什么程度,也就成为他的情感的一部分到什么程度:在意志中成为仁义,在理智中成为信仰。此后,人便凭着这仁义与信仰的生命说话、行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的行动,都出于意志中的仁义,经过理智,也就是经过信仰而表现出来。由此可见,人的重生循环与他一般的生命循环相似,也同样由主从天堂流入人的意志而发起。

【4】由此也可见,重生的人有两种状态。第一种状态,是信仰的真理被植入,并与仁义的良善结合;第二种状态,是人出于仁义的良善,借着信仰的真理说话,并照着真理行动。因此,第一种状态是从外部世界,经过属世之人进入属灵之人,因而进入天堂;第二种状态则是从天堂,经过属灵之人进入属世之人,因而进入外部世界。如上所述,属灵之人或内在之人处于天堂,属世之人或外在之人则处于世间。这一循环就是人的重生循环,由此也成为他属灵生命的循环。关于重生之人的这两种状态,参9274节所引各处。

【5】从上述过程,也可以对主的人性得荣耀有所认识:主怎样使自己的人性得荣耀,也照样使人重生。因此,如前面多次所说,人的重生是主得荣耀的一个映像。由此可见,主得荣耀的第一种状态,是使自己的人性成为神性真理,并使之与他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第二种状态,则是从神性良善出发,借着神性真理行事。因为诸天和教会,都是借着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建立的;教会中所有重生的人,也都借着这真理而重生。

本章的祭、燔祭及其仪式,描述的就是这些事。献公牛为祭和献第一只公绵羊为燔祭,描述第一种状态;借着第二只公绵羊举行承接圣职的礼,描述第二种状态;最后,献公牛为祭和每日献羊羔为燔祭,则象征这一过程持续不断。

【6】应当知道,重生之人从邪恶及由此产生的伪谬中得洁净,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人从邪恶和伪谬中得洁净到什么程度,信仰的真理就被植入并与仁义的良善结合到什么程度;此后,他也就能在相应的程度上出于仁义的良善而行动。对人而言,从邪恶和伪谬中得洁净,并不是彻底摆脱它们,而是使它们远离(参868,887,894,929,1581,2269,2406,4564,8206,8393,8988,9014,9333,9446—9451,9938节)。

但主并非仅仅使从母亲承受的事物远离,而是将它们除去,从而彻底摆脱了它们,以至于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参9315节末尾所引各处)。以上说明,是为了使人明白下文论及借着第二只公绵羊举行承接圣职的礼时,所要表达的含义。

10058 “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羊的头上”象征将能力传递给整体。这可从“按手”和“头”的含义看出:“按手”象征能力的传递、转移和接受(参10023节);“头”象征整体及其各个部分(参10011节),因此,这里所指的是第二只公绵羊所代表的一切及其中的每个部分。

10059 “你要宰这羊”象征作准备。这可从“宰”的含义看出:论及献祭和燔祭时,它象征作准备(参10024节)。

10060 “取点血”象征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存在于诸天中的神性真理。这可从“血”的含义看出:论及献祭和燔祭时,“血”象征神性真理(参10026,10033节)。这里特指从主的神性人性的神性良善发出、传递到诸天并在那里得到接受的神性真理,因为以下经文论述的就是这一点。

前文说过,重生的人有两种状态:第一种是真理被植入,并与良善结合;第二种是人处于良善之中,并出于良善而行动(参10057节)。人处于第二种状态时,他的真理便从良善发出,因为他从良善出发看待真理、讲述真理,也照着真理行动。此时,良善存在于他所做的每件事中,如同灵魂存在于人里面,又如同心脏存在于身体里面。明智的人也能从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言语和行动中察觉到这一点。

借着人重生的过程,也可以对主的人性得荣耀略有所认识,因为主使自己的人性得荣耀的方式,与他使人重生的方式相似(参3138,3212,3296,3490,4402,5688节)。主的人性得荣耀的第一种状态,是神性真理被植入,并与神性良善合一。因此,主在世时使自己的人性成为神性真理,又借着与他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使之成为神性良善(参9199,9315节末尾所引各处)。他得荣耀的第二种状态,则是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发出;这真理就是他在诸天中的神性。

本章第10—18节所述献公牛为祭、献第一只公绵羊为燔祭的仪式,在内在意义上描述了主的人性得荣耀的第一种状态;接下来关于第二只公绵羊,即承接圣职所献公绵羊的仪式,则描述第二种状态。由此可见,这里的“血”象征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传递到诸天并在那里得到接受的神性真理。

10061 “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象征对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存在于诸天中的神性真理的一切感知。这可从“血”“耳”“耳垂”和“右”的含义看出。抹在耳垂上的“血”象征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真理(参10060节)。“耳”象征感知能力(参9397节),这里指对天堂和教会中神性真理的感知,因为那里的一切感知都关乎神性真理;具体而言,这里指属天天国中的感知,因为在那里,人从良善感知真理(参9277节所引各处)。“耳垂”是耳的末端,象征整体或一切;正如最初或最高的部分象征整体或一切,最后或最末的部分也有同样的含义(参10044节)。“右耳”则象征对出于良善的真理的感知,因为人身体右侧的部分,对应于真理所源出的良善;左侧的部分,则对应于良善所借以形成的真理(参9604,9736节)。脑、面部及其感官、胸、腰和脚,都是如此。

【2】不知道这一奥秘的人,就无法明白为什么规定要把血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和右脚大拇指上;也无法明白为什么要把这只公绵羊的右腿连同脂油烧在坛上,关于后者,下文第22、25节还会论及。同样,他也无法明白,为什么要把祭牲的血抹在得洁净之人的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和右脚大拇指上;为什么祭司要把油倒在自己的左手掌里,再用右手指蘸左手掌里的油,在耶和华面前弹七次(利14:14—18,25—28)。

他也无法明白,主为什么吩咐打鱼的门徒把网撒在船的右边;他们照着做了,便因鱼甚多,竟拉不上网来(约21:6)。这件事代表:人若出于良善行事和教导,就能得出无数真理;反过来却不能。绵羊在右边,指那些所持真理出于良善的人;山羊在左边,则指那些虽持有真理,真理却并非出于良善的人(太25:32)。

【3】“右”也指那些因良善而处于真理之光中的人。如诗篇所说:“天属你,地也属你;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为你所建立。南北为你所创造。”(诗89:11—12)这里,“天”“地”和“世界”象征教会(参9325节);“其中所充满的”象征构成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北”象征教会中对真理认识尚不明晰的人(参3708节);原文中与“北”相对的“右”,象征那些因良善而处于真理之光中的人,其含义与“南”相同(参9642节)。由此也可以明白,论及主时,“坐在神的右边”象征什么(诗110:1,5;太26:63—64;可12:36;14:61—62;路20:42—43):它象征主借着从自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具有的神性能力(参3387,4592,4933,7518,8281,9133节)。

【4】由于圣言中的大多数事物也有相反的意义,“右”和“左”也是如此。在相反意义上,“右”象征产生伪谬的邪恶,“左”则象征助长邪恶的伪谬。如撒迦利亚书所说:“无用的牧人丢弃羊群有祸了!刀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他的膀臂必全然枯干;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亚11:17)这里,“膀臂”指被用来证实邪恶的真理所具有的能力;由于这种能力毫无价值,经文便说他的膀臂“必全然枯干”。“右眼”指被用来证实伪谬的良善知识;由于这种知识毫无价值,经文便说他的右眼“必昏暗失明”。“牧人”指教导真理,并借着真理引人归向良善的人(参343,3795,6044节);因此,“无用的牧人”指教导人并引人走向邪恶的人。“膀臂”象征出于良善的真理所具有的能力(参4931,4937,7205节),但“无用牧人的膀臂”象征毫无能力。“眼”象征对真理的理解和感知(参4403—4421,4523—4534,9051节),但“无用牧人的右眼”象征虽有良善的知识,却不能理解和感知良善,因为这种知识被用来支持伪谬。“昏暗”象征出于邪恶的伪谬(参7711节)。

【5】主在马太福音中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太5:29—30)这里,“右眼”象征对出于邪恶的伪谬的理解和信仰,“右手”象征出于邪恶的伪谬本身。人人都能知道,这里的“眼”和“右手”并非指身体的眼和右手;叫人跌倒,也不是要人真的剜眼或砍手,因为这样做并不能使人得救。启示录也说:“他又叫众人……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启13:16)这里,“右手”象征出于邪恶的伪谬,“额”象征产生伪谬的邪恶之爱。“额”象征属天之爱;在相反意义上,则象征地狱之爱(参9936节)。

10062 “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象征由此产生、存在于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这可从“手的大拇指”的含义看出:它象征良善借着真理所具有的能力,也就是出于良善的真理所具有的能力,因而象征理解能力。这里特指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象征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存在于诸天中的神性真理(参10060节),所以此处所指的是由这种真理产生的理解能力。抹在右耳垂上的血,象征最内层天堂的感知能力;抹在右手大拇指上的血,象征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抹在右脚大拇指上的血,则象征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

这是因为,头及头的各部分象征属于最内层天堂的事物,所以此处的“右耳”象征那里的感知能力;身体及身体的各部分象征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所以此处的“右手”象征那里的理解能力;脚及脚的各部分则象征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关于诸天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参10030节及该节所引各处。最内层天堂的人从良善感知真理;中间天堂和最低层天堂的人则不是以这种方式感知真理,而是借着理智理解真理(参9277,9596,9684节所引各处)。

【2】右手的大拇指竟象征出于良善的真理所具有的能力,因而象征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乍看似乎不可思议。人可能会想:大拇指怎么会有如此重要的含义,甚至能象征天堂中的事物?但应当知道,一个肢体的末端与整个肢体有相同的象征意义。手象征身体的全部能力,因为身体凭借膀臂和手发挥能力。末端和起始处或最高处一样,都能象征全部和整体(参10044节)。

【3】关于“手”象征能力,以及一切能力都属于出于良善的真理,参10019节所引各处;关于“右手”象征出于良善的真理所具有的能力,“左手”象征良善所借以形成的真理,参10061节。这里也象征理解能力,是因为理智完全由真理构成,正如意志完全由良善构成一样。世界和天堂中的一切都关乎真理与良善;人的理智是为接受真理而赋予的,意志则是为接受良善而赋予的。因此,“手”既然象征真理所具有的能力,也就象征理智。

手的大拇指与手一样,象征出于良善的真理所具有的能力。因此,古时列国和以色列人有砍断敌人手脚大拇指的做法(士1:6—7),以此代表剥夺其一切能力。手的主要力量也确实在于大拇指;一旦失去大拇指,手就无法再用于争战。“指头”和大拇指一样,也象征能力。如大卫说:“他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144:1)又说:“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诗8:3)主在路加福音中说:“我若靠着神的能力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11:20)这里和合本译作“神的能力”的说法,原文直译是“神的指头”。

10063 “又抹在他们右脚的大拇指上”象征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这可从上文所述并阐明的内容看出(参10062节)。

10064 “把血洒在坛的周围”象征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结合。这可从“血”和“坛”的含义看出:论及献祭和燔祭时,“血”象征神性真理(参10026,10033节);“坛”则代表主的神性良善(参9964节)。

说到神性良善,也就包含了神性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人所爱的,就会感到它是良善的,也因此称它为良善。一切真理则都属于信仰:人所相信的,就会认为它是真理,也称它为真理。因此,构成人的理智的事物属于信仰,构成人的意志的事物属于爱。人的理智是为接受属于信仰的真理而赋予的,意志是为接受属于爱的良善而赋予的。人的理智如何,取决于构成理智的真理及其对这些真理的信仰;人的意志如何,取决于构成意志的良善及其对这些良善的爱。

在相反意义上,则有对邪恶的爱和对伪谬的信仰,以及由此形成的意志和理智。这时,人的理智如何,取决于构成理智的伪谬及其对伪谬的信仰;人的意志如何,取决于构成意志的邪恶及其对邪恶的爱。显然,趋向邪恶的意志和认同伪谬的理智来自地狱,并在人里面构成地狱,因为它们与趋向良善的意志和认识真理的理智相反;后两者来自主所赐的天堂,并在人里面构成天堂。

10065 “取点坛上的血”象征在主里面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这可从“坛上的血”的含义看出:它象征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参10064节)。其中的含义将在下文说明。

10066 “和膏油”象征主里面的神性之爱所具有的神性良善。这可从“膏油”的含义看出:它代表主里面的神性之爱所具有的神性良善(参9954,10019节)。

10067 “洒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象征在诸天的较高层次中,主的神性人性里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相互结合。这可从“亚伦”“亚伦的衣服”和“洒在他们身上”的含义看出。“亚伦”代表主的神性良善(参9806节),也就是主在属天天国中的神性良善(参9946节),换言之,是主在诸天较高层次中的神性良善。“亚伦的衣服”代表主与其属天天国相连的属灵国度(参9814节)。“洒在他们身上”象征结合,因为洒或倒在某人身上的东西,代表与他结合;前面将血洒在坛的周围,也有同样的含义(参10064节)。

【2】这里所指的是主在诸天中的神性人性,因为本节及下文论述的是主在诸天中的神性,以及他与那里天使的结合,也就是主的人性得荣耀的第二种状态(参10057节)。因此,这里的“亚伦”代表主在属天天国中的神性良善,“他的衣服”代表主在与属天天国相连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两者合起来,代表主在诸天较高层次中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这些都出自主的神性人性,因为诸天所承认和敬拜的神性,唯有主的神性人性。主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他里面。

福音书中主多次说到这一点,例如:“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太11:27;路10:22)“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约3:35)“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17:2)“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15:5)“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17:10)“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28:18)耶稣对彼得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6:19)

【3】这一点也可以从以下事实看出:人若不借着神性人性,就无法凭信仰和爱与神性本身结合。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不可理解的,因此无法成为人思想的对象;不能成为思想对象的,也就不能成为信仰和爱的对象。然而,一切敬拜最根本的事,就是信神并爱神胜过一切。主也教导说,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不可理解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1:18)又说:“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约5:37)

但人可以借着主的神性人性认识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主说:“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12:45)又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他。”以及“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7,9)

【4】主还说:“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路10:22)这里也说“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因为“子”指神性真理,“父”指神性良善,两者都在主里面;而其中一者,只有借着另一者才能被认识。因此,主先说一切所有的都是父交付他的,接着说,只有子所愿意指示的人才认识父。关于“子”指神性真理、“父”指神性良善,且两者都属于主,参2803,2813,3704,7499,8328,8897,9807节。由此可见,诸天中的神性就是主的神性人性。

【5】现在要说明,将第二只公绵羊的血洒在坛的周围,再取坛上的血和膏油,洒在亚伦及其衣服上,代表什么。由前文的阐述可知,这些仪式象征主的神性人性里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以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结合(参10064—10067节)。但其中还隐藏着一个尚未揭示的奥秘:这种结合是相互的,即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相互结合,也就是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与被称为“子”的神性真理相互结合。

【6】将血洒在坛上,象征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参10064节);要从坛上取用的“血”,象征已经结合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参10065节);“膏油”象征神性良善(参10066节)。因此,将那血和膏油一同洒在亚伦及其衣服上,象征主的神性人性里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相互结合(参10067节开头)。

主在以下经文中清楚地说到这种相互结合:“我与父原为一。……我所做的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10:30,38)“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14:10—11)“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17:1,10)“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约13:31—32)

由此可见,被称为“父”的神性之爱所具有的神性良善,与作为“子”的神性真理,在主里面相互结合;因此,他的人性本身就是神性良善。主说他从父出来,到了世界,又往父那里去(约16:27—28),说父所有的都是他的(约16:15),又说他与父原为一(约10:30),表达的也是同样的意思。

【7】通过主使人重生时,良善与真理如何相互结合,可以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因为如前所述,主使人重生的方式,与他使自己的人性得荣耀的方式相似(参10057节)。主使人重生时,将成为信仰内容的真理植入人的理智,将成为爱之内容的良善植入人的意志,并在那里使两者结合。两者结合以后,属于信仰的真理便从属于爱的良善获得生命,而属于爱的良善则从属于信仰的真理获得其生命的特质。这种结合是良善促成的相互结合,称为属天婚姻,也在人里面构成天堂。主住在这个天堂里,如同住在属于他自己的地方,因为一切属于爱的良善,以及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都来自他。主不能住在人的自我之中,因为人的自我是邪恶的。

主的话所指的正是这种相互结合:“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14:20)又说:“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约17:10,21)

【8】虽然经文这样描述相互结合,却不是说人靠自己与主结合,而是主使离弃邪恶的人与自己结合。因为是否离弃邪恶,是交由人来决定的;当人离弃邪恶时,属于信仰的真理与属于爱的良善便发生相互结合,而这完全出自主,并非出于人。教会也知道,人凭自己不能行任何良善,因此也不能凭自己将任何真理接受到良善之中。主的话同样证实了这一点:“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15:4—5)

【9】人的理智与意志如何结合,可以帮助说明这种相互结合。理智由真理构成,意志由良善构成;在人里面,真理属于信仰,良善属于爱。人通过听别人说话和自己阅读获得真理,并将它们存入记忆。这些真理涉及社会生活或道德生活,称为知识。人的爱存在于意志中,它借着理智察看记忆里的知识,从中选取与自己相合的内容,将其吸收到自身,与自身结合,并借此日益加强自己。

这样被爱赋予生命的真理,构成人的理智;爱所具有的良善,则构成人的意志。爱的良善好比里面的火,被爱赋予生命、环绕在外的真理,则好比那火发出的光。随着真理逐渐被这火点燃,它们也愈发渴望与火相互结合。由此形成的相互结合会持续不断。

【10】由此可见,真正使两者结合的是属于爱的良善,而不是属于信仰的真理;真理只有在从爱的良善获得生命的程度上,才能起到结合的作用。说“爱”或说“良善”,意思是一样的,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凡属于爱的,也称为良善。说“爱”或说“意志”,意思也一样,因为人所爱的,也就是他所愿意的。

【11】还须知道,刚才所说涉及社会生活和道德生活的事物,是在外在人里面结合的;前面所说涉及属灵生活的事物,则是在内在人里面结合,再借着内在人,在外在人里面结合。属灵生活的事物,就是属于信仰的真理,以及属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它们关乎永生,与诸天相通,并开启人的内在。属于信仰的真理,在什么程度上、以什么方式,从主被接受到对主和对邻之爱的良善中,人的内在就在什么程度上、以什么方式被开启。由此可见,没有同时接受属灵生活事物的人,只是外在人;否认这些事物的人,无论看起来说话多么明智,都只是感官层面的人。

10068 “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象征在诸天的较低层次中,从主的神性人性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相互结合。将坛上的血和膏油洒在亚伦身上,象征在诸天的较高层次中,从主的神性人性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相互结合(参10067节);因此,将同样的血和膏油洒在亚伦的儿子及其衣服上,便象征这种结合发生在诸天的较低层次中。当亚伦本人代表主在诸天较高层次中的神性时,亚伦的儿子就代表主在诸天较低层次中的神性。这是因为较低层次的诸天由较高层次的诸天产生,如同儿子由父亲所生(参7004,9468,9473,9680,9683,9780节)。

这里所说的诸天较高层次,指主的属天天国;诸天较低层次,指主的属灵国度。前文已多次说明,诸天分为这两个国度。主的神性在两个国度中是一样的,不同的是那里天使接受神性的方式。

10069 “他们和他们的衣服就一同成圣”象征诸天中的一切神性事物也都是圣的。这可从“圣”的含义看出:“圣”指从主发出的事物,因为唯有主是圣的(参9229,9479,9680,9818,9820,9956,9988节),因而指神性事物。亚伦和他的衣服、他的儿子和他们的衣服,代表诸天中的圣物,也就是神性事物(参10067,10068节);因此,这里所说的成圣,涉及诸天中的一切神性事物。

亚伦、他的儿子及他们的衣服之所以被称为圣,是因为他们代表神性事物。仔细想一想就会知道,公绵羊的血和膏油本身不能使人成圣:血和油是没有生命的东西,无法影响人的内在。唯有从主而来、使人归向主的信仰真理和爱的良善,才能影响人的内在;使人成圣的正是这些神性事物,因为唯有它们是圣的。

10070 “你要取这羊的脂油”象征诸天中的良善。这可从“脂油”的含义看出:“脂油”象征良善(参10033节)。这里指诸天中的良善,因为献第二只公绵羊行承接圣职之礼,象征从主发出、存在于诸天中的神性(参10057节)。

10071 “和肥尾巴”象征诸天中的一切真理。这可从“公绵羊尾巴”的含义看出:“尾巴”象征真理。尾巴之所以象征真理,是因为它位于末端,而真理存在于末端(参9656节)。尾巴也是大脑和小脑延伸部分的末端:大脑和小脑延伸为脊髓,脊髓又终于尾巴,因此尾巴是它们最末端的附属部分。所以,经上论到献祭时说,要沿着脊骨取下尾巴(利3:9)。从以下经文也可以看出,“尾巴”象征处于末端的真理;在相反意义上,则象征伪谬。

以赛亚书说:“耶和华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与尾;长老和尊贵人就是头,以谎言教人的先知就是尾。”(赛9:14—15)在属灵意义上,“剪除头与尾”是指除去良善与真理,因为这里论述的是教会。当教会荒废时,“头”就象征邪恶,“尾”象征伪谬。“头”象征良善,参4938,4939,5328,9913,9914节;“长老”也有同样的含义(参6524,9404节)。“先知”象征教导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象征真理(参2534,7269节)。因此,在相反意义上,“头”象征邪恶,“长老和尊贵人”象征作恶的人;“尾”象征伪谬,“先知”象征教导伪谬的人,所以经文称他为“以谎言教人的先知”,因为“谎言”就是伪谬。

以赛亚书又说:“埃及中,无论是头与尾,所做之工都不成就。”(赛19:15)“埃及”指那些试图凭属世知识进行推理,而不是凭启示及对启示的信仰,来认识信仰的真理与良善的人(参1164,1165,1186节)。“头与尾所做之工都不成就”象征他们既没有良善,也没有真理。从“尾巴”在相反意义上象征伪谬,也可以看出它在正面意义上象征处于末端的真理。

启示录说:“蝗虫的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刺,并有能力伤害人。”(启9:10)“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刺”象征凭伪谬作出的狡诈推理;人借此使别人信服,从而加害于人,所以经文说它们有能力伤害人。“蝗虫”也象征处于最外层的伪谬(参7643节)。

启示录又说:“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这些尾巴伤害人。”(启9:19)这里,“尾巴像蛇”同样象征凭伪谬作出的推理,人借此加害于人。

启示录还说:“龙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启12:4)“龙的尾巴”象征被歪曲的真理,尤其是被用来为邪恶辩护的真理;“星辰”象征对真理与良善的认识,这些认识遭到了歪曲;“摔在地上”则象征将它们毁坏。

10072 “盖脏的脂油”象征最低层的良善。这可从“脂油”和“内脏”的含义看出:“脂油”象征良善(参10033节);“内脏”象征最末、最低的事物(参10030,10049节)。

10073 “肝上的网子”象征属世人较内在层次中经过洁净的良善。这可从“肝上的网子”的含义看出:它象征外在人,也就是属世人较内在层次中的良善(参10031节)。这里说的是经过洁净的良善,因为肝是起净化作用的器官(参10031节)。“腰子”象征经过洁净的真理(参10032节),所以经上也说,要把肝上的网子连腰子一同取下(利3:4,10,15)。

10074 “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象征属世人较内在层次中经过洁净的真理,以及与之相应的良善。这可从“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的含义看出:“腰子”象征外在人,也就是属世人较内在层次中的真理;“腰子上的脂油”象征与这真理相应的良善(参10032节)。这里的“腰子”象征经过洁净的真理,因为腰子是净化血液的器官(参10032节),而“血”象征真理(参9393,10026节)。

10075 “右腿”象征最内层的良善。这可从“右腿”的含义看出:它象征最内层的良善。牲畜的腿与人的腰和大腿有相同的象征意义。人的腰和大腿象征婚姻之爱,以及由此而来的属天之爱的良善;这种良善就是最内层天堂的良善(参3021,4277,4280,4575,5050—5062,9961节)。人的右腰和右大腿则象征那里最内层的良善。这是因为,按对应关系,人身体右侧的部分象征真理所源出的良善,左侧的部分象征良善所借以形成的真理;处于中间的部分则象征两者,即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由此也可看出,牲畜的腿指有生殖器官的后腿,而不是前面的肢体;前面的部位称为胸。

由于“右腿”象征最内层的良善,也就是属天的良善,所以在献祭时把右腿取出交给亚伦,称为亚伦和他儿子受膏的分。摩西律法中说:“你们要从平安祭中把右腿作举祭,奉给祭司。”“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这是从耶和华的火祭中,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利7:32,34—35)

胸和腿之所以称为受膏的分,是因为它们分别代表属灵的良善和属天的良善。按对应关系,胸象征属灵的良善,也就是中间天堂或第二层天堂的良善;右腿象征属天的良善,也就是最内层天堂或第三层天堂的良善。膏抹则代表主的神性良善(参9954,10019节)。献上牛、绵羊和山羊头生的牲畜时,也要把胸和右腿交给亚伦(民18:18)。

“右腿”象征最内层的良善,也可从它最后才被提及看出:经文先提尾巴和肠子,再提肝上的网子和腰子,最后才提右腿。先提到的是最外层的事物,随后提到的是较内在的事物,最后提到的则是最内层的事物。

10076 “这是承接圣职所献的羊”象征主借着从他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诸天中所具有的神性能力,以及这种能力在那里得到传递和接受。这可从“公绵羊”和“承接圣职”的含义看出。“公绵羊”象征内在人在纯真与仁义方面的良善(参9991节)。一切牲畜都象征人的某种情感或倾向(参9280节),因此,处于仁义与纯真之中的人被称为绵羊和羊羔。公绵羊是雄性的绵羊,所以象征内在人中的仁义与纯真的良善;在最高意义上,则象征主的人性之内在中的同类良善。因为凡在内在意义上象征人里面的事物,因而象征人里面的教会或天堂的事物,在最高意义上,都象征主在世时以卓越的方式所具有的相应事物。圣言的一切内容在最深的意义上也都论及主;圣言的神圣性由此而来。

“承接圣职”象征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诸天中的代表,也象征这种真理传递给那里的天使,并得到他们接受。前面已经说明,重生的人有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属于信仰的真理被植入属于爱的良善,并与之结合;第二种是人出于爱的良善而行动。主也有与之相应、但远为崇高的两种状态。他的人性得荣耀的第一种状态,是使人性成为神性真理,并使之与他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良善结合,从而成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也就是耶和华。他得荣耀的第二种状态,则是出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而行动;这是借着从这种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实现的。

【2】就人而言,在第一种状态中,他领受将成为信仰内容的真理。他越是出于良善,也就是借着来自主的良善领受这些真理,他的理智就越得到塑造。当属于理智的真理被植入良善,并与良善结合,他便进入第二种状态,即出于良善、借着真理而行动。由此可见,重生之人的第二种状态是怎样的:他出于良善思考和行动,或者说,出于爱思考和行动;这也等于说,他出于意志思考和行动。因为人所意愿的,就是他所爱的;他所爱的,他也称之为良善。

然而,只有当一个人从头到脚都与他的爱相一致,也就是与他的意志及由此形成的理智相一致时,他才真正处于第二种状态。谁能相信,整个人就是其意志及由此形成的理智的体现,因而也是其良善及由此形成的真理,或其邪恶及由此形成的伪谬的体现?因为良善或邪恶构成意志,真理或伪谬构成理智。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知道这一奥秘;人却不知道,因为他不了解自己的灵魂,也就不知道身体是照着灵魂的样式形成的,因而整个人的样子取决于他的灵魂。来世的灵和天使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他们都有人的形态,而他们的形态取决于其爱与信仰中的情感。处于爱与仁义的良善中的,甚至可以说是有形的爱与仁义;反过来,因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而处于邪恶中,因而充满仇恨及类似情感的,则是有形的仇恨。

【3】从整个自然界中依次相连的三者,即结果、原因和目的,也可以看出这一点。结果的一切都来自原因,因为结果无非是呈现于外在形式中的原因。原因形成结果时,便披上外在的事物,从而显现在较低的层次,也就是结果所在的层次。原因背后的原因也是如此:它处于更高的层次,称为最终原因,也就是目的。目的是原因的一切,因为原因之所以成为原因,总是为了达到某个目的。不指向任何目的的原因,便不能称为原因;否则,它又是为了什么?原因所要达到的,就是目的。目的既是原因中最初的事物,也是其最终要实现的事物。由此可见,目的仿佛是原因的灵魂和生命,因而也是结果的灵魂和生命。如果原因和结果中没有使目的得以实现的事物,它们就不成其为事物,因为它们不指向任何目的;它们就像没有灵魂或生命的死物,终将消逝,如同身体在灵魂离去后消逝一样。

【4】人也是如此。人的意志就是他的灵魂;意志借以产生结果的直接原因是他的理智;所产生的结果则显现在身体中,是身体的活动。这一点从人所意愿、并由此所思想的,会相应地表现为身体的言语和行动,就可以清楚看出。由此也可再次看出,人的意志如何,整个人就如何。说意志、目的、爱或良善,意思相同,因为人所意愿的,就是他所视为目的、所爱的,也是他所称为良善的。同样,说理智、实现目的的原因、信仰或真理,意思也相同,因为人凭意志所理解或思考的,就是他视为原因、所相信并称为真理的。

【5】明白这些,就能知道重生之人在第一种状态和第二种状态中各是怎样的;也能对主在世时使自己的人性得荣耀的过程有所认识。主起初使人性成为神性真理,并逐步使之成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此后,他出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天堂和世上行动,并赐生命给其中的人。这是借着从他神性人性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实现的。诸天由此产生,也由此持续存在,或者说得以维系;换言之,诸天由此受造,也由此不断被创造,即得到保全。因为保全就是持续的创造,正如维系就是持续的存在。

【6】约翰福音中的话也包含这些意义:“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道成了肉身。”(约1:1,3,14)“道”就是神性真理。主的第一种状态由“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来描述;第二种状态则由“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来描述。主来到世上,使诸天恢复秩序,仿佛重新创造诸天时,也是如此。这里的“道”指主,因为经上说“道成了肉身”。

“承接圣职”所象征的,正是从主的神性人性中、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得到传递和接受。这里关于第二只公绵羊的仪式,便以代表性的方式描述了这一点。

【7】亚伦代表主的神性良善(参9806节),因此,亚伦和他儿子承接祭司职分的过程,以代表性的方式描述了主使自己的人性得荣耀的过程。其中,献公牛为祭和献第一只公绵羊为燔祭的仪式,描述他得荣耀的第一种状态;献第二只公绵羊,即承接圣职所献公绵羊的仪式,描述第二种状态。第一种状态称为膏抹,第二种状态称为承接圣职。因此,亚伦和他儿子经过膏抹与承接圣职的仪式就任祭司后,便被称为“受膏的”和“承接圣职的”。摩西律法中说:“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服。”(利21:10)

由此也可看出,“承接圣职”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诸天中得到传递和接受。原文说的是他“使自己的手充满”,又说他“使自己的手充满,以穿上圣衣”。亚伦及其受膏代表主的神性良善;他的衣服所代表的,则与承接圣职所代表的相同,即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9814节)。“撕裂衣服”象征这种真理消散;“蓬头散发”则象征诸天中的神性良善消散。

【8】由于“承接圣职”象征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流入诸天、传递给诸天,并在那里得到接受,它也象征从邪恶和伪谬中得到洁净。因为人或天使越是从邪恶和伪谬中得到洁净,就越能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摩西记载的一件事中,“使手充满”就是这个意思:利未人杀了百姓中约三千人之后,摩西说:“今天你们要自洁,归耶和华为圣,……使耶和华赐福与你们。”(出32:28—29)在属灵意义上,“蒙福”是指被赐予爱与信仰的良善,因而接受从主发出的神性(参2846,3017,3406,4981,6091,6099,8939节)。

另有一种说法,字面上是“完全跟从耶和华”,象征照着神性真理行事,因而也象征接受神性真理。论到迦勒,经上说:“惟独我的仆人迦勒,因他另有一个心志,专一跟从我……”(民14:24;申1:36)另有一处说:“凡从埃及上来、二十岁以外的人,断不得看见我对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应许之地,因为他们没有专心跟从我。惟有……迦勒和……约书亚可以看见,因为他们专心跟从我。”(民32:11—12)

10077 “一个饼”象征来自主的最内层属天良善。这可从“饼”的含义看出:它象征属天的良善(参2165,2177,3478,9545节)。属天的良善就是爱主的良善;这种良善属于属天天国,因此称为属天的良善。

10078 “一个调油的饼”象征中间层次的属天良善。这可从“调油的饼”的含义看出:它象征中间层次的属天良善(参9993节)。

10079 “一个薄饼”象征最外层的属天良善。这可从“薄饼”的含义看出:它象征外在人中的属天良善(参9994节),因而是最外层的属天良善。诸天分为两个不同的国度:一个称为属天天国,另一个称为属灵国度。每个国度又分为三个层次:最内层、中间层和最外层。“饼”象征属天天国最内层的良善,“调油的饼”象征其中间层的良善,“薄饼”则象征其最外层的良善(参9993节)。

经文吩咐取“一个饼、一个调油的饼和一个薄饼”,将它们摇一摇,然后放在燔祭上烧了;亚伦和他儿子则在会幕门口吃筐里剩下的饼。这些仪式象征主将爱的良善传递给较高层的诸天,也就是属天天国,以及那里对这种良善的接受:摇过之后放在燔祭上烧的饼,象征良善的传递;被吃下的饼,象征良善的接受。经文说“一个饼、一个调油的饼和一个薄饼”,是因为神性良善本身是一体的。

【2】这里还要说明,为什么规定不仅要把公绵羊的脂油和右腿放在坛上烧,也要把称为素祭的饼放在坛上烧。脂油和右腿与饼或素祭一样,都象征良善;若不知道其中的原因,这项规定似乎是多余的。原因在于,献祭和燔祭并非神所吩咐的,而是他所容许的,因此诸天并不喜悦这些祭。于是,人们还献上饼作为素祭,并献上酒作为奠祭;这些才是诸天所喜悦的,因为“饼”象征一切属天的良善,“酒”象征与之相应的一切真理。祭和燔祭因此也被称为“饼”,又被称为“素祭”或“礼物”;在原文中,“素祭”一词的意思就是“礼物”。

【3】关于这些事,前文已经说明:祭和燔祭最初由希伯设立,后来传给雅各的后裔(参1128,1343,2818,4874,5702节);祭和燔祭并非神所吩咐的,而是他所容许的(参2180节);祭和燔祭被称为“饼”(参2165节);“饼”象征属天的良善,“酒”象征与之相应的真理(参276,680,2165,2177,3735,4217,4735,4976,5915,6118,6377,8410,9323,9545节);素祭和奠祭也有同样的含义(参4581节)。由此可见,这也是主废止燔祭和其他献祭、却保留饼和酒的一个原因。不过,应当知道,祭和燔祭中牲畜的肉,具体象征属灵的良善;素祭中的饼则象征属天的良善。因此,所献的不仅有肉,也有饼。

10080 “从装无酵饼的筐子中”象征这些良善一同存在于感官层次。这可从“装饼的筐子”和“无酵饼”的含义看出:饼象征良善,装饼的筐子则象征这些良善一同存在于其中的外在感官层次(参9996节);“无酵饼”象征经过洁净的事物(参9992节)。

10081 “在耶和华面前的”象征出自主的神性良善。这是因为圣言中的“耶和华”指主:论及神性良善时,他被称为“耶和华”;论及神性真理时,则被称为“神”。这里关于第二只公绵羊,也就是承接圣职所献公绵羊的一切仪式,都象征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存在于诸天中的神性。这一点可从上文的说明看出。关于圣言中的“耶和华”指主,参9373节所引各处;关于论及神性良善时主被称为“耶和华”,论及神性真理时被称为“神”,参2769,2807,2822,4402,6303,9167节。

10082 “都放在亚伦的手上和他儿子的手上”象征诸天承认,这一切都属于主,也都来自主。这可从所放之物、“手掌”以及“亚伦和他儿子”的含义看出。所放之物包括公绵羊的脂油、腰子和右腿,以及筐中的饼、调油的饼和薄饼;它们象征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这一切都属于主,因为它们都来自主(参10070—10080节)。“手掌”象征凭自身能力所具有的事物,因而象征属于自身的事物。“亚伦和他儿子”代表主的神性良善,以及从中发出的神性真理(参9806,9807,10017节)。

“手掌”之所以象征凭自身能力所具有的事物,而“放在手掌上”之所以象征承认这一切都属于主、都来自主,是因为手象征能力,把东西放在手上则是将它归给那人,因而表示承认。接下来,经文说要把这些东西放在他们手上摇一摇,这象征它们由此获得来自神性的生命。来自神性的生命是借着信仰赐下的,而信仰的起点就是承认。

由于“手”象征能力,“手掌”便象征充分的能力,因为手掌能够将东西完全握住。因此,像这里这样,当“手掌”用于主以及从他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时,就象征全能。由此可见,“放在亚伦的手上和他儿子的手上”象征承认主的全能,因而承认诸天中的一切都属于他,因为这一切都来自他。关于“手”象征能力,参4931—4937,5327,5328,6947,7188,7189,7518节;关于论及主时,“手”和“右手”象征全能,参3387,4592,4933,7518,7673,8050,8153,8281,9133节;关于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具有一切能力,参6948,8200,9327,9410,9639,10019节。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汉语新教会
面向汉语世界的新教会门户。汉语神学教育院由光州新教会(韩国)主办,是其中的学习部。
快速链接
认识新教会   著作汉译   讲道资源   联系   YouTube新教会中文频道
主办与联系
主办:光州新教会(韩国)
若需联络,请经「关于我们 → 联系」留言。
© 汉语新教会